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二章私掠船(10)

16.第二章私掠船(10)

从英格兰西部的港口城市布里斯托尔到英格兰东部的东安格利亚(eastanglia)西北方的方形入河口沃什(thewash),年轻人们纷纷放弃他们的田地,放弃正在做学徒学的技术或者是原本熟悉的生活,投身海上,尽管他们很清楚自己走上了一条以生命来冒险的道路——随时可能患上坏血病、痢疾、坏疽,随时可能被淹死或是被遗弃,随时都可能死得很悲惨。***他们盘算着,一年辛辛苦苦就赚40先令,而他们抢一条船分的赃就能比这多得多,还有他们自己从乘客或者船员随身带来的物品中抢来的东西,为什么要为这区区小钱而终日劳作呢·

每个人现的东西都应该交到主桅处,在此大家按地位等级来分赃。不过,本来只是分点儿战利品,在分赃最兴起的时候,海盗们就像是批商一样索性用麻袋来装。理论上来说,战利品的1/3都该归船员们所有。这就意味着能分多少要看船长的算术能力怎样,所以海盗们往往在抢劫的时候就先藏起一些,然后再大家一起瓜分。当私掠船“老虎号”的小头目威廉·艾维(williamivey)被指控“偷藏货物”时,他说:“这是佣金(**eonthycommissions)。”他和他的帮手一起,用刀戳着船长,威胁说要把他扔下船去。

船长们也不是那么审慎正直的:许多人把掠夺来的货物在突尼斯或者阿尔及利亚卖掉一些,或者让人走私到爱尔兰或者威尔士,以此填充自己的腰包。黑市操盘手也会买进一些,海盗们用这些钱来喝酒或者赌博。

官方对这些行为都视而不见。一位出名的商人乔治·凯瑞(georgecarey)指出:“女王陛下没有必要去窥视那些为她去冒险的人们做了什么坏事。”许多赞助者们甚至懒得去提取佣金,他们相信这些海盗们回到英国,他们一定会有钱赚,他们的投资一定会有回报。

1603年威尼斯大使乔凡尼·司卡拉梅里(giovanniscaramelli)写回国的信这么说道:

人们对英国的仇恨是多么的正义啊!因为英国人正将整个世界搅得一团糟……他们不但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以此为荣。女王的船舰顶多不过就她自己的十五六艘,她的收入不足以支持更多的开支,因此整个国家的海军力量和威望靠的是众多的海盗船来创造的。他们与政客为伍,共同分赃,因为这样就不会冒险被审查,他们的战利品通过这些政客们自己委任的执法机构来负责瓜分。这个不幸的王国已经从崇高的宗教信仰沦落到背离神的深渊。

海盗的生活吸引着英国那些叛逆不安分的灵魂。许多圆颅党(17世纪中期英国国会中的一知名党派,迹兴盛于1642—1651年的英国内战时期)的财富来自西班牙黄金,许多人很快积累了不少财富,也影响着国王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过这也有危险之处。德文郡一富农家庭的儿子约翰·奥森汉姆(johnoxenham)是德雷克的副官,1574年他带着70号水手,乘着140吨的大船,远征达里恩地峡(isthmusofdarien,现在的巴拿马地峡)。当地人警告说现在运黄金的骡子运输队都武装充分,他把船泊在水边的树丛中,用树枝树叶把船桅伪装起来。派四五个人留守船上,他与其他的海盗们徒步前行。

当他们到达一条流往太平洋的河流时,他们乘着一条小船,顺水直下。当他们到达巴拿马湾的珍珠群岛时,他们抢占了从秘鲁都利马来的两艘珍宝船。抢劫完后,奥森汉姆犯了一个大错,他让这两支船队继续向巴拿马前行,西班牙当局很快接到报案,上前追击奥森汉姆,并且缴获了他的船队。奥森汉姆的手下被击毙,他自己被带往利马,绞死在大广场上。

西班牙无敌舰队的失败削弱了西班牙在荷兰的地位,荷兰新教徒们拒绝与西班牙做生意,也开始走向私掠和海盗之路。1593年,在阿根廷海岸10艘荷兰商船被缴获,船长们被绞死,船员们沦为战舰上的奴隶。西班牙当局对待与他们的对手进行贸易的人也一样残酷。1605年,圣多明各长官带着150名手下,来到伊斯帕尼奥拉岛西北岸的巴雅哈城(bayaha),他宣读了西班牙国王的指令,谴责居民与海盗“走私成癖,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并且要求他们搬家到南海岸,以便监控。之后,整个城镇被烧。附近蒙特克里斯蒂、普拉塔港(puertoplata)以及拉亚瓜那的居民也都被驱逐,第二年舰队司令路易斯·法哈尔多(luisfajardo)亲自指挥舰队,沿海岸横扫这些地方,驱逐顽固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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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秘史 加勒比海盗(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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