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三节文化互动(1)
毛南族的文化,既有自己独特的内涵,也有与周边各少数民族文化互通之处。***这是毛南族与周边兄弟民族在文化上互动的结果。
一、居住饮食文化互动
壮族的居住饮食文化对毛南族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毛南族传统的民居“干栏房”,跟壮族有共同之处,饮食文化的交叉点也很多。如都有用烟熏法炮制腊肉,都有冬天打边炉的饮食习惯,都有春节杀年猪的习俗。在送礼待客方面,也颇多共同点。至于毛南族“百味用酸”的特点,又受到黔南地区饮食文化的影响。这是毛南族在饮食和居住文化上,长期与周边兄弟民族互动的结果。
二、文化用品的互动
毛南族所用的笔墨大多都是外来的,但也有一些是自己生产的,如墨。毛南族墨的制作方法很简单,用柳木烧成炭即可。这种墨叫“柳炭墨”,可以做绘画颜料。以前毛南族的人物肖像画基本都用这种“柳炭墨”。毛南族除了自己用之外,也提供给周边民族。另外,毛南族的土纸在当时环江、宜州、南丹、贵州的荔波等地都有出售。
三、服饰文化的互动
民国(1912年)之前,毛南族服饰上衣都是右开襟、布扣,裤子是两面全裆无扣、大管裤脚。民国后上衣改成“唐装”。新中国成立之后,改穿中山装、国防装或西式服装。改革开放之后,只要是社会上流行的服饰,毛南族和壮族的人民都买来穿,服饰与汉族人民已经没有什么差异了。壮族的古代文化,除了铜鼓、崖壁画,还有壮锦、陶瓷工艺。而毛南族也有类似壮锦的织锦。如毛南族人在被面、帘布和小孩背带面上,都喜欢用各种丝织锦缝制成各种图案,画面栩栩如生,不但族人喜欢,也深受周边兄弟民族的喜爱。
四、语的互动
在毛南族地区,大多数毛南人都能用壮话或汉话与周边的民族交流,而与毛南族接壤的壮族或别的民族大多也会说毛南话。有些边界村屯的村民,在口头交流中,甚至会出现毛南话和壮话掺杂的现象。
五、婚姻习俗文化的互动
毛南族和壮族在从准备缔结婚姻到结婚的整个过程中,绝大多数环节是相同的,这是两个民族在婚姻习俗方面相互学习、影响的结果。据民国《思恩县志·社会篇》记载:“有以年庚八字为凭者,必年庚配合者方能结婚;有征求男女同意的,即由媒人约期带男女双方到圩场或亲朋好友家中会面,俾互相认识,双方中意即可成婚。其中送聘礼、接亲的环节大同小异。但童男童女固无考虑知识也,其有亲戚旧友,父母先有联姻之意者,双方父母自行主持,特借媒人为凭证,其婚不避中表,但避同宗,然同姓为婚亦复不少。”这里记载的是思恩境内毛南族和壮族求婚阶段的一些况,两者完全相同,至于“以年庚八字为凭者,必年庚配合者方能结婚”的习俗,明显又是受汉族文化影响的结果。又“新妇过门,乡村习惯只斑信宿,仍偕送同送嫁娘归母家,未即团聚。城厢习惯则必三朝后新妇始得归宁”。很明显,在思恩县境内除县城区外(当时县城区少有毛南人),包括壮族和毛南族地区,新媳妇出阁,只在夫家住一夜,未与新夫团聚,次日便跟送嫁娘一起回母家。“后一月在婿家遣妇女辈唤来,仍有伴姑一二人,亦信宿而归。以后逢种地插田剪禾时期,及婿家房族有婚丧事,则新妇必来。渐久,仍由五日至十日、二十日匝月留住,然归回母家常匝月或经旬,须达成年至十八岁始可团聚。”这说明毛南族与壮族在婚姻上不提倡过早结婚生子。
六、丧葬文化的互动
毛南族与壮族在处理丧事过程中,也有许多程序和做法是相同的(丧葬仪式可参见本书第二章第十一节)。向舅家报丧,由舅家全权主持仪式,如果因死者八字或方位不合吉利,就不入土,先把棺木安放到墓地上,搭好草棚或用草帘挡雨,此谓“浮葬”,待到吉利日时再将棺木入土。在对待非正常死亡的丧葬做法上,两个民族的处理方式也是一样的。如死者尸体不能从大门抬出,要从窗口、晒台口或打开楼板从牛栏中抬出去,棺木抬杠只用一根,下葬后墓体也不能堆得如正常死亡者的一般,未满36岁的,日后子孙也不得为其立碑。毛南族和壮族的红、白事及重大活动,都以“舅”为尊为大。还有,在民间祭礼活动及许多小的民俗方面,也存在着相同相似的地方。至于在丧葬仪式上都念佛经超度、挂佛像,则是从汉族那里“拿来”的文化。由于这些仪式基本相同,因此,毛南族和壮族在办丧事时都能互相帮助,亲如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