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半步万元户
第13章半步万元户
“黄泽?”
“是我。”
“久仰久仰,我们两个是中唱的,我叫谢昆。”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就已聪明绝顶,却还倔强地留着几缕强者自尊的发型,确认黄泽身份后立马走过来伸出了手。
“找你约歌的。”坐在沙发上的老妈听不出感情地提醒了一句。
“没错!”秃顶男子谢昆点点头,“我们觉得你的才华不止于此。”
“你写的那首《明天会更好》真的是太好了!”
“我每天都会听。”
“有种开放的海风迎面吹来,必将带着我们走向更好明天的感觉。”
“里面的配乐也颇为新颖。”
“怎么样?有兴趣和我们中唱合作一把吗?”
“放心,不需要伱辞职,只占用你的空闲时间,当然,你要是愿意的话,把组织关系转过来也是可以的。”
“那就不必了。”黄泽脱口而出。
他之所以写歌唱歌,更多的也是为了尽快拍电影。
让他放弃电影,专职当一个歌手,那是想都不要想!耶稣来也不行,我说的。
“也好。”谢昆依然笑容满面,“那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弄专辑?”
“这个不急。”黄泽看了一眼老妈。
老妈心领神会,做起了恶人,“貌似,还没说待遇呢吧?”
“总不能让我儿子白干活不是?”
“呐,我可是听说了,你们中唱的工厂近期都没歇过工,电费都上涨了不少。”
“一盘磁带两块五,你们卖了几十万,以后还能继续卖。”
“上百万盘,几百万盘也不是不可能的。”
“你们几百万几百万的赚钞票,不说让我儿子吃肉,总不能连口汤也不给留吧?”
“妈,别这么说。”黄泽看了老妈一眼,给出一个鼓励的眼神后又握着对方的手道,“人家专门来一趟,肯定不会让我白忙活的。”
“对的,这张专辑我们能给你这个数!”谢昆笑笑,伸出了两根手指,“两千块。”
“因为我们想要让你和毛阿闽合作,把《明天会更好》这首歌带来的影响力充分转化为新专辑的销量。”
“还得给她留一份。”
“我来作词作曲。”黄泽道。
“这样啊,我们倒是相信你的实力,不过总归是要有个审核的,词曲能通过我们这边审核用在专辑里的话,一首给你五百,另外我们可以答应你向春晚总导演黄一和导演那边推荐你。”
“成交。”
这年头,价格也就这样了。
想要再高,甚至分成,可以直接洗洗睡了。
绝对不可能!还不如不要在这上面纠缠,保持个良好的关系呢。
再说了,就一首《明天会更好》,说服力还是有些不大够,黄泽还是想利用一下这次机会。
既是为了钱,也是为了——春晚。
自己要是能在春晚唱首专辑里的歌的话……
说句不夸张的话,足够让自己瞬间在国内红的发烫。
走在大街上都会被人认出来。
至于这向春晚导演推荐是不是画大饼。
黄泽觉得应该不至于。
因为两者是利益共同体。
自己能火,专辑也能多卖嘛,这可是几百万,甚至可能上千万的生意。
这还没动力?而以沪海中唱的实力,要推荐一下,还是有这个机会的。
“那合作愉快?”谢昆伸出手再次和黄泽握了下手,“那你抽空来我们这边一趟,先敲定要用多少首歌,然后我们和你结款。”
“我有个条件,咱们之间的合作只包括国内的歌曲发行权。”
“没问题。”谢昆也没想卖到国外啊,音乐磁带怎么创汇?至于更多的,用了又怎么样,大家都这么干的,所以答应的很爽快,“这是定金。”
拿出两百块交给黄泽,让黄泽写了个收据,又签了份简单的合同,约定了一些条件,然后两人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看着两人走下去,黄泽关门,转身回家,看见老妈端着下巴在那盯着自己,似在思索着什么。
“妈,你在想什么?”
“你说我和你爸身上都没艺术天赋,到你身上怎么就有了?还这么多?”
“我爸沪影厂的啊!”
“在沪影厂就得有艺术细胞吗?他就一会计。”老妈撇撇嘴。
“妈,那就得问你了。”说了句大逆不道的话,黄泽趁着老妈没反应过来,直接回到了自己屋里。
坐在桌子前缓了缓,黄泽手指敲着桌子,思考起了自己的专辑弄些什么歌。
考虑到这个时代,而且是在国内,太花里胡哨就算了。
还有,学很多艺人一样不交版权费,直接扒曲填词也算了。
又不是抄不到歌了?
记忆里那么多歌呢,没必要。
想了想,“就他吧,”黄泽提笔开始写词。
“乌溜溜的黑眼珠。”
“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这首罗达佑的《恋曲1990》,是黄泽喜欢了几十年的歌。
就像是一杯酒,越品越陈。
越品越有味道。
出于对其的敬意,《明天会更好》也是抄他的,黄泽直接决定再抄一次。
既然抄了,谁让他歌自己喜欢呢,那就再抄一次,《你的样子》。
别人写歌难缠,黄泽写歌跟写作文似的,啪啪就是写。
不过嘛,再一再二再三。
要是再来个再四,那着实是有些过分了。
第三首,换人。
考虑到冲击春晚,黄泽弄了首前世春晚上出现的歌。
《涛声依旧》。
前世的93年春晚里的歌,出场之后,瞬间火遍了大江南北。
毛柠也成了一代人的男神。
只是可惜……
写完这三首,黄泽考虑到了一种可能,如果这三首都火不了怎么办?是的,确实是相当不错的歌,都是经典。
但谁说经典就必须火的?
歌曲也和电影没什么两样,换个人唱,换个时间,还真就未必能火。
前世原作者没唱火,但被翻唱火了的,不是比比皆是?毕竟是想要奠定自己赚钱道路的第一张专辑,说什么也不能冒这种风险。
那最好是搞一部火的成功率足够高的歌。
先想想购买磁带的主力,有消费能力,也喜欢追流行的年轻人。
最大应该不超过三十岁。
那这个年纪彼此的记忆深处,什么最能勾动他们呢?
肯定是爱情啊!
最好还是爱而不得的爱情。
一旦得到,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份爱,也就会被消磨光了。
而爱而不得,却会成为心里永远的遗憾。
尤其是和现在的人进入柴米油盐之后,难免磕磕绊绊,就会想,如果和当初的她在一起,是不是就会不一样?而和前任分手还不是因为感情问题的时候,那种遗憾,将会更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