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34)

34.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34)

我还不打算讨论归纳这个很有困难的大题目,我更愿这样说:即使我们认可了休谟的前半部分学说,要想否定归纳,还得让关于未来的一切推断都变得合理——我并不是说,也许我们的推断是错误的,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这个错误。***

主张因果是一种特殊关系的人,都是和休谟意见不和的人。他们认为,既然存在这种关系,就一定还存在先后顺序;但相反就不能成立了,即:有了先后顺序未必能有这种关系。笛卡尔派的时钟说认为,尽管两个完全准确的时钟可以始终先后报时,但谁也不是谁报时的原因。一般而,认可这种意见的人还会有如下的主张:在大多数况下,虽然我们必须根据事件的经常连结推断因果关系,但在极少数况下,我们也能感知因果关系。

在我看来,从物理学的因果定律的性质,休谟或许可以得到最有力的论据。据说,在科学中,除了不得当做初期阶段的不成熟提法之外,再不会允许出现“因为甲所以乙”这种形式的简单定律。在达的科学里,复杂的因果定律代替了这种简单定律,而且,很明显的是,这些因果定律都是由已经观察到的自然趋势作出的细密推论,因此没有人认为它产生自知觉。

到此为止,我还没有算上能更进一步验证上述结论的现代量子论。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因为甲所以乙”这样的说法是不会被认可的,休谟说得对。我们之所以打算认可它,可以从习惯定律和联想定律的角度加以解释。如果按严密的形式来讲,这两个定律本身就是对神经组织的生理、化学和物理原因的最细致解释。

休谟认为,做到把因果关联的证据还原成对事件的屡次连接的经验,还完全不够。因此,他继续主张说,并不能由这样的经验推出将来还有类似连结。举一个并不陌生的例子,在我看见苹果的第一眼,我就能凭借过去的经验推断出它的味道不像烤肉而像苹果。这个推断没有理性的理由。从逻辑上讲,这个原理不是必然的,因为我们还能设想自然进程会有所变化。这样一来,这条原理就应该和概率有关,但是只有先假设这个原理成立,才有所有关于概率的讨论。这样说来,这个原理本身是不能被关于概率的谈论证明的,甚至关于概率的所有谈论都不能让它拥有正确的概率。

休谟在研究了我们通常认为的知识以后,得出的最后结果并不是我们希望他得到的那样。“关于在精神学科中导入实验推理方法的探究”是他的著作的副标题,由此副标题可以看出,他在最初进行工作时,抱有这样一个信念: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得到全部真理,而且只能得到真理。然而,到了最后,他却又坚信这样一个信念:信念并非合理的东西,因为我们一无所知。在提出支持怀疑主义的所有依据以后,他停止了对它们的驳斥,反而幻想通过盲目轻信的天性接受这些依据。

其实,对于整个十八世纪的重理精神而,不论休谟哲学是对是错都无所谓了,因为都代表着重理精神的破灭。这样看来,休谟和洛克一样,起初怀有明事理、重经验、不轻信的精神,参与到追求由经验和观察得到的一切知识的潮流中。不过,和洛克相比,休谟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即智力比洛克高,因此分析问题很敏锐。不过,休谟也有显著的缺点,他度量小,即使是无可厚非的矛盾,他也接受不了。这个缺点导致他得到了一个晦气的结论:从经验和观察出,什么都得不到。

尽管怀疑论是休谟的重要哲学主张,但他也并不总是以此为中心,比如在《人性论》的后半部分,他就把根本怀疑全都忘到了脑后。在这种时候,休谟写出的内容就和当时所有开明的道德家没什么区别了。在自己的怀疑里,他用上了他推崇的“不关心、不留意”的原则。由于休谟不在实践中坚持怀疑主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抱有的是一种不真诚的怀疑主义。这种怀疑主义产生的一种后果会让人觉得非常尴尬,即:让证明一种方针优于其他方针的所有企图统统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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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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