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群体性乖戾的传统(2)

5.群体性乖戾的传统(2)

正因为如此,这种私刑式的暴力,才必须借助群威群胆来施行。***气势汹汹的人们,看起来很勇敢,很义愤,其实大家心里多少会有点儿胆怯,必须把自己包裹在一群人里面,才迈得动腿。在“文革”中,把地富反坏右活活打死的红卫兵,即便受到中央“文革小组”的鼓励,有几个是单独行动的?第一个死于红卫兵的北师大女子附中校长,到底是谁打死的?哪一个人的拳脚是致死的直接原因?我想即使在当时,也没法查清楚。

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体性暴戾的积习,却依然保留了下来。人们依然认为,只要一群人(群众)公认某个人可恶,这个人就理所应当被惩罚,不是中国人的,就不该在中国活着,不是人的,就不配活着。大家似乎谁也没有想到.也许有一天,这个被惩罚的对象,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因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罪,只是群众的意见,而群众的意见,往往带有随意性,误会和冤枉,往往是难免的。

更糟的是,这种群体性的暴戾,由于群体的群威群胆,往往自以为拥有绝对的正当性,因此,质疑和讨论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见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杀。这种现象,如果任其畅行无阻,那么这样的社会,看起来堂堂正正,而这种堂堂正正之阵,却是由狼或者类人狼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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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痒(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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