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话说白居易(3)
因此,他早期的文学观点,是属于干预生活的绝对现实主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国知识分子的忧国忧民心结,在动荡岁月里的责任意识,在危乱年代里的经世热忱,是不可遏止的。所以,他从呈顾况披阅的《赋得原上草送友人》,到诗人四十五岁这年所作的《琵琶行》,年代大约为公元788年(贞元四年),到公元815年(元和十年),共二十多年间,白居易是以讽谕诗,为他的创作重点。其中,《秦中吟》十、《新乐府》四十,为其代表作。
这些诗歌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政治色彩,鲜明的时代气息,勇敢的批判精神,高昂的抗争意识,无不激起共鸣;所反映出来的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残酷剥削,贪婪榨取,无尽搜刮,民不聊生的惨状,无不义愤填膺。他的这些诗篇,满城传唱,万众吟诵,然而,也触犯了既得利益阶层。
正如他在《与元九书》中所说:“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握军要者切齿矣”,遂导致他第一次面临“长安居大不易”的失败,尝到了生存环境没有调适好的苦头。
反正,中国文人的脐带,系在大地母亲身上,系在民族国家身上,系在人民大众身上,你就不可能和统治者心血相通,你就不可能使统治者龙颜大悦,你就不可能不因为你的干预时政,挑战丑类,揭露败恶,批判权贵,说了些真话,道出些实,而不遭受统治者的修理。
也许统治者日理万机,一时疏忽了你也有可能,可统治者手下的牛头马面,打手爪牙,却绝不是吃干饭的。于是,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的白居易,到底被那些嫉恨他的人,新账旧账一块算,只有捏着鼻子“出佐浔阳”。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十九载:“元和十年,秋,或居易母堕井死,赋《新井》诗,出为刺史。王涯其不可,乃贬江州司马。”下注:“论盗杀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
什么叫出位?就是诗人未能在此时此刻的生存环境中,调适好自己的位置。
据清·徐松撰《唐两京城坊考》,白居易在长安的四个坊里生活过,有过自己的屋宇房舍。基本都在东市之东,约相当于今日北京城的东四环部位。公元783年(贞元十九年)春,白居易第二次来京会试,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才在长安正式找房子住下来,所谓“卜宅之始”,住常乐坊。为主客司郎中时,住新昌坊,为左赞善大夫时,住昭国坊。为刑部尚书时,住宣平坊。其间还曾寄寓永崇坊的华阳观。但是,京城对他来说,仍是“居大不易”。
小的人居环境,未能尽如人愿,是与大的政治气候未能周全应对,存在必然联系。公元816年(元和十一年),他就在诗中写道:“行年四十五,两鬓半苍苍。清瘦诗成癖,麓豪酒放狂。老来尤委命,安处即为乡。或拟庐山下,来春结草堂。”就已经萌出《吾土》诗中“岂限长安与洛阳”的不再逗留善之区的逃避想法。
你可以责备他的退缩,他的软弱,但你不得不认同他这种聪明人的选择。作过斗士的人,不一定要当永远的斗士到底。我们总是以完人,全人,尽善,尽美,去期待谁,要求谁,指望谁,推动谁,说到底,其实是一种残酷,一种不堪负荷的道义承担。你得相信,鲁迅的《聪明人、奴才和傻子》一文,绝对是人世间的真实写照。
在宋·叶梦得《避暑录话》中,有一番诠释诗人远离官场纷争,跳出政治绞杀,彻底改变自己,全方位调适的精彩分析:
“白乐天与杨虞卿为姻家,而不累于虞卿;与元稹、牛僧孺相厚善,而不党于元稹、僧孺;为裴晋公所爱重,而不因晋公以进;李文饶素不乐,而不为文饶所深害。处世者如是人,亦足矣。推其所由得,惟不汲汲于进,而志在于退,是以能安于去就爱憎之际,每裕然有余也。自刑部侍郎以病求分司,时年才五十八,自是盖不得出。中间一为河南尹,期年辄去,再除同州刺史,不拜。雍容无事,顺适其意而满足其欲者十有六年。方太和、开成、会昌之间,天下变故,所更不一。元稹以废黜死,李文饶以谗嫉死,虽裴晋公犹怀疑畏,而牛僧孺、李宗闵,皆不免万里之行。所谓李逢吉、令狐楚、李珏之徒,泛泛非素与游者,其冰炭低昂,未尝有虚日,顾乐天所得岂不多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