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桃李 四十七(4)

4.桃李 四十七(4)

“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呢!所以还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这一天的时间我可没浪费。我去医院搜集证据去了。”蓝娜又笑笑说,“看不出宋总真是博学多才呀,连法律也懂。既然懂法律你还记得《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吗?”蓝娜清了清嗓子喝口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蓝娜背完了又笑笑,说,“你只记得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奸污妇女构成强奸罪,别忘了还有一个‘其他手段’。你用迷药把我迷倒就属于这‘其他手段’的范围。”

宋总半天没吭声,过了一会儿冲蓝娜和蔼地笑笑,说:“别开玩笑了,你要是真想告我强奸也不会在这和我废话了。说吧,让我怎么补偿你?”

蓝娜拿出了一张信用卡,说:“在明天下午三点前你往我信用卡里打进一百万,超过三点我就报案。”

“哇噻……你要的太多了吧,又不是处女,你那是金还是银值这么多钱?”

“如果让我自愿卖,你多少钱也买不去。这一百万买的不是我的身体,是你的自由。一百万买十年的自由,我想你还是划算的。”

宋总这时虚汗都下来了,他没想到眼前的女孩这么厉害。蓝娜自始至终都微笑着和宋总说话,这种微笑最后将宋总打垮了,这种微笑后来成了宋总的噩梦,宋总痛苦地理解了笑里藏刀的内涵。

第二天宋总曾找过他的律师也就是我们的老板。老板大吃一惊。老板气急败坏地对宋总吼:“你也太过分了,连我的师妹都敢上,她还是我学生的女朋友!”

宋总反唇相讥:“我上你的师妹有什么了不起,你还不是上了我的外甥女。”

老板脸一下红了,说:“我不知道梦欣是你的外甥女。”

宋总说:“我也不知道蓝娜是你的师妹呀!”

老板便不吭声了。

宋总说:“怎么办?这事恐怕要你出面了。”

老板说:“这事我也无能为力,我不但不能出面,而且你千万别告诉她我知道了。女孩子都要个面子,如果她知道你告诉了我,她一急真会到公安局报案的。她现在不报案要你一笔钱,也是怕这事闹出去无脸见人。”然后老板摇摇头说,“这孩子考虑得太周到了,现在的年轻人比我们当年可有头脑多了。”

宋总说:“那我只有给她一百万了?”

老板说:“一百万你又不是拿不出来,破财免灾吧。”

“他妈的,”宋总骂,“没想到我在阴沟里翻船,被小家雀啄了眼。”

老板说:“这要看你怎么想,古人为得美人一笑连城池都可以不顾;老外也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佳话。你花一百万得一夜风流算是值了。”

宋总无以对。不过,宋总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后来宋总向公安局举报蓝娜和刘唱跳脱衣舞。蓝娜和刘唱被公安局拘留了。宋总算是报了一箭之仇。

不过,让人费解的是蓝娜得到了宋总的一百万后还去跳了一段时间的舞。按理说那一百万足够蓝娜出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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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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