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男女都必须了解的一些观点(1)

24.男女都必须了解的一些观点(1)

之前我写过一篇题为《性学家李银河信口开河羞辱王小波》的文章,结果让我很满意,因为看得人似乎不多,但评论留的人却不少,赞我、誉我的人似乎不多,但毁我、灭我的人却不少。***还是之前,我更倾向于写娱乐评论,也很在意读者对我的评论的评价,我几乎是很认真地读他们的评论留,很多人以为我是娱乐记者,我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认真地读我的文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扔一块砖头或吐一口痰灭上我一道再说,以前看到辱骂我太过分的评论留,我都会小心翼翼地删除,然后心惊肉跳地等待随时都会出现的过分的评论留,结果是越删越多,让我忙不过来,索性不管了,任由那些网络暴民去骂去毁。今天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很认真地看完了所有跟在李银河后面的评论留,但是我没有删除任何一条,不是我不想删,确实是因为我已经习惯或适应了这样的环境。

有人说我没有资格或没有能力反驳李银河,我不是博士也不是学家,虽然我没有能力反驳但我还是反驳了;至于我没有资格反驳她,对此我有些纳闷,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反驳李银河,不过我想,如李银河所说,人人都有性的权利,有吃饭的权利,有**换偶的权利,难道我就没有说话的权利?至于我的话说得对与不对那只是我殷谦个人的观点,也许有偏颇之处,也许有不成熟的地方,但那还是我个人的观点,就如那些骂我的人,你们有权利骂我,但那也只是你个人的观点而已,其实那些骂我的人完全没有必要恼羞成怒,在我看来他们是在莫名其妙地遮蔽真相,肆无忌惮地歪曲事实,让我怀疑他们骂我的的动机和态度的纯正。

在批评李银河之前我曾迟疑过,因为我是要冒着“卫道”的危险的,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如此怪异的时代:一切传统范畴的价值观都受到现代性轻慢的奚落;一切民族性的宝贵经验都受到全球化傲慢的拒绝;蔑视一切秩序的反叛被当作一种天经地义的先锋行为;肯定道德兴味和伦理调的价值也被诬为一种叫做癫痫的病症;边缘成了新的中心,病态的被当作健康的,庸俗的被当作高雅的,一切瞬间被颠覆;看着在我文章后面跟贴的那一些是而非的议论,典型地表征着我们这个时代在价值观上的病症:任性妄为俨然成为一种时髦,而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之辨也似乎成为多余的问题。

说到我写批评李银河,我还要再补充一些话。有人说,李银河所说的是人人都有同性恋、一夜、虐恋、换偶的权利,都有权利去做,而不是如你殷谦所说的她在提倡,她只说人有这个权利。这不是废话吗?按照这个逻辑,大概人是有很多很多权利的,“谁让你去吸毒了?我只说你有吸毒的权利;谁让你去卖淫了?我只说你有卖淫的权利;谁让你去聚众**了?我只说你有聚众**的权利……”我想人人都希望拥有世间所有的权利,不用李银河站出来强调。我想说,李银河如果不是提倡,那她为何要特别地强调这个“权利”呢?一味的强调是否就暗示了她是在提倡这些做法?是否说明她有意地引导大家要有这样的权利意识,延伸下去就是,既然有这个权利那为什么不去做?这难道不是提倡?非要李银河亲口说出“提倡”这两个字才算是提倡吗?李银河的学说不是“反伦理”、“反道德”,那是什么?可以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吗?就算同性恋与道德无关,那么一夜呢?一夜可以不可以牵涉到道德问题?未婚的人一夜倒也罢了,那已婚的人再去一夜,那算什么?如果你是女人,你是否提倡让你的老公去和别人一夜?如果你是男人,你是不是也提倡你的老婆去和别人一夜?不是说人都有这个权利吗?不是说这和道德无关吗?既然有这个权利又和道德无关,那么你们为什么都不愿意?你们为什么要像李银河那样虚伪?“虐恋”就不用说了,恋爱是美好的东西,我们没有必要弱智到去虐待它,也没有必要变态地去残害十分美好的东西;至于换偶那更是可怕,李银河说:“换偶是既换夫又**,夫妻互为交换活动的主体和客体。”这不是乱性又是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是什么?难道与人交换自己的老婆和老公然后进行性行为也与道德无关?把人当物件一样交换,在我看来这简直是无道既无德,这是对人的不尊重,她将人降低为兽,就如张三拉着自家的母猪去找李四家的公猪去配种一样。她根本就不尊重人,甚至是缺乏伦理上的健康,缺乏对善的纯真的信仰,缺乏对生活、对人类的热烈的爱意。我可以这么说,在神圣与崇高和渺小与卑鄙之间,她是对前者缺乏敬意,却赋予无耻和无畏、世故和油滑以道德上的优越性和行为上的革命性;在人性和兽行之间他们毁废人性而赞美兽性,她在嘲笑人类社会的文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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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人的灵感(下)(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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