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找死,不可恕!

第11章 自找死,不可恕!

吉蜕利用最后一点时间看看视频。

“某地女子碰瓷女司机惨被碾死,家属索赔一百万,法院:不用赔!”

这是个解说视频。

只见一个女子在行车记录仪的录像里。

从车头位置伸出手不断喊“救命”。

正是早上上班高峰。

丁女士把车子停在路边。

玩起了手机。

九点多钟。

她启动车子。

突然感觉车子颤动了一下。

像是压到了什么。

一声尖叫呻吟从车头传了出来!

丁女士下车查看。

看到一个女子被压在汽车底下。

吓得魂飞魄散。

赶紧报警和打救护车电话。

交警和救援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

不幸的是。

车底下的李女士被压到了内脏。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经过行车记录仪和路上监控研判。

当时丁女士的车子没有启动。

而李女士在车前的行为异常。

交警感到事情蹊跷。

李女士在丁女士车子旁边的行为怪异。

被撞倒前还躺在车子底下伸手臂。

似乎是在引起司机的注意。

明确的证据显示。

这是一个碰瓷事件。

李女士在路上徘徊。

寻找碰瓷的机会。

而丁女士沉浸在手机中。

未能及时发现并避免这起事故。

她愿意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丁女士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丁女士并未违反交通规则。

因此判定她不用赔偿……

【人气+1……】

【人气+1……】

直播间那边。

粉丝数量还在持续增加。

此时已经有五千多个了。

大家纷纷对此次事故进行谴责。

【用生命换钱值得吗?这种碰瓷不用赔钱更不负责!为钱而不惜代价用生命教育不懂法的人脑瓜子进水了!教训啊!/笑哭/】

【对于碰瓷者判三年以上,还要追加1万元的罚款,看以后谁还敢碰瓷!】

【法官终于得了一次民心】

【@楼上但凡如果,死者与法官有点瓜葛,或串来串去的瓜葛,司机的钱就赔定了,信不信?】

【非但不用赔还得追究其家人敲诈勒索之罪,为事主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伤害!】

【@楼上把车胎弄脏了,起码给洗一下车胎吧?】

【碰瓷,这个没有一点道德底线的恶劣行为,不能再容忍下去了!如果判被碰瓷的车主赔偿碰瓷者,就是助纣为虐!并且此类案例会频繁发生!此案法院判决适当,支持法院!!!】

【只要大家支持谁违章谁负责,碰瓷反追究,哪怕死了也要遗产赔偿,保证碰瓷慢慢少】

【@楼上只要严格执法,碰瓷行为会销声匿迹】

【@楼上肯定不是,法律对碰瓷处罚太轻,动不动证据不足,犯罪成本太低】

【闯红灯也按碰瓷来判,有民事能力的行为人非要闯红灯也是碰瓷】

【一个正义的判决比教育100个恶人的效果都显着】

【判决非常正确!碰瓷人自己钻进别人车底是什么意思?!】

【判得好,再不整治碰瓷,流传千年的诚信文化都要被无赖们耍得团团转了】

【这真是财富险中求啊,碰瓷是个髙风险行业,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现在车买的都是全险,碰到这种情况,提供行车记录仪,本人不要出面,让保险公司出面处理,看看碰瓷的有几条命】

【我们需要这样的法院法官,需要这样的判决,不过还不完美,应该判赔偿司机的精神损失费】

【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法院判决点赞】

【有机可乘的碰瓷现象屡见不鲜我曾经骑踏板车因为无牌照又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就被早有预谋的犯罪分子碰瓷过】

【碰瓷是没有观察驾驶人员性别,没有观察路况,负主要责任/笑哭/笑哭/】

【碰瓷,剥夺的路权?压死碰瓷的,剥夺的是生命权?两权不等?包青天安在?】

【对于碰瓷行为决不能在大法律上给予任何同情,尤其是对于以此为生屡教不改的恶意碰瓷者,要坚决打击】

【停车熄火后,居然行车记录仪还在工作?没搞懂!除非电瓶超级强大~.】

【@楼上有问题吗?我的车也是啊有人或者活体经过就会自动开始录像】

【这个判决公平公正,碰瓷还要司机注意什么,主观是人为造成的,和司机无关,这个法官,没有为坏人所愿】

【邪就是邪,正就是正,证据确凿之下,邪恶的永远是邪恶】

【死者为大,责任有人负】

【@楼上一个强奸了你的家里人的犯罪分子被你家狗咬死了。你要去同情死者吗?】

【警察的判断也不合适吧!长时间堵车在路上,停车熄火节能减排,不是应该提倡的吗!】

【拿自己的命碰瓷儿赚钱,真是没办法说了】

【那碰瓷者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不需要赔偿车主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吗?】

【不人道,应该保险全额赔付,买车就应上保险,人家缺钱以命相抵还想咋的非绑架吗?】

【赔丁女士的精神损失费(受到惊吓),误工费(接受法院的调查)】

【自找死,不可恕!天网恢恢,法律公正】

【真是想钱想疯了,这下子真的噶了/大笑/大笑/】

【怎么现在这种人怎么这么多,一是现在素质普遍下降,二是法律不严,处罚不够,三是钱闹的】

【总有种感觉,好像一个恶棍偶尔一次做了一件好事,就否定了以前的恶,表扬了这件事情,给人感觉好像这个人似乎一直是个好人似的】

【这家人全部不配做人,家属乱来也应该追责】

【法判结果要得到绝大多数网民认可!若绝大多数网民不认可,则必须停职一年,反省,培训。五年内若出现2起网民不认可判案,则吊销执业资格,贬为书记员】

【这种看似无情却有情,将会挽回更多的生命】

【活的不耐烦了,碰瓷遇到女司机就等于和阎王爷握手啦!】

【如果有前科,证明不是精神有问题。绝对罪有应得?】

【如果碰瓷的,都被这样撞死,而且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还会有人去碰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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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卖员,搞个直播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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