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章 虐恋的启示(3)

3.第十章 虐恋的启示(3)

根据福柯的研究,惩罚权力的新技术开始于启蒙时期,惩罚的性质从**君主的个人报复转变成整个社会对犯罪的理性的惩罚。***一些人对虐恋的否定态度来自它借用了法律惩罚的模式,同时却重新安置了惩罚的权力,虐恋活动中的惩罚戏剧不是为了防止犯罪,而是为了性的快乐。虐恋活动创造了一座娱乐性的权力关系的剧场,将惩罚的权力从理性的自然法规的产物转变为社会的非理性产物。

福柯强调,虐恋中的统治是为了创造快感,而不是个人或政治的屈从形式。他说:虐恋活动引起我注意的一点是它与社会权力的差异。权力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由制度固定下来的策略关系。因此在权力关系中,变动是很有限的。权力像堡垒一样,非常非常难以去掉,因为它已经制度化了,而且如今普及于法庭、法规等机制中。这一切意味着策略关系变得很僵硬。

在这一点上,虐恋游戏显得非常有趣,因为它是一种策略关系,但它是不断改变的。当然,有不同角色存在,但每一方都深知这些角色是可以调换的……即使角色是固定的,你也深知它不过是个游戏而已。或者通过违反规则,或者早有明确的约定或默契,使(参与者)意识到某种界限。这种策略游戏作为身体快乐的源泉是非常有趣的。但是我不愿意说它是权力结构在性感关系中的重建。它是策略游戏对权力结构的表演,它可以带来性快感和身体快感。

虐恋实践是对快感的创造,伴随这种创造的有一种身分(即一种与之相联的个人身分)。而这就是虐恋已确实成为一种亚文化的原因。它是一个明的过程。虐恋是利用策略关系作为快感(**快感)的源泉……令人感兴趣的是,在……异性恋生活中,那些策略关系(例如追求与躲避)是在性活动之前的,它是一种以得到性为其目的的策略关系。而在虐恋中,那些策略关系却在性活动之中,作为一种特殊条件下的快感的协约。(转引自哈波林,第8687页)

在虐恋中,人在权力结构中的差异服从于创造快感的总的策略目标,而不是人屈从于僵硬的权力结构的统治形式。可以认为,虐恋游戏是一种颠覆现实权力结构的游戏,它因此而变得十分有趣。

虐恋活动与惩罚犯罪的法律体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有人将法庭的审判同虐恋活动做了一个比较,其结果颇具讽刺意味。在1987年英国对一位虐恋专业妓女培因夫人(madamecynpayne)一案的审讯中,她平静地对法庭承认:是的,我有一两个奴隶。他们做所有的家务活,还粉刷和装修房子。作为报酬,他们需要一点鞭打和羞辱。法警作为呈堂证供拖上来一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虐恋的道具:鞭子、皮带、锁链、项圈、棍棒、藤条等。法庭上展示的图片、照片、忏悔记录简直像是恋物倾向的展览。对性案件的审讯同虐恋中的鞭笞仪式如出一辙。先是地点的相似:审讯的地点是法庭;虐恋活动的地点是地下室、地牢或教室。其次是暴露仪式的相似:在法庭上,被告的**被暴露在公众之中;在鞭笞活动中,奴隶的**部位被暴露在打击之下。其三是角色分配的相似:妓女扮演施虐者;法官的角色就像施虐者。其四是服饰的相似:二者都穿着戏剧式的服装,法官的假就像妓女的假,以此象征将自我与身体区分开来,以使审讯公平无私。其五是法官和施虐者都因对对象施加惩罚而得到金钱作为报酬。其六是恋物的形象也很近似:二者都有戏剧性的服装、舞台、铁栏、鞭子和手铐。其七是拘禁仪式的相似:被告被关进监狱;奴隶被捆绑起来,被锁在鞭笞台上。其八是判决仪式的相似,旁观者和观淫倾向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九是双方对话形式的相似:无论是被告还是奴隶都必须参加对话,或否定或承认。他们受到警告,他们被宣判,然后是执行。只有在这时,快乐与惩罚的逻辑才相互对立起来:法庭是因为惩罚而获得快乐与权力;虐恋是为了快乐和权力来惩罚。审讯是为了产生理性真理的判决;而虐恋的真理就是快感,它通过**的快乐来表达。于是虐恋活动表现为对公开审判的私下模仿:公开的惩罚转换成私下的快乐。性案件的审判惩罚变态的性快感;虐恋活动将对性变态的惩罚变成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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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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