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章.统一与分裂,哲布尊丹巴八世(1)

5.第三章.统一与分裂,哲布尊丹巴八世(1)

博克多格根,藏族人,他是外蒙古的藏传佛教活佛哲布尊丹巴八世。***为蒙、藏佛教各派尊为“法王”,“哲布尊丹巴”为藏语译音,意为“至尊圣人”,是历史上蒙古最高精神领袖的称呼,为最大的黄教转世活佛。在清朝,法王也得到皇帝的尊重,有的被册封国师。

1911年12月29日,正是哲布尊丹巴八世宣布外蒙古从清朝独立,自封大蒙古国皇帝,年号“共戴”,成立“外蒙古自治政府”。1915年因大部分王公不支持独立,改为自治。受袁世凯册封为外蒙翊普辅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保持自治君主地位。之后,哲布尊丹巴八世又于1921年7月10日,在苏联支持下成为立宪君主。

哲布尊丹巴八世在位时,曾想重归中国,派了一个人到内蒙古去,请求北京政府派兵收复外蒙古。结果没有成功。1924年,哲布尊丹巴八世突然亡故,苏联红军和蒙古人民党禁止其转世,外蒙的佛教被禁止。

八世哲布尊丹巴法王出生在西藏沃卡坝卓地方,他父亲是第十二世**成烈嘉措宫中的会计,被认定为活佛之后,从西藏迎接到外蒙古的库伦。宣统年间,博克多格根突然双目失明,成了盲人。

在清朝,有四大活佛,即**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和章嘉活佛。**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掌管西藏藏传佛教事务,哲布尊丹巴掌管外蒙古藏传佛教事务,章嘉掌管内蒙古和京师地区藏传佛教事务,均责任重大。清政府通过四大活佛掌管藏传佛教,加强对蒙藏地区的统治。

外蒙古第一任活佛哲布尊丹巴一世名叫罗布藏旺布扎勒三,为蒙古土谢图汗的儿子,三岁时就出家,十五岁时至西藏扎什伦布寺拜谒四世班禅,受沙弥戒。1688年,准噶尔噶尔丹率军三万入侵喀尔喀,哲布尊丹巴南下归附清朝。平定噶尔丹叛乱后,康熙封其为大喇嘛,掌管喀尔喀蒙古宗教事务。康熙过世后,哲布尊丹巴一世来京吊丧。雍正皇帝授其“启哲布尊丹巴喇嘛”封号,并赐金印,正式确立这一系活佛的地位。

早在十六世纪,西藏喇嘛教中的格鲁派即黄教传入蒙古地区。十七世纪初,清朝在与漠南蒙古诸部的交往中,已认识到喇嘛教在蒙古的地位,便决定顺势而为,在蒙古地区大力提倡推崇喇嘛教,以达到从思想上控制蒙古诸部的目的。乾隆皇帝称:“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1]

清廷在蒙古地区支持黄教的方法之一是大建寺庙。到清末时期,漠南蒙古诸部兴建的寺庙约1000座,漠北蒙古诸部兴建747座,青海、新疆、甘肃等蒙古聚居地建有500多座。这些寺庙的喇嘛多则2000余人,少则十几人,喇嘛人数几乎占了蒙古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冯玉祥曾在《外蒙古纪行》一文中记载,“凡有兄弟八人者,七人须当喇嘛;兄弟五人者,四人须当喇嘛;仅有一人可为娶妻生子的平民。”清朝为鼓励蒙古人出家当喇嘛,给予喇嘛种种特权,包括免除喇嘛兵役、赋税和差徭等规定。此外,各寺庙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形成不同规模的分散的寺庙封建领地,使各上层喇嘛具有政教合一的特权。[2]

清廷大推喇嘛教的另一个措施是笼络黄教上层人士。授予这些人各种尊贵的名号、头衔,以提高他们在人群中的威信。凡上层喇嘛觐见皇帝,享受与蒙古王公同等的优厚待遇。从而使上层喇嘛感到自己和清廷利害与共,形成一个共同体,自愿为清朝的统治竭尽全力。

清朝中期,黄教势力极度扩张,当年蒙古草原的寺院规模极大,吐蕃地区的千僧之寺,在蒙古人眼中如同他们的深山小庙规模而已。清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避免大活佛转世中的族属传袭的流弊。由于喇嘛教盛行,结果造成蒙古社会人口锐减、疾病激增、生产停滞和民族意识消沉。

哲布尊丹巴八世有两任妻子,第一任妻子为喀尔喀蒙古人,俗名沙拉扣肯,法名敦都克拉穆,被外蒙古尊为女活佛,宣统年间,清政府加封她“察罕达拉”名号。第一任妻子1923年病故后,哲布尊丹巴又娶了第二任妻子格嫩皮勒,她是一个蒙古平民的女儿,1937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大清洗中,她被逮捕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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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能进行的六场战争4:不可能的战争(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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