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海外评论选(9)
第五、第六十页在写到南京安全区的外国人保护中国难民时,作者说“受西洋人的保护和受东洋人的屠杀,对于中国人来说,同样都是悲剧”。***理论上说,这是对的,但在特殊年月,就要分析。实际上在安全区,外国人以他们的地位、职权和人道主义行为,保护了不少难民的生命,这不是悲剧,这是在使悲剧缩小。中国人爱面子,在唐山大地震和兴安岭大火生时,多次拒绝外国人的援助,死要面子的结果,使死亡人数更巨大。这个教训应吸取。假如自家无能为力而接受外人帮助,这不是耻辱,置人民财产生命于不顾,才是最大悲剧和最大罪恶。阿q那类精神胜利法的幽魂应彻底消灭了。
(原载香港《读者良友》1987年第十二期)
9。铁案岂容翻
陈实五十年前的今天,生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日军侵占南京,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进行了长达六周疯狂的血腥大屠杀——杀害我无辜同胞三十多万人。那种惨绝人寰的暴行,在世界现代史上是极为罕见的,在当时就遭到国际人士的强烈谴责。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要战犯进行审判,认定南京大屠杀的暴行是“严密意义上的战争犯罪”,“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对这一事件负有罪责的日军元凶终于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到南京受审,也于一九四七年处以死刑。
但是,日本军国主义阴魂并未消散。十多年来,一小撮右翼分子制造了许多事端,妄图为其当年侵略中国的罪行翻案。一九七二年,日本右翼分子在其国内表了一连串的翻案文章,竭力否定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一九七五年,在《诸君》杂志上又表了长篇连载文章,胡说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一九八二年,日本文部省篡改侵华历史教科书,竟把“侵入”改为“进入”,把“南京大屠杀”说成是为了“解除敌人的抵抗”;一九八四年,又炮制出《“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攻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是“不公正”的,等等。这些右翼分子对当年日军侵略中国,给中国人民造成深重的大灾难,至今毫无悔改之意,实在令人愤慨,不能掉以轻心!最近,香港绿洲出版公司和昆仑出版社联合出版了徐志耕著的《南京大屠杀》一书。作者走访了近百位当年身受苦难、至今尚活着的幸存者,查阅了大量历史资料,包括虐杀者和战犯的自供,全面地描述可“南京大屠杀”的始末,印证了侵华日军的血腥罪行,以大量铁的事实再现了五十年前的这段历史。
对于日本军国主义在当年动的侵华战争给与中国人民造成的空前大灾难的事实,这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我们的子子孙孙要牢记住这一血海深仇。躯体内流着中华民族血液的香港同胞,怎能不同感悲愤!特别是在日本军国主义铁蹄下生活过的“老香港”们,又怎能忘记那三年零八个月的痛苦经历呢!?现在再来读一读这部《南京大屠杀》,重温历史,足以引起我们许多值得反思的事。
中日两国人民是要讲友谊的。但是,谁也不能因此而忘记过去的灾难和痛苦,不应回避、更不允许歪曲历史事实。战后历届日本政府虽然有的也承认日本做了对不起中国人民和其他亚太国家人民的事,但对于日本是否进行了侵略战争这个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这就促使日本国内的军国主义残余势力有机可乘,蠢蠢欲动。日本政府承认不承认日本当年进行的是侵略战争,不仅是尊重不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的问题,也是日本能否从这场以失败告终的侵略战争中吸取教训,防止军国主义势力重新抬头并祸延世界和平的大问题。
“南京大屠杀”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严重暴行之一,它理应公诸于世并让人们牢牢记住,记住历史的教训!(原载香港《华人月刊》198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