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第359章 辅兵逞威

359.第359章 辅兵逞威

第359章辅兵逞威

次日,清军来攻雩都,满洲火器营攻北城,蒙古八旗攻东城。

雩都与赣州类似,建于两江交汇处。只不过,雩都是座县城,城池规模较小,城西、城南依贡水,城东遥望梅江,城北则为空地。

清军从城北、城东两个方向进攻雩都,不给赤军留退路,显然狂妄已极。

“鞑子目中无人,竟敢同时进攻两处城门。升帐,本藩要亲临北门督战。”赤军昨日战败,今日又要与清军作战。丹初不顾左右劝阻,决意亲临北门鼓舞士气。

“国主,满鞑子不可小觑,火器颇为厉害。”

“本藩替天行道,领赤军北伐,即使有炮弹,也会避我而去。”

侍卫举起金黄色华盖,导引丹初来到北门。将士望见华盖,便知国主亲临城头,顿时欢声雷动。

“国主!”

“国主!”

丹初平易近人,士卒见到他不用下跪,纷纷冲他打招呼。

“诸位兄弟,今日我与大家并肩战斗,务必要打退鞑子,为莫协台报仇雪恨!”

“为莫协台报仇雪恨!”

巳时,战斗打响。满洲火器营先派出炮队向前,对着赤军北门猛轰。没有重炮,更没有红夷大炮,还是以百子炮、子母炮等轻型霰弹炮为主,打在城墙上竟也能击落砖块。间或有威远炮,装以实心铁弹,一弹命中城墙,必能击碎数块青砖,在夯土上撞出一个深坑,顿时黄土飞扬。偶有开花弹落入城内,威力并不大。

为加强防护,赤军也学起了大西军,以布帕包头,身披棉被、褥子。布帕、棉被、褥子看起来老土,其实相当实用,对付弓箭、铅子十分有效。

炮兵不惧弹矢,在城头开炮还击。赤军除了有冲天炮发射开花弹,有劈山炮发射实心弹、铅霰弹,还有可以发射大实心弹的大杀器-十成炮。

一个炮兵协就有六千人马,火炮数量、威力、射程远远超过清军。战不多时,赤军尽占上风,打得鞑子抬不起头。

十成炮射程最远,威力最大,专门瞄准清军中军大旗打。实心铁弹射速惊人,打在地上复能跳起,铁弹所及尽皆披靡。

不多时,陈锦干脆下令收起了大旗,免得为赤军十成炮指引目标。

丹初哈哈大笑,传令:“告诉费雷拉,就说炮兵协打得很好。本藩很满意,胜利之后必有重赏。”

费雷拉是佛得里亚人,原是雇佣兵,从龙五年,已经升任炮兵协协统,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清军改变策略,派重甲死士向前,有的披棉被,有的抬门板,腰挎斧头、凿子,直奔城墙之下。

后金时期,鞑子没有红夷大炮,面对坚城束手无策,常常使用楯车攻城。死士藏在楯车下,再用斧头、凿子砍斫城墙,在城墙上硬生生凿出大洞,供主力入城。

“哈哈哈哈,”丹初大笑,说道:“鞑子技穷,要学祖先挖墙角了!传令,今日每斩一名鞑子,额外赏银十两,从本藩私帤中支取。”

岑丹初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资了不少公司。商绅借重他的身份,他看重商人的资金,百姓也认他的招牌。

他那天花乱坠般的奇思妙想,往往可以点石成金。除了炼铁、制造军火外,丹初在民用领域亦有涉足,多能成功。譬如创办报纸,改良蜂窝煤,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丹初由此也积累了丰厚的内帤。

清军冒死来到城墙下,赤军则用擂木、滚石钝击,使清军尸横遍地。偶有清军凿穿了城墙,早有赤军严阵以待,以多击寡,先就近用火枪、刺刀击毙鞑子,再立刻修补缺口,防止清军渗入城内。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鳌拜亲自督战,命人抬着木梯爬城。雩都城矮,木梯的效率比凿子高多了,清军冒死进攻,不时有人跃上城头,与赤军短兵相接。

鳌拜勇武不减当年,亦身披铁甲登城,用满语鼓励部下,道:“吾等先登矣,当破城而入,擒岑贼,杀赤匪,富贵可期矣。”清军死士大受鼓舞,纷纷登城,踊跃战斗,竟能力战不退。

丹初见右翼事急,离开王座,拔出长刀,对左右侍卫说道:“诸君,且随我踊跃向前,杀尽鞑子。”

侍卫们早就憋了一口气,齐声说道:“诺!踊跃向前,杀尽鞑子!”

刚离座走出几步,忽有炮弹袭来,华盖已成齑粉。原来,鞑子注意到了他的华盖,集中铳炮猛攻。

丹初无所畏惧,傲然挺立,如同战神下凡。左右侍卫后怕不已,倒是侍卫长杨鼎真十分乖巧,说道:“国主上膺天命,就是炮弹来了也得避开国主。”

“天命在吾,吾何惧哉!”

众侍卫欢声雷动,抢在丹初之前与敌交战。他们的人数远远多于清军,又以逸待劳,剿杀清军当不在话下。

丹初亦不相让,双手持刀,大踏步向清军迈去。未几,赤军侍卫与清军扭头在一起。

不曾想,清军皆身着重甲,不惧刀剑。城头狭促,将士白刃格斗,又不好发扬步枪火力,竟不能抢占上风。

他娘的,火枪打不过人家,白刃战还干不过他?丹初怒极,穿过侍卫的保护,举长刀邀击鞑子。

“咔!”他用足力气,趁那鞑子不备,双手持刀砍中鞑子的右肩。

刀刃与甲片相接,闪出一道火星,并未伤到鞑子的要害。

“双层甲!”丹初暗忖,待抽回长刀,竟发现长刀已经有些轻微卷刃。

这把长刀还是新宁钢铁厂特意为他打造的,用精钢千锤百炼而成。考虑到丹初不常用长刀,钢铁厂特意做得比较轻细,以便携带。

若要用长刀破重甲,必须把长刀加重,加厚,如唐朝的陌刀。这种刀,可不是一般士卒所能驾驭的。丹初身强力壮,自然能驾驭陌刀。可这年头,赤军大多营养不良,哪有力气操弄陌刀?

长刀用的不顺手,丹初干脆抄了把定虏式步枪,用刺刀与鞑子交战。刺刀为三棱形状,较刀剑厚重,比刀剑容易破甲。

不过,鞑子死士多着两层铁甲,赤军与鞑子步战,也不便从甲叶下方刺中鞑子。丹初瞅准时机,用刺刀刺中鞑子面部,总算击杀了一名鞑子,也算出了口恶气。

其他赤军就没那么幸运了。清军凭借着铠甲的优势,竟能以少击多,越来越多的清军登上城头。

关键时刻,一队辅兵涌上城头。他们平时砍柴挑水,习惯使用斧头,刀剑刺不穿重甲,斧头还砍不穿吗?

“杀!”当先一名辅兵,看起来才十五六岁,长得眉清目秀,手持斧头,恨得咬牙切齿,直扑鞑子,使出浑身蛮劈砍鞑子后背。

那鞑子不备,只听“咔嚓”一声,斧头砍穿甲叶,削去鞑子半个肩膀。

“啊!”鞑子惨叫一声,跌倒在地。对面的赤军上前一步,用刺刀刺穿他的喉咙。

其余辅兵备受鼓舞,紧随其后,各不相让。他们从不冲锋陷阵,更少与敌人短兵相接,今日面对先登的清军死士,竟能勇猛向前,佛挡杀挡,神挡杀神。

真是意想不到!最精锐的亲兵侍卫也挡不住清军死士,最不受重视的辅兵竟能建下奇功!“杀!把鞑子赶尽杀绝!”丹初呐喊一声,赤军士气大振,杀得清军步步后退。

鳌拜见势不妙,从城头一跃而下,一瘸一崴地逃回阵地。清军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留下尸体无数,竟与城墙平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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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开局童子兵,撑起乾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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