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言官逸事(1)

2.言官逸事(1)

谏官和御史,在古代又被称为官,就是说话的官。这种官没有别的职责,就是要说话,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提批评和建设性意见。官之,在古代是相当正经的事,关系朝廷兴衰、吏治清浊。

不过,说话一旦成为一种职守,对于那些特冲、特有说话**的人来说,多必失,没准哪天就丢了饭碗。而那些说话**不那么强烈的,不说话也不行,等于白吃饭不干活,可说话吧,一不留神,碰了皇帝哪根神经,或者得罪了哪个大人物,自家的乌纱帽便难以保住。

对于这些职业说话的官来说,最高境界是当李林甫说的那种仪仗马,好吃好喝,闷声不响,大家过太平日子。当然,这得碰上皇帝怠于政务、权臣又不乐于生事的时候才行。

说话难,又必须说,因此官之往往在高头讲章和不痛不痒两个方面做文章,说大道理,拽大词,从三皇五帝开讲,最后说几句现成话,无非勤政爱民,不失农时,半天都落不到地上。如果这招儿不行,就走下三路,扯点无关宏旨的小事,鸡毛蒜皮,两下模棱。只是后一类如果说得不好,一不留神,就成了笑话。北宋庆历年间,有卫士震惊宫禁,满朝文武吓了一跳。有御史建议,说是蜀中罗江狗(狗的品种,类似于今天我们说的德国黑背)不错,可以用来顶替卫士。真要照这样做了,那么皇帝的禁卫军,就变成狗卫队了。金人入侵,宋室南渡,官说话的水平并没有提高多少,某年大旱,皇帝亲自出面求雨,有谏官奏请皇帝禁止天下宰杀鹅鸭。那意思,似乎只要不杀这些水里漂的动物,老天就会开恩降雨似的。碰到同样的景,明朝的谏官提的建议是,不许百姓吃蛤蟆。这多少靠谱一点,因为民谣曰“蛤蟆叫,天下雨”。不吃蛤蟆,多些蛤蟆叫叫,说不定雨就有了。

清朝的时候,官说话最难,大道理不能说,因为皇帝认为,这种大道理,只有朕才有资格讲,臣子奴才乱讲,等于僭越;弹劾批,评也不好说出口,说错了,立马被惩罚;当然,不说话更不行。官们只好眼睛向下,盯着老百姓,说点似是而非、兴利除害的小事。雍正年间,有位御史连上三奏,第一奏请皇帝下令,让尼姑还俗。第二奏,要求民间如有女孩子年过二十还没有出嫁的,由政府出面为其择配。这种主意,虽说强横了一点,但也是古已有之的增加人口的老办法,旧话重提,在那种时代,不算离谱,只是操作起来有难度。第三奏最绝,他说,在他看来,民间斗殴多半因为数十文钱,因此劳驾皇帝出面,要求有关部门查清所有需要数十文钱的穷人,每人数十文,于是天下太平。结果,雍正皇帝览奏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直接让这位御史老爷回家吃老米去了。

如果雍正能够同时看到另外一位都老爷(明清两代御史的俗称)的奏折,估计气肯定消了。当年,北京城里城外,都可以见到驮煤的骆驼,由卖煤的人赶着进进出出,有时候,赶骆驼的人,就骑在骆驼上,横着顺着的都有。某位满人御史老爷,大概骑马骑惯了,看见有人横着骑骆驼,横竖看不顺眼,于是上奏要求皇帝出面,禁止赶骆驼的横着骑,说是可以防止他们被颠下来。

在那个时代,建的人理论上者无罪,属于制度上特许的可以放开一点胆子说话之辈,但是,只要现实生活中有一九鼎的皇帝,有惹不起的权臣,或者得宠的嫔妃、皇帝身边的太监,任你是谁,说话也得小心。即便是有特权的说者,大概也只有说空话的胆量,没有说错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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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畏与无所谓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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