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迷恋,是一种吞食(1)

1.迷恋,是一种吞食(1)

玛格丽特·杜拉斯,一九九六年辞世于巴黎。

彼时,相隔十二小时航程的地球另一端,一个有着她笔下人物一样年纪的少女,第一次手捧起《人》时,便能读出她字里行间那种爱到尽头的末世孤独。

略略一个开篇,已是叫我思萦逗,缠绵固结。

她是这样与众不同:“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女子如花,即便艳极不过一季。

“美人在时花满堂,至今三载留余香”,花正浓粉正香,来人欣赏有什么可稀奇?

稀奇得是,一朝春尽花落有人掩,一夜红颜白头仍有人念。

从来,没有比花的凋谢更为真实的事,盛开只是一种过去。

好端端的尘世,染了爱才被叫做红尘,红是心亦是血,而这世间,风雨莫及,红尘不到之地究竟没有。

杜拉斯的红尘,就像是她现实版的《人》扬·安德烈亚,一个字一个字帮她在打字机上敲打出了这种“杜拉斯式”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式一样。然而,在这种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式背面,她早已是年近古稀,风韵无存,酗酒乖戾更是使得人人敬而远之。

作为被王小波生前极力推崇的“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者是卡尔维诺、君特·格拉斯、莫迪亚诺,还有玛格丽特·杜拉斯”。不过,我自始至终都认为在当代最富盛名的法语女作家中,是任谁都没她有资格毫不讳“迷恋,是一种吞食”的。

朴树在歌里这样唱,“在你最美丽时,竟让我遇见你。这样,真好”。

他用初见她时还不到二十七的年纪,陪她走完了八十二岁的人生。

他不是开启了她**生涯的第一位人,却是收官了她**人生的最后一位人。

如此想来十几岁时我读琼瑶,应该算是有过一番忘食废寝的。

独门秘籍般的语境叠加排比句式,几乎就是那个年代少女书的最佳范文,毫不夸张得说爱这条道,阿姨领进门。

今时看来,杜拉斯这一段故事比琼瑶还琼瑶。

彼时,这段故事上演于一九八零年之夏,他终于敲响了巴黎圣伯努瓦路五号的大门。

七年前,他在宿舍地板的书堆里捡得一本她写的书,后来他如是写道:“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

他,被她这位自诩为不喜欢那种只有在制造悲剧时才可爱,在重罪法庭上才会令人敬仰的,让所有男人神魂颠倒的狐狸精式的女人,瞬间施了摄魂**。

于是乎,三魂丢了七魄的他给她频频去信,前后七年,如水不断。

“前尘往事断肠诗,侬为君痴君不知

莫道世界真意少,自古人间多痴”

自她来给他这位“痴读者”开门的那刻起,她与他伴做堆,入厨房出厅堂,一同起居一同写作,这一伴就是十六年。

时光,都是好的,却又是经不起细数的,如沙一般,握得再紧仍旧得要滑落指尖的。

她与他这曲终的一别,乃是“君若清路尘,妾若浊水泥,浮沉各异势,会合何时谐”的曹子建《七哀诗》里的一步一哀,再见无期,只留下了预似的生前最后之作《这是全部》。

待到她离世后,他住在巴黎她故居对面一幢楼的阁楼上,那是她送给他的礼物,而他送给她的礼物,则是他亲手写下的一本名为《人杜拉斯》的书。

“我所认为最深沉的爱,莫过于分开以后,我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没有寂寞凭谁诉,没有前总轻负,有的不过是使自身安吉便是如得眼前人长久一般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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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遇见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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