3.第六章爱情快餐(3)
谈恋爱则不行。恋人关系最讲究表面,男朋友要来,屋子里乱不乱?这件连衣裙该不该穿?头要不要盘起来?他今天没有来,会不会又有了新的女友,移别恋?当然婚姻也有种种危险,但婚姻打磨出来的那种“老夫老妻”式的柔蜜意,同居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
我们四人终于登到山顶,那漫山遍野的红叶,好像燃烧起来一般。健伟激动地握住阿咪的手说:“红叶作证,我将爱你直到永远。”我则回过头来给我们那位飞了一个调皮的媚眼,王林走过来拍拍我的肩问:“嗳,你的车琐好了没有?”
我说都怪你早晨起来气打得太足,已经放炮了。说完我俩仰天大笑,震落红叶一地。秋风再起时,我们两个“土匪”已早早窜至山下,牛羊肉采购了两车斗。回家美美地升起火锅,准备慰劳那对“模范侣”。谁知她和他,竟一路吵下山来,弄了个不欢而散。
吵架以后,两辆崭新的“斯普瑞克”,就总是离得八丈远。再也看不到交颈而卧的铁鸳鸯了。阿咪说哭都找不着调门儿了,他终于搬走了。
舞厅里灯光忽明忽暗,阿咪的烟头在黑暗中一亮一亮地闪。我们就这样聊了一晩上,没跳舞。忽然想起该去吧台给王林拨个电话的,刚才打电话找他,他竟不在家。
电话里还是长音,真让我气得眼冒金星,这小子煽动我到琴斋来住几天,他可倒好,难道去住了和尚庙不成?
我到座位上气火火地去拿长大衣,一边系着钮扣一边找谁拚命似地往外走。阿眯一溜小跑地跟在后面追问怎么啦怎么啦?我却和门口的一个晃里晃当的大高个撞了个满怀。
“真的是你!”王林喜出望外,“我已经在外面等了你两小时了!”
我却惊魂未定地说:“干嘛不进来?这么鬼鬼崇祟的,不打算做夫妻了么?”
“跳舞嘛,我站在旁边,好像监视你似的……”我们越走越远,喃喃私语,阿咪巳经听不见了。回到我的那个针线笸萝放在地毯上的小家,有一句没一句地和身边的帅小伙搭着活,想起今夜孤零零的阿眯来,起身去找那盘磁带——《我想有个家》。
第三节红粉知己
据说在亲、友、爱之外还存在着“第四种感”。菁曼说有,我说没有。于是菁曼就把她“第四种感”的故事说给我听。
那是去年夏天的事。公司派能干又美丽的菁曼小姐到南方去出差。“是坐飞机去,”菁曼打电活给我:“你要不要带什么东西?”
我忽然想起那包稿子,是一部中篇小说,鼓鼓囊囊一大摞,我正要到邮局去寄,不如让菁曼捎过去。
菁曼歪着头看了看我写给她的地址问:“这个编辑是男是女?”
认识他好多年,我还真不知他是男是女,我们只是“单线联系”我把写好的稿子寄给他,他把编好出来的杂志再寄回给我。变成铅字的小说后面,总跟着一个清新而又别致的编辑名——水墨。
我一直喜欢水墨,却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我更希望水墨是一位戴眼镜的大姐姐,我觉得那样她会更理解我的小说。
结果水墨却是一位“大哥”,菁曼从南方回来对我说:“真没想到他长得那样儿。”“很难看吗?”“不,他很帅。”
菁曼第一次打电活给他,水墨不在。水墨回电话的时候,告诉菁曼他此刻就在楼下,是来取稿子的。菁曼说她莫名其妙心跳得很快,随后听到三下轻轻的叩门声。
很帅的水墨说:“你是赵凝的朋友菁曼吧?”
于是就幵始聊天。水墨是小说编辑,说出话来自然是味道十足。菁曼夸张地告诉我,她丈夫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及水墨一下午说得多。水墨邀请菁曼一起共进晩餐,俩人聊得很投缘。
“你说有没有这样一种感,比友多一些,比爱少一些?”菁曼问我。
我说没有。我一直不相信“第四种感”的存在,“第四种感”只是“红粉知己”的一种前奏,一段序曲,一个稍稍有点羞涩的迂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