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次相遇(1)
秋天,有雨的季节。***每一场都让人记得刻骨。
透过公交车窗,幻灯下匆行的路人,在斜织的雨中,蔓延成了一幅17世纪的油画,真实中,散着虚幻。
点燃一支维珍妮,却现临座投来异样的目光,男人就不可以抽女士香烟?心里想着。其实,并不喜欢维珍妮,只是喜欢靓吸维珍妮的样子,慵懒,而又不失秀逸,我也只是想回味一下烟草淡淡的味道,让我觉得靓一直在我身边。靓是我以前的女友。
三年前,我们分手了,没有争吵,甚至没有道别。只是她不再听我的电话,不再回我的信。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我们有太多不同的思想。我不喜欢变迁,恋旧;靓则是锐意进取的那种,时刻想出去闯一番事业。因此,我并不怪她,只盼望她能够成功,但她的离去,让我感到了痛,痛入心髓。
三年来,我一直给她写信,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尽管她从不回信。也许她此时正漂泊在另一个城市吧!
一阵熟悉的望one冲入我的鼻腔,打断了我的思绪,靓也用这种香水的!于是我在车厢努力寻找。一个背影在进入我的眼睛通过大脑皮层传入大脑的瞬间,几乎让我颤抖——靓!但当她回过身来时,我却现不是,她与靓有着不同的气质,但隐隐有靓的影子,且同样吸引人的目光。我近乎无礼的注视着她,虽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还是被她察觉了,缓缓低下了头。我扭头望着窗外,但还是不经意间向她望几眼。这让她把脸扭向了别处,只留给我侧面。粉紫色上衣,棉质休闲裤,随意中透着高雅,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季节,给人一种独特感觉。望one的香味一阵阵传来,恰到好处的用量,自然中透着诱惑。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人用这种香水了吧!
原以为它只属于靓。
我从余光中现她在注视我,几秒钟后,她又深深的低下了头。是在指责我的无礼吧?我猜测。
下车了,我依然站在路边,注视着渐渐迷离的车尾灯,脑中,是那个模糊的背影,还有那淡淡的香。细雨落在镜片上,如在梦中。
黄昏尽头,雨依然。
不知不觉中,已到了自己的家中。扭开灯,为自己冲一杯咖啡。我一向不喜欢亏待自己。在咖啡还不能入口的时候,我打开了音乐,thebeatles的yesterday。我喜欢披头士的音乐。记得我的第一张披头士,是靓给我买的,在吉祥鸟。
又想起靓了!于是,我换成了nirvana。科本的声音,时而纯净的象天使,时而能撕碎我的心脏。科本死了,我还活着,所以我成不了科本,我演绎不了复杂的人生,我只想单纯的活着,因此,我害怕变迁。
现在,我的生活一团糟,因为靓不在了。这是真正的原因吗?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寂寞?我终于成了一根空心的稻草,在黑暗中独自沉默。
拿出一个洁白的信封,在背面写上。
靓,你还好吗,我好想你。韬。2003年9月20日。
翻过信封,贴邮票,封口。在右下脚写上299,马上就到地300封了。
这样做只是想找一种不寂寞的理由,一份寄托,使我在这不变的生活中感觉自己还活着,或者,感觉靓还不曾离我远去。
拿着信封来到大街上,雨还在下,很清凉。
暖暖的路灯裹在柔软的雨丝里,灯光照在划落的雨点上,再随雨点划落到脸上,浪漫,浪漫的全心全意要渗出忧伤。
一个人承受不起这么多浪漫,于是我加紧脚步。
把信投入邮筒,漫无目的的走着,却走进了一家别致的西餐厅。
冰激淋,谢谢。几乎不用思考。
冰激淋送来了,vanilla,有清幽的香味。手机,这个被我遗忘的现代文明突然响起。是三木的号码!
喂!
我马上就要回来了。
这次又去了什么地方?
武夷山,见到了南国的雪景。
什么时候到家?
十几天吧,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