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祸不单行(2)

2.第1章祸不单行(2)

至于本人为何参加这起案件的侦破,在此有必要解释一下(“参加”并不确切,实际上只是处于冷眼旁观的位置)。***

我,凡迪恩,一直以来都是万斯的私人律师。我辞掉了父亲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凡迪恩与戴维斯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之后,就专门协助万斯处理法律上和财务上的相关事务(这样的工作并不繁重)。我在哈佛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和万斯成为了好友。我现,在担任他的法律代理人与财务主管之余,不知不觉中我也从万斯侦破案件的过程中获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那个时候,万斯刚刚三十四岁,将近六英尺的(1英尺=0。3048米)身高,身形瘦长而结实,体态优雅。轮廓鲜明、俊秀的五官加上修长的身材,使他的外形看起来极具吸引力。然而他脸上时常挂着一副玩世不恭的神,实在让人无法将他这副样子与“英俊”联想到一块儿。但万斯拥有富于智慧的双眼,直挺的鼻子,与一张看上去“严以律己”的嘴巴。在这一种冷峻的外貌(如同隔在他与伙伴之间的一道无法穿透的玻璃墙)后面,存在着高度的机智与惊人的自制力;毫无疑问,在那些确实了解他的朋友眼中,万斯所表现出的些许桀骜不驯,散着无穷的性格魅力。

由于他所接受的教育大部分是在欧洲完成的,因而说话时总是带着牛津口音;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任何方面——他可不会因为别人脑子里的想法而改变自己的“姿态”。在学校时,万斯是一个勤奋的学生,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在文化人类学与心理学的研究上花费了很多心血。他钟爱艺术,并在这方面展现出了卓越的才能与番茄的鉴赏能力,至于他那疯狂的收藏爱好,也有着丰厚的收入作为有力的资金保障。正因为万斯始终关注着马克汉管辖区域内的犯罪问题,他才会将对心理学的兴趣投注于个人的行为主义之上。

万斯参与侦破的第一起案件,正是之前我已表过的“艾文·班森命案”(注:《死亡名单》);这第二起呢,正是那宗看起来似乎没有答案的百老汇美女玛格丽特·欧黛儿致死案(注:《魔惑》)。就在这一年的秋天,生了格林家的血案。我像保存前两宗案件的记录那样,留存了这次案件的完整记录。我不仅收集了相关的每一份文件,并从警方那得到了逐字抄录卷宗的许可,甚至速记下了许多万斯与高层警官之间的对话,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人的。这份记录的翔实和完整,即便是山谬·佩皮斯本人(注:山谬·佩皮斯,生活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海军官员,用密码的形式详细记载了一六六?~一六六九年间的私人生活和社会变迁,至到一八二五年密码才被解译成功),也会感到汗颜。

在格林家血案生之时,马克汉上任刚好满一年。或许有人曾记得,那一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刚到十一月,人们就遭遇了两次暴风雪的侵袭,当月的降雪量也打破了该地区十八年来的最高记录。为什么我会特别强调这一场早到的风雪?因为它在格林家血案中扮演了邪恶的角色,是促成这起谋杀案件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这一悲剧中的诸多内幕尚未公诸于世,因而根本没人会注意到,那年晚秋反常的气候,会与生的格林家血案之间有何重要的联系。

万斯之所以会介入“班森杀人案件”的调查,完全是因为马克汉的挑衅;而在“金丝雀杀人案件”里的作为,则是万斯自己的主意。至于这次为何会参加格林家血案的侦查,则纯属巧合了。在侦破卡娜瑞案件后的两个月间,马克汉多次登门拜访万斯,出于地方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向他请教有关罪犯侦查学方面的问题。在一次讨论中,我才无意中听到了格林家生血案的消息。

尽管在品味与道德观念上两者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马克汉和万斯已是多年的老友,彼此之间谊深厚。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为何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我对这一问题深感迷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也愈加深刻,才渐渐懂得了他们这份独特的友:当他们在一起时,各自都能够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天性中所缺乏的某种特质——这或许也唤起了双方各自潜在的某种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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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来了(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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