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一辈子婚姻三年半”――走西口者的婚姻多不幸(1)

34.“一辈子婚姻三年半”――走西口者的婚姻多不幸(1)

在山西晋中各县的地方县志中几乎都有烈女卷,记载一些年轻时就开始守寡且能守节一生的妇女的事迹。

当时,山西各地的年轻男人往往在新婚不久,便要离家别妻走西口,到口外去谋个营生。几年过后,到了归期,可送回乡里的经常是一口棺材,新婚媳妇哭干了眼泪,只能守着幼儿艰难过日。

当时妇女地位极其低,寡妇再嫁是辱没门庭、没有脸面的一件事,于是有的女人选择了自杀,有的则忍辱负重,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在《介休志·列女卷》中可以查到这样的真人真事有很多。全是年轻寡妇,守节终生,留有贞节牌坊作她们最后人生的见证。清朝时期这样的记载更多,可见当时年轻人外出讨生活之风有多盛兴,也可见走西口者的婚姻有多不幸。

当年在山西民间流行着这么一句话:“嫁女不嫁走西口汉,一辈子婚姻三年半。”听着都凄惨。

山西人走口外经商,常年漂泊在外,口外的蒙古是他们的重要活动地区。清政府规定,旅蒙商在蒙古地方贸易一律不准携带家眷,不得与蒙古妇女结婚同居。各晋商商号也规定,从业人员包括经理伙计,都不得在商号所在地携带妻子家眷和结婚纳妾。商号还规定,探亲分为十年、六年或三年一次,每次三到四个月。

因此,从十一二岁入号,到六十岁退休,走西口的经商者一生中只有十多次回家探亲的机会。

于是,在山西,便有许多描述年轻商人外出与妻子分别的民谣,如:

半截瓮,栽蒜薹,绿绿生生长上来。

儿出门,娘安附,隔着门缝看媳妇。

白白脸,黑头,越看越爱舍不下。

经商去,远离家,不如在家种庄稼。

又如年轻媳妇思念外出经商丈夫的民谣:

悔不该嫁给买卖郎,

丢下俺夜夜守空房。

要嫁还是庄稼汉,

一年四季常做伴。

由于走西口的商人常年在外漂泊,很少回家与老婆团聚,导致其婚姻多有不幸,以致在山西有“旅蒙商的儿女少,妻子守活寡的多”的说法。

清人纪昀(1724—1805年),字晓岚,号青帆、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谥文达,直隶河北献县人。学问渊博,长于考证训诂,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任总纂官,并主持写定了《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

纪昀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述了多例关于晋商常年外出引的男女之事。在此列举其中记载的三个故事:

其一:

晋籍李甲,婚后外出经商,又转徙为乡人靳乙养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李甲踪迹,遂传为死。后李甲父母病逝,李甲妻无所依,寄食于母族舅家。其舅又携家外出经商,商舶南北,岁无定居,李甲久不得家书,亦以为妻死。靳乙谋为甲娶妇。会妇舅流寓于天津,念妇少寡,非长计,亦谋嫁于山西人,以后尚可归里。惧人嫌其无母家,因诡称己女。众为媒合,遂成其事。结婚之夕,以别已八年,两怀疑而不敢问。宵分私语,乃始了然。甲怒其未得实据而遽嫁,具诟且殴。合家惊起,靳乙隔窗呼之曰:“汝之再娶,妇亡之实据乎?且流离播迁,待汝八年而后嫁,亦可谅其非得已矣”。甲无以应,遂为夫妇如初,破镜重合。

其二:

又有张一科,携其妻就食塞外,佣于(山)西商,西商眠其妻,挥金如土,不数载资尽归一科,反寄食其家。一科妻厌薄之,辞谇使去。一科曰:“微是人无此日,负之不祥。”坚不可。一科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妻亦反詈:“彼非爱我,眠我色也。我亦非爱彼,利彼财也。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无所负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继矣,彼亦不能资于我。此而不遣,留之何为?”一科益愤,竟抽刀杀妻,先以百金赠西商,而后自就狱”。

其三:

又有一人亦携妻出塞,妻病卒,困不能归,且行乞。忽有西商招至肆,赠五十金。怪其太厚,固诘其由。西商密语云:“我与尔妇最相眠,尔不知也。尔妇垂殁,私以尔托我,我不忍负于死者,故资尔故里。”此人怒掷于地,竟格斗至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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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历史:正说走西口(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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