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节:为清廷打工的美国外交官(2)(1)

1.9节:为清廷打工的美国外交官(2)(1)

在取得蒲安臣的同意和赫德等人的支持之后,奕?正式向朝廷上奏“请派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奏折先阐明了中国派使的重要性,然后赞扬蒲安臣“其人处事和平,能知中外大体。从前英人李泰国所为,种种不合,蒲安臣曾经协助中国,悉力屏逐。造后回转西洋一次,遇有中国不便之事,极肯排难解纷”。并且说明,由于中外礼仪不同,“用中国人为使臣,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臣,则概不为难”。朝廷也认为这是一个既不失中国体统又解决实际问题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所以立即批复同意。外国使臣谨见中国皇帝不行跪拜之礼,清政府认为有损国体国格,而任命外国人为本国外交使团领导,清政府反不认为有损国体国格。如此愚顽,确令人啼笑皆非。

清廷决定委派蒲安臣作为中国政府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使团出访,但又担心英、法两国有疑虑,于是决定加派一名英国驻华使馆官员为“左协理”,一名在中国海关任职的法国人为“右协理”。同时,又派记名海关道志刚和礼部郎中孙家谷二人同蒲安臣一同出使,亦任“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使团随行人员有三十多人,其中有一些是同文馆学习外语的学生,充任翻译。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外交使团就这样组成。

蒲安臣毕竟是外国人,所以清政府还是对其权限作了某些规定。总理衙门曾就限制蒲安臣权限向皇帝报告说:

凡于中国有损之事,令其力为争阻;凡于中国有益之事,令其不遂应允,必须知会臣衙门覆准,方能照行。在彼无可擅之权,在我有可收之益。倘若不能见效,即令辞归。

使团出前,又给蒲安臣八条训令,要求他前往各国,所办之事,所到之处,都应与中国使臣“和衷商酌”,大小事件都要“逐细告知”;遇到重大事,必须与中国使臣一起“咨明中国总理衙门候议,再定准否”。同时还要求蒲安臣有培养、训练中国随行人员的责任,使其能“历练一切”。

不过,清政府最担心的仍是“礼仪”问题,所以对“礼仪”问题的指示最为详细。清政府要求中国使团不必见外国元,“或偶而相遇,亦望贵大臣转达,彼此概免行礼。候将来彼此议定,再行照办”。每到一国,国书并不直接交给该国元,而是“由该处执政大员代递”,并且要说明将来有约之国给中国皇帝的国书“亦照此而行,庶乎礼节不致参差”。“如有欲照泰西礼优待者,贵大臣不能固却”,但必须“向各国预为明,此系泰西之礼,与中国体制不同,因中国无论何时,国体总不应改,不必援照办理,不得不预为声明”。

中国自命为“天下之中”的“天朝”,从无“国旗”之说。但外交使团出访则不能没有国旗,所以蒲安臣在出使期间设计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面国旗,即黄地蓝镶边,中绘一龙,长三尺,宽两尺。作为中国象征的黄龙旗飘扬在欧美各国,标志着中国第一次以主权国家面目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方向上,中国又跨近一步。

1868年2月25日,浦安臣使团从上海出,横渡太平洋,于4月初抵旧金山。蒲安臣知道公众舆论对美国国会、政府的影响,所以在许多地方表演讲,宣传中国的进步,并公开表示:“我希望中国的自治能够得到保持,我期望她的独立能够得到保证,我期望她能够得到平等的待遇,从而使她能够得到与所有国家同等的权利。”蒲安臣充满热的演讲,在所到之处引起轰动,深深打动了听众。6月初,使团来到华盛顿,蒲安臣率中国使团来到白宫,他并未遵从总理衙门的训令,而以握手、鞠躬的西方礼仪谒见美国总统,呈递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份国书。以后在访问其他国家递交国书时,自然也是援以西方礼节。

在美期间,蒲安臣还不顾总理衙门的限令,在华盛顿代表中国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八条,史称《蒲安臣条约》。这是近代以来中国次以主权国家身份而不是战败国身份签订的对等性条约。主要内容是美国对中国的展持不干涉政策,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两国互派使节,中国可派遣劳工往美国,保证彼此人民可在对方居住、传教和留学,并可归化为公民等。其中第七条规定,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时,美国“需照相待最惠国人民”对待,为几年后批中国幼童赴美留学打下了法律基础。其他一些条款对赴美华工、侨民也起了某种保护作用。清政府长期视华侨为不忠不孝的叛逆,此条约则改变了清廷对海外华人华侨的态度。后来清政府就是以此条约为依据,对美国的“排华”采取抗争手段。1869年11月,美国公使与清廷交换批准书时,清政府虽为蒲安臣越权恼火,但因为此约毕竟是中国个对等条约,且内容亦有利,于是批准此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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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进退(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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