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5)

5.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5)

我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特别有动力。来呼市四年了,我没谈恋爱,真的,倒不是想钓一条大鱼,而是真的没有时间。我一直在上各种培训班,省吃俭用,把能存的钱都存起来。我连家都舍不得回,因为舍不得花钱。你看见我穿的衣服,说我时髦,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这样的衣服我只有这一套,还是因为今天要跟你见面才舍得穿出来,而且,全身上下加起来,你信吗?连300块钱都不到,都是在小店铺里买的。

我最后一次见他,也是穿着这套衣服,在今年春天。也是他来呼市。他说是来给学校买一些教学用具和参考书,其实,我知道,他是来跟我告别的。上一次他回去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少了,我几乎不给他回信。他给我打过电话,我也只是三两语。他来了,我还是让他住在老地方。那天晚上,我跟他说,第二天我要上早班,不能送他了。他默默地坐着。然后,拿出一个傻瓜照相机,他说:“这个相机是为你买的,送给你吧。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处。你别嫌落后。”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的感觉,我想起来好多事,当年我们在老家怎么一起研究课本,虽然就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课本,我们怎么一起进城,他怎么给我买书,我坐在破旧的教室里,他给我念琼瑶小说,他给我买那种厚厚的羊毛围巾,冬天特别冷的时候,他把手在火炉上烤热了,双手捂住我的耳朵让我暖和……一下子全想起来了。而且,我还想到了我们曾经有一个晚上在一起,差一点就那样了,要是真的那样了,可能我已经是他老婆了,但是,当时他放弃了,说要等到我嫁给他,不想让我后悔。结果,他这一放弃,就成了一辈子的放弃。

他拉着我的手,我坐在他旁边。他忽然变得特别温柔,他问我:“你说,我是不是傻啊?所有的人都告诉我,你不会回来了,你现在跟我不一样了,你已经看不上我了,可我还是特别喜欢你,忘不了你。我老是幻想着有一天你会回家来,还是愿意跟我在一起教书。我是不是傻啊?”

那天,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但是,我觉得我自己非常不好,我变了,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跟在他身后、站在呼市的马路边上生怕被汽车轧死的女孩子了,我现在要天天洗澡、还要做美容、买时尚杂志、上网聊天,我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过去的生活,我回不去了。我向我一定曾经爱过他,可是,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去爱他了。我想起他把全部的积蓄交给我,让我好好学习、好好长见识,他送我走上了这条路,可惜这条路是一条让我离开他的路啊。如果当初他霸占我,就是不让我走,我可能就真的没有今天了。

我还是拿出了那2000块钱,那个信封都快烂掉了。我说我有钱了,至少比过去出来一无所有的时候有钱了。他还是不要。他说他没有给过我什么帮助,这个就算是一点心意吧,当初,他也觉得不能给我任何帮助,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我想离开家乡的时候,鼓励我,不拖累我。他说像我这样向往天空的小鸟,不应该被一个他这么平庸的男人剪断翅膀。

我感动,是真的,我负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无可奈何,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过去的好,只能是美好的回忆。

他走了。留下了傻瓜相机和钱,没留下一句埋怨的话。

我妹妹告诉过我,他曾经被老家的人嘲笑,说他傻,放在身边的女人要送出去,这下让人家甩掉了。别人说我不好,没有感,自私自利,贪图虚荣,他从来没说过我一句坏话。而且,他要结婚了,对方也是我们家乡的人,跟他一个村子。

每每告诉我这些那天,我一夜都没睡,我想我大概真的不是一个好女人,可是我错了吗?我只不过是想改变我的处境,凭什么我要一辈子守住那个穷困的家乡呢?

伊秀停下来,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那里面却盛满了困惑和委屈。

我忽然想起早年看过的一部电影——《蒂芬妮的早餐》。那个美丽的霍丽从乡下来到纽约,从说话的口音开始改起,把自己训练成城里人,最终要在这里生根。有一天,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出现在公寓门外,忧伤地凝视着她,一看就是大半天。这是一名安分守己的兽医,他爱她,曾经收留她和她可怜的弟弟,她曾经为了报答他而与他成婚。他想带她回到乡下,日子不会太奢侈,但也一定能安逸。但她最终还是把他送到车站,让他一个人回老家。她哭了,当他叫着她原来那个土里土气的名字“雷美”时,她哭着,用标准的、纽约优雅女子的腔调告诉他:我知道你爱过我,至今还爱我,但我已经不是那个雷美了,再也不是了……是啊,眼前这个时髦的霍丽怎么可能重新变成照片上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的雷美呢?怎么可能呢?于是,他接受了现实,黯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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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集(卷二)(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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