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章 如何看待同性恋现象(3)

3.第四章 如何看待同性恋现象(3)

其次,他从道德角度为同性恋作了辩护:如果考虑到我们的数据得自于各个社会阶层、各个职业和各种年龄,那么那些努力强化性法律的警察和法官,那些大声疾呼强化法律(尤其是反性变态法律)的教士、商人和其他群体,实际上同性性行为的生率和实施频率并不比他们那个阶层中的其他人低。***……有人会认为,不管同性性行为在总人口中的生率和实施频率有多高,它本身的不道德实质就必然招来社会的镇压。有人则干脆主张:筛选审查所有的人,对任何有同性性行为倾向的人都加以治疗或隔离,这种行为就会被彻底消灭干净……我们的数据表明,如果照此办理,至少要隔离三分之一的男性。

最后,在指出了这种作法在统计和道德方面的荒谬之后,金西又预了同性恋作为人类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并提出它是人类的能力的表现这一惊世骇俗之见:即使真的实现这一计划,真的把所有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从今日社会中消灭干净,人们也没有丝毫理由相信它的生率会在下一代人中有任何实质性的降低。从历史之初起,同性恋性行为就一直是人类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它是人类拥有多种能力的一种表现,而这样的多种能力正是人类的安身立命之本。(金西,第215217页)考虑到四十年代末笼罩着美国社会的严峻道德气氛,金西阐述自己关于同性恋的观点的勇气实在令人钦佩,难怪他的著作能够振聋聩,使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为之一变。

在对待同性恋态度上影响最大的第四位人物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尔库塞。他在同性恋问题上的观点,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基调在于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蔑视爱欲和摧残人性,揭示出现代工业社会中的人们丧失了完整的美感和爱欲这一事实。

马尔库塞的主要论点是主张使整个身体而不仅仅是生殖器官成为性感的主体和目标,所以他不但不反对同性恋,而且指出:同性恋是**讨厌服从生殖秩序而出的抗议,是**对保障生殖秩序的制度提出的抗议。所谓生殖秩序是指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正规的性关系应当仅以生殖为目的,否则就是越轨行为。避孕的**、不能生育的异性**方式和同性**都是不道德的。按照这种逻辑,那些不知道**与生殖之间的联系的人(例如一些原始部落民)的性行为就是越轨行为;而那些以为同性**可以受孕的性行为却不属于越轨行为了。这可真够荒谬的。

在马尔库塞看来,性反常本身无视生殖秩序的压抑的要求,坚持以快乐为性的目的。性反常者是与现实原则对立的快乐原则的拥护者,因为性反常行为表现为某种不受时间空间和对象选择限制的性活动,表现为不受性器官限制的多形态的性活动。他们对当代文明必然造成的部分丧失性特征的个人构成了威胁。马尔库塞对所谓性反常行为加以认可,认为这种行为的基础是受到压抑的人类潜能与自性的释放。他认为,同性恋现象中包含着革命的潜力,是对生殖秩序的反叛,是一个伟大的拒绝;与此同时,同性恋行为指明了某种更充分的爱欲意义,代表了**的可能性的充分实现:古典传统认为俄耳浦斯与同性恋的产生有关。他与那喀索斯一样,拒绝了正常的爱欲,这不是为了某种禁欲的理想,而是为了某种更完整的爱欲。他与那喀索斯一样,抗拒生育**的压抑性秩序。俄耳浦斯和那喀索斯爱欲的目的是要否定这种秩序,即要实行伟大的拒绝。(马尔库塞,第125页)

尽管上述几位思想家对人们改变对同性恋的错误观念方面全都拥有重大影响,但是,在同性恋问题上影响最大的思想恐怕非福柯莫属。他的思想和著作不仅更新了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而且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福柯对性到话语的转变做了大量论述,认为它的主旨就是要把经不起繁殖经济检验的性形式从现实中驱逐出去,不允许非繁殖活动的性的存在,排斥不郑重的快感,削减或排除不以繁衍为目的的性行为。(福柯,第36页)同性恋倾向正是被排斥的非生殖性性行为中当其冲的一项。福柯对西方的性展史做了深刻的研究,认为西方社会目前对同性恋的拒斥态度并非古而有之,也非一以贯之,而是近100多年才变得很严重。当今社会的同性恋概念和变态概念只有100多年的历史。同性恋作为一个名词被创造出来晚到19世纪下半叶——直到1869年,德语中的同性恋(homosexualitat)这一术语才在这个意义上被创造出来。由于科学特别是职业神经病学的展,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同性恋行为被病理化,那些有此类活动的人成为越轨者,堕落者,倒错者,换之,直到此时,他们才被称为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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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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