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哲学与智力(8)
指导我们以这种方式探索并且扮演哲学角色的绝对自然物理学向我们
这样解释:因为那些绝对存在并且有效的大自然法则的作用,总是一个现象产生或取代另一个现象;在此过程中,所有事物都是自然而然地生,因此所有事物也是完全清晰、可以理解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套用费希特的口头禅来形容被如此解释的世界——费希特站在哲学教授的讲台上,面对他的学生们表现得一脸严肃、语气中带着强调的意味在尽挥他戏剧表演才华:“因为是这样,所以是这样;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它是这样。”所以,从这一审视角度看来,那些对这个世界这样清楚的解释仍感到不满足、并试图在完全想象出来的形而上学中寻求其他解释的人,根本就是头脑中荒诞的想法在作怪;这些人还妄想从杜撰的形而上学中重新找到伦理道德赖以成立的基础!而那些伦理道德因为不能经由物理学奠定起来,就乞求于形而上学的天方夜谭!物理学家们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而用明显鄙夷的神,站在高处打量着形而上学。但是,这种完全从客体角度出的哲学探索无论怎么志得意满,它审视角度的片面性和角度变换的必要性迟早都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机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认识的主体以及认知官能或迟或早都要成为被考察的对象,因为世界先是通过认知功能而存在。例如,基督教神秘主义者称人的智力为“自然之光”,并且认为人的智力在验证更高一级的事时,毕竟是力不从心的。这种看法形成的基础是这样的:一切自然物理的知识,其有效性只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是像当今那些理性主义者所认为的是不带条件的。就因为理性主义者认为人的知识不带有任何先决条件,所以,他们对基督教的深刻、神秘之谜表示藐视,形就如同物理学家藐视形而上学。例如,理性主义者认为原罪的教义只不过是一种迷信,他们那世俗男人的见识、智力让他们很高兴地现:没有人需要为别人在六千年前犯下的过错去负担什么责任。这是因为理性主义者放心大胆地遵循自己的自然之光,并且一本正经地认为:他们那戴着睡帽的爸爸在四十或五十年前使自己成孕、他们的妈妈把自己平安生下来之前,他们是绝对和纯粹的;然后,从那一刻起,他们开始无中生有。正因为这样,他们可以不为任何事负责。什么罪人、什么原罪,全都是胡说八道!
这样,就像我已经说过的,沿着客观知识的道路推论和思辨的人迟早会在各式不一的前路上察觉到事有蹊跷。这时人们就会现:一切从客体方面获取的知识,都是在信赖人的智力前提下进行的,不过人的智力有其自己的形式、功能以及呈现事物的方式;因此,所有这些知识完全是受智力特质条件的制约。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变换审视角度的必要了,放弃对客体的专注,而转向对主体的考察。也就是说,在这之前,智力以其十足的自信构建了整套教条,放心大胆地对世间万物以及一切的可能性作出先验的判断;现在,这一智力本身却成了我们要检查的对象,现在它的权威性必须接受检查。考察方法的改变先带来的是洛克的哲学,随后是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最后,人们有了这样的认识:自然之光只能是从内在投向外在;如果需要把这种光返过来照明自然的内在时,它就变得无能为力了。智力的光芒并不能直接驱赶笼罩内在的黑暗。只能经由上述哲学家采用的迂回、折射的手段,并且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在智力光线折射的帮助下,获得和智力本质、智力运作原理有关的间接资料。在此之后,我们的智力才清楚地了解到:智力的最初任务只是在于把握事物之间的关联——对于为意志服务的目的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所以,智力在本质上就是投向外在的,并且,整个过程中,智力也不过是作用在表面的力,像电力一样。换句话说,智力把握的只是事物的表面,却不能深入事物的内在。因此,智力没有办法从根本上理解和看透显现出来的现实客体事物,哪怕是这些事物中最微小、简单的一样东西。不管是单个事物还是整体的事物,其所包含的根本道理对于智力来说仍旧是一个不解之谜。通过这种方式的考察,我们的认识会更深一层,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唯心主义。这也就是说,唯心主义的观点认为:这个客体(客观)世界及其秩序,依据我们的智力及其对运作的理解,它的存在并不是不带条件的,因此属于自在的存在;这一客体世界是通过我们头脑功能的作用而呈现,因此,它先存于我们的头脑之中;所以,通过这种智力的形式而呈现出来的客观存在就只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它不过是现象、外表而已。在未获得这一见解之前,人们探求自己存在的依据,并将自己的认知、思考和经验遵循的法则假设成纯粹客观之物,是绝对的、自在、自为的一种存在;而单单只是这些客观法则和规律的缘故,人自身及一切其他事物才得以存在。现在,反过来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智力和自己存在的原因,其实就是所有那些规律、法则以及从这些规律、法则中引出的事物的先决条件。由此人们也最终明白了:时间、空间、因果律这些他们已经很清楚的观念性的东西,现在必须让位给另一种事物秩序,它与大自然秩序完全不同,大自然的秩序不过是那另一种存在秩序的结果或是象形文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