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局 回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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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另外一些人呢?那些很难说是好是坏的人呢?
事件过后,老曾也退居了二线,这是他主动提出来的,说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不能再担任基层公安局长重担,把位置让给更加年轻的干部,他的申请很快得到批准。市公安局本来安排他在市局当调研员,可是,他却以身体不佳为由,再不上班,后来,也不见了他的影子。有人说,他在南方的一个海滨城市办了个企业,搞得红红火火,还买了幢别墅。当然,无论是企业还是别墅,执照和房照上写的都是别人的名字。至于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连作者我也说不清楚。
再说冯健男。经公安机关查证,他确实是为了搜集赵汉雄的犯罪证据而打入他身边的,也确实为破案挥了一定的作用,他对杀死高大昆之事也供认不讳。可是,无论是公检法机关还是法律专家,都很难认定他的罪行该归入哪类:他杀死了高大昆,应该是杀人罪,可是,高大昆是负有多条人命的残忍罪犯,当时,如果他不杀掉高大昆,高大昆就会杀害李斌良的女儿。从这个意义上说,他非但无罪,甚至还有功。而且,李斌良出于感激之,还为他聘请了律师,做了强有力的辩护。最终,法庭只判了他缓刑。
说到冯健男,就不能不提孙铁刚。他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承认是自己策划冯健男打入赵汉雄身边的,除此而外,他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因此无罪释放。不过,他在接到无罪宣判的当天晚上,就到酒馆喝了个大醉,然后就放声大哭郑书记,还迁怒于专案组,说本来希望他们破案,想不到案子破了是这样一种结果,把他最敬爱的郑书记逼死了,因此,他本答应的送给专案组一台4700的事也就告吹了。不过,他说,虽然郑楠已经死了,他也要对得起他,要继续留在山阳,把已经开始的事业搞完。新的县委领导对他还很重视,也做出种种许诺,鼓励他继续在山阳干下去,可是,他还是经常思念郑楠。
对了,还必须说一说“疯子”袁志。他的身体在逐渐恢复,冤案也终于得到了平反,经重新调查,那确实是赵汉雄和何大宾联手造下的冤狱。赵汉雄的目的是夺取袁志的基业,而何大宾则在他的交代材料中写道:“袁志在山阳财,却不听我县委书记的招呼,我当然不能容忍。”不过,这只是他迫害袁志动机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经济原因了,赵汉雄夺得袁志的企业后,每年都要给他分相当数额的红利,而他用这些钱已经在南方办起另一家企业,准备退休后去当董事长。当然,企业暂时挂的别人的名字。
袁志平反了,可是赔偿却进行得十分艰难。因为,这里不止是他多年的冤狱需要赔偿,更多的是他被夺走的产业,保守估计也在两千万左右。山阳的一些党政领导私下盘算,如果真的给他赔偿,将会给本来就困难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所以,他们希望审判机关能从山阳的经济大局出,维持原判。反正袁志已经服过刑,平反也不能把那十年找回来,却使全县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何不牺牲他一人,幸福千万家呢?当然,这个想法不可能得到公开的支持,袁志该平反还是平反了,可赔偿的资金却很难及时得到。不过,有一点令人担心的事不能不讲,尽管身体在恢复,他的精神却出现了问题,常常无端的泪如泉涌或者狂笑不止,他还向县里提出一个荒唐可笑的条件:如果能让郑楠继续当书记,他就不要赔偿了。因此,很多人都认为他可能真的要变成疯子。
上述几人,都是很难确定为好人还是坏人的人,因此,在这里我们必须还提及另一个人。
他就是郑楠。
他已经死了,可是,余波并未平息,甚至,暗流还在涌动。
郑楠是自尽身亡的,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举行什么遗体告别仪式或者追悼会之类活动的。可是,明主任还是带着几个秘书和司机小丁给他操持了后事,孙铁刚也带着一些民工赶来,冯健男也用轮椅推着袁志相随而来,消息不知怎么传出去的,火化当天,无数山阳的百姓从四面八方赶到火化厂,好多人放声大哭,嘴里不停地叫着“郑书记”,有两个年纪大的老太太居然哭晕了过去,小丁更是跪在地上,一边给郑楠的遗像磕头,一边哭叫着“郑书记”,至于他何以如此悲伤,大家都认为是给郑楠开车三年建立的深厚感,至于他受赵汉雄之命,曾经谋害过郑楠并在最后关头改变主意又救了郑楠的事,就谁也不知道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火化之后,郑楠的骨灰盒居然成了宝贝,好多人争着要保存,最后不知被谁拿走了。后来听人说,在那道郑楠说要埋骨的青色山岭上,一圈嫩绿的松树中,立起了一块石碑,上边刻着六个字:“怀念你,感谢你”,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可是,每逢年节及各种祭日,总是香火不断,鲜花环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