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就是哥谭
第1章这就是哥谭
“给我一把枪。”
唐顿推开枪店大门,还没等将脚迈进店里,就对吧台前方正看着报纸的秃头老板说道。
听见唐顿的声音,秃头老板抬起眼皮,让视线越过老旧的镜片落在来人身上。
“你看上去可不像有钱付账的人,我该把枪拿给你么?”
老板放下报纸,皱着眉头扫视起唐顿穿着的一身破烂。
那可真是一身破烂,厚重的血渍和枪击留下的破洞铺满了他的亚麻衬衫和休闲裤,老板甚至能透过裤子看见他的腿毛。
至于他的裤兜,那里平坦至极,显然是空空如也。
瞧见秃头老板审视自己的眼神,唐顿不置可否的迈开脚步,来到吧台前方站定。
“想让我掏钱,起码得让我见到枪!”
唐顿抬手敲了敲吧台,对老板继续说道。
“一把手枪就好,你应该能看出来,我很急。”
“呵,倒也没错。
手枪是么,我该给伱拿把格洛克,可那太普通了,我知道你这样的人会更喜欢什么。”
看着唐顿沉静的眸子,秃头老板总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团炙热的火。
不知怎么,老板突然多了些期待,于是他从吧台下方取出两把他珍藏的手枪。
“M1911和MarkXIX改,我们这种老头子都喜欢这些老物件,尤其是前者的稳定性和后者的大口径。
这两个可是我珍藏的老古董,看在我这平时没什么顾客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个优惠。”
一边说,老板一边分别为两把枪填充子弹。
眼瞅着老板居然开始装子弹了,唐顿忍不住嘀咕一声。
“老伙计,你服务不错啊,还给我装弹的,就不怕我抢过枪把你干掉?”
“这里是哥谭,年轻人,你以为我凭什么这么老还能开枪店?
如果你想,那你尽管去做,而我总会比你更快!”
老板回应唐顿一句,接着将装好子弹的两把枪放在唐顿面前。
他的手则死死按在两把上好子弹的枪上。
能看出来,若是唐顿有所异动,老板随时可以持枪干掉唐顿。
可即便如此,唐顿却还是拨开老板的左手,硬生生将MarkXIX提起上膛。
与此同时,秃头老板也早已拿起M1911,将枪口瞄准了唐顿的胸口。
迎着老板的枪口,唐顿咧嘴一笑。
“我都已经有枪了,凭什么还要付账?老板,请你尊重你卖给我的小玩意。”
话音落下,唐顿也将枪口对准了老板的脑袋。
见状,秃头老板将枪朝口唐顿晃悠两下。
“看在你和我儿子年纪相仿的份上,我可以再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另外我要劝你一句。
哥谭从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那群嗨高了的混混已经多的数不清了,又何必多你一个。
即便我能看出你刚遭遇了什么,可你还活着,活着就该珍惜生命,伙计。”
“为什么要珍惜生命,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而若是真能杀死我的,它们会让我空前强大!另外,原来你珍藏的老货就是烤蓝的沙漠之鹰,看来你是个红脖子老白男啊!”
唐顿一边回应老板的话,一边将沙鹰塞到腰间,满不在乎的转身就走。
看唐顿毫不在意自己的威胁,秃头老板忍不住露出个滑稽的笑容。
“算你狠,伙计,那把枪就当我先租给你了。
顺便送你一盒·44马格南子弹,如果明天你还活着,不要忘记过来结账。
对了,你叫什么,我总该知道要找谁讨钱。”
“唐顿,唐顿庄园的唐顿。”
唐顿抬手接住老板赠送的子弹,接着大踏步走向店门。
看着唐顿的背影,秃头老板握着手枪的右手轻轻的动了几次,但最终,他还是任由唐顿走了出去。
就像哥谭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一样,哥谭也不缺少被抢劫的店铺,老板早就习惯被抢劫和反杀抢劫者的生活了。
不过今天的劫匪让老板觉得有点兴趣。“唐顿么?”
秃头老板嘟囔一声。
“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愿意,在他瞄准我之前,我可以杀他十次。
既然他连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枪呢?”
话音落下,秃头老板收回手枪,重新拿起报纸观看起来。
今天的报纸让他咋舌,布鲁斯·韦恩居然在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回到了这座城市。
提起这个名姓,秃头老板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落在哥谭市中心最为高耸的建筑物上。
那座建筑叫韦恩塔,就像哥谭也可以叫韦恩城一样。
这里是韦恩的哥谭!
哥谭的皇帝回来了!
……
离开枪店的唐顿皱了皱眉,阴沉的天气和暴雨让他看不清远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一声炸雷中穿越到这。
因为知道哥谭的危险,穿越后的唐顿立马寻求出路,他先调查了他所处的时代。
当他发觉这里的报纸上还没有蝙蝠侠,超人,闪电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以后,唐顿立马有了主意。
他买好了通往大都会的车票。
即便哥谭是唐顿穿越后的第一个落脚点,他也不想在这座城市多待,和哥谭比起来,没有超人的大都会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会待上几天,接着转到华盛顿,他就能安全整整几年。
等到华盛顿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类没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的国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刚坐上通往大都会的客车,这辆车就被哥谭黑帮之间的枪战波及,唐顿原本的外套也在车辆的爆炸中牺牲了。
当然,牺牲的还有他本人。
哥谭不愧是哥谭,仅仅一个上午,唐顿就已经尝到了死亡的滋味儿。
至于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强大,而杀死过他的,则会让他空前强大。
没死过的唐顿或许还会为活着而忍受什么。
可从死亡中爬回来的他,只想让杀死他一次的人,尝一尝他刚品尝过的死亡的滋味!
当他们将十字路口当做战场,又将唐顿和他乘坐的客车当成掩体互相发射火箭炮时。
他们会想到么,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了!任由瓢泼的雨水打在身上,身躯不断发热的唐顿招一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车子停下之后,司机打开车窗,将他持枪的手拿出来对唐顿晃了晃,又拿枪口指了指唐顿揣着枪的腰带,说道。
“你最好只是想搭车,伙计。”
“我当然想搭车,去刚刚发生枪战的地方,大概在哥谭客车转运中心附近,送我过去。”
唐顿回应一声,又顶着司机的枪口钻进车里,司机则狐疑的看了看他衣服上的弹孔。
“今天的枪战可太多了,意大利黑帮和俄罗斯黑帮彻底打起来了。
让我想想,客车站那边是萨巴蒂尼家族的地盘,那一片附近都归萨巴蒂尼家族管,他可是法尔科内的手下,你最好不要乱来。”
“开你的车吧。”
唐顿催促一声,司机只好点了点头。
“好吧,我把你放在那附近半个街区左右,希望我不会被你波及。
你看上去不像意大利人,也不像俄罗斯人,和那边的枪战又有什么关系?不过有关系倒也正常,我刚看见你就觉得你是个一无所有的危险人物,你这种就连眼神都在燃烧的人最危险不过。”
“既然你知道,那就快点开车,哥谭开出租的嘴都这么碎么?”
唐顿又催促一声,同时从枪店老板赠送的子弹盒里取出十发子弹,扔到出租车司机的怀里。
“兜里没揣钱,这些就当做车费。”
接到子弹,司机立马就笑出来了。
“马格南子弹可不便宜,老板大气,咱们这就出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