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坏死
秋日的雨很冷,落到北方,就是土地都要被冻起来。
陈清煜对着镜子坐了一上午,心中说不出什么是滋味。侍女把浸满药水的布巾拿进来,要给他换上,被陈清煜抬手制止了。
他说:“先别过来,再让我看一下。”
侍女只好停在桌边等他。
陈清煜的桌前是开着窗户的。冷风吹了他一上午,也同时送进来如银屑一样的雪,落到他桌上便瞬间消融了,成为小小的水滴。
陈清煜离近镜面看,垂在桌上的头发把水抹开了,对着镜子,他看见一颗漆黑的眼珠,盯着镜面不动,稍微离远一点,能留意到另一只眼睛。
半眯着,血红的,空荡荡的凹下去。
这里曾经住着一颗饱满的翠绿的眼球。在见过瓦拉和他“兄长”的那个晚上,他的眼睛疼痛难忍,使者给他翻译郎中的话:“一只眼睛若是坏死了,不摘掉的话,这种坏病会渐渐杀死另一只眼睛。”
他只能摘掉一颗坏死的眼球。
有时,他会想这算不算是惩罚,罚他咬去了别人的耳朵。但他那位兄长的耳朵,掉了还能缝回去,他的眼睛失去了,永远不可能再长出来。
日子太冷了,他伤口愈合的也很慢,只有每日拆换布带的时候能这样看一眼。
太奇怪了。
世界上居然有像他这样——身体到处残缺一半的人,还能好好的活着。
他的腿,死去了,但不至于拖累的人一动都动不了,他的眼睛也死去了,至少还能让他看得见。
勉勉强强的很差,又没有差到活不下去。就像有人抓着他的头压在冷水里,满身满脸湿透了,快要溺毙时却又给他一口气。
吊着他,让他活着。
陈清煜现在连信都不想写了。
最开始的两天,他恨不得一天到晚只是睡觉,一个眼睛睁不开,另一个干脆也闭上,什么都看不见,很平等,能让他暂时忽略了眼皮下空空的感觉,也能少一些脸上传来的疼痛。
他感觉自己已经把半辈子都睡过去了。
看书,写字,好像是他上辈子做过的事。再一次他坐到桌前,拿起笔,手中的似乎不是竹子做的笔管,而是沉重的一块石头,滑腻的一节骨头。
他对他皇姐,甚至对柳国,一夜之间生出许多恐惧来。
他的样子在桑仡算不得什么。这是个自建立之初就在斗争的国家,男人女人,身上有伤的并不少见。少了一条腿的,断了几根骨的,都能算得上一种勋章。
但在柳国,就太特殊,太奇怪了。
他在柳国活了十几年,没见过几个身体残缺的人,特别是在宫里待着,连宫女太监都要精挑细选的地方,更衬得他连太监都不如。他在柳国宫中,是一件摔破了边摔断了柄的瓷器。摆在完美的瓷窑之中,让人一眼就能看见的破烂不堪。
过去,他来到桑仡,满心满眼都是哀怨,但如今再看,好像只有这个地方能够包容他,使他不至于成为多显眼,多恶心的一个异类。
异类。
桑仡已经在同化他了。
即使他抛弃了取下了代表桑仡的那颗眼珠,只留下属于外邦人的黑眼睛,桑仡仍然愿意承认他。
但是柳国呢?
陈清煜的思想,微妙的发生了变化。他的头脑很乱,想写下来梳理,想写给自己的皇姐,却又不知道自己该给陈嘉沐写什么。
一提起笔,他的手就在抖,沾着墨汁落下去,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笔画是歪的。他看纸,好像也是歪的,视野缩小了,减半了,他得摇头晃脑地去看自己周围的环境,自己摊在桌上的信纸。
发冠上的配饰一碰一响,他就一笔都不想动了。
而且,写什么呢?有什么好写的?
写自己少了一只眼睛?是自己找罪受,亲自揭开还没愈合的伤口。写自己的生活——单论在这里的待遇,算得上是一天比一天更好。只是咬掉别人一只耳朵而已,他的生父就恨不得把这贫瘠之地的一切都交到他手中。
绕来绕去,绕不开他最不想分享给陈嘉沐的两件事。血腥暴力,和他身体的残缺。
陈清煜把陈嘉沐给他的信找出来了。
这是他的战利品,他特别爱惜,特别宝贝的东西,还没完完整整地看过几遍。但现在,阅读布满小楷的信,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
他越是看,好的那颗眼球就越是疼痛,疼得要落下眼泪来。
另一边就像要出血了一样,也透出一点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