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红尘男女(11)

11.红尘男女(11)

绝色二乔并非快乐新娘

话说公元199年的某一天,小帅哥周瑜找借口离开了袁术,与割据江东、有“小霸王”之称的孙策搭伙。孙策与周瑜同龄,早年就相识,又都属于青年才俊,所以他们的合作颇有点英雄相惜的感觉。孙策待这位铁哥们十分不薄,无论是在使用上还是待遇上,对周瑜都是高看一眼。因此,当哥俩合力攻下皖城(今安徽潜山县),意外得到两个国色天香的漂亮妞后,两人也自然是二一添作五。孙策比周瑜大一个月,所以娶了姐姐大乔,周瑜则娶了妹妹小乔。

英雄必有美人相伴,这是古今中外文学作品的固定套路。“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苏东坡也宁愿相信这样的套路,毕竟周瑜是难得一见的英雄,当然,孙策也是英雄。美人配英雄,天经地义,鼻涕往嘴里流,实在叫人找不出任何瑕疵,也说不出丝毫反对的语。

那么,三国历史上这一对最著名的姐妹花,到底是快乐新娘还是孙、周二人的战利品?一般来说,既然周瑜、孙策都是一时之青年才俊,有权有势,有才有貌,所谓“门当户对”,两位乔小姐嫁给他们似乎并不委屈,又或者还高攀了呢。但是,《三国志》作者陈寿和后来的裴松之为《三国志》做注释时,用耐人寻味的笔触、近乎调侃的语气,向后人泄露出“天机”:二乔很无奈,红颜很薄命。

二乔姐妹俩与貂蝉不同,现存的史书能够证明,她俩确实来过这个世界。《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记载:“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拔之。时得桥公两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桥’通‘乔’——赵火注)。”后来的裴松之注和《资治通鉴》都有关于二乔的记载,虽然是只片语,总比貂蝉好多了。貂蝉只是见于文学作品和野史,正史里绝无文字记载。然而,二乔的命运却远不如貂蝉好。貂蝉曾经辉煌过,曾经幸福过,曾经奢靡过,乔家姐妹几曾有过?从她们身上,人们不得不承认,艺术高于生活,生活现实毕竟比艺术营造的境界残酷得多,大、小乔肯定做不了“快乐新娘”。

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陈寿和裴松之透露给我们的个中玄机。第一,陈寿在写“时得桥公两女”这句话时,为何不用“娶”字,却用了“得”字?赵炎以为,这个“得”字用得很“贼”,足见陈寿乃玩弄文字的高手。我们知道,强行霸占的也可叫“得”,自愿送上门的也叫“得”,就不知道孙策、周瑜当时到底是哪一种“得”法。根据史书记载的形看,乔家肯定对这两位才俊不太满意,否则乔公也不必等到城破之后,才让孙策、周瑜“得”到自己的两个女儿。可是,城池都丢了,满眼里都是孙、周的军队,乔家虽是当地大户,又怎能不答应人家的“要求”?这时作为战利品的大乔、小乔,也只能由两个要好男人用另一种形式分赃去了。至于两位乔小姐是否打心眼里同意,咱就不知道了,在那个乱世里,女人的命运由不得自己主宰,无论她们同意与否,结果都一样,战利品的标签,是永远贴在她们身上了。洞房花烛之夜,与陌生的男人宽衣而睡,清泪湿透了枕头,又有谁知道?

第二,裴松之在为《三国志》做注释时,引用了当时还能见到的另一部史书《江表传》的记录: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流离’是容光焕的意思——赵火注),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这段补白透露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很可能是大、小乔的父亲并不满意这两桩婚事,孙策才跟周瑜解嘲说:“乔公两个女儿虽然魅力四射,但我们给他做女婿,也该他高兴啦!”外之意是,这个老家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用现在的观点来说,老头子不同意,不一定女儿就不同意,但是,毕竟男女双方从未见过面,并无丝毫感基础,难保两位乔小姐会乐意做快乐新娘。

第三,文人演绎,也有所指。一年多之后,孙策便遭刺客暗算,重伤不治去世,时年仅二十六岁,青春年少的大乔就此守了寡。小乔的命运还不错,与周瑜过了十二年的小日子,当年的不乐意被时间冲淡了,据说两人后来感很融洽。也正是因为如此,历代文人被这两个小寡妇撩拨得热血贲张,其中最有名的,要数唐代诗人杜牧的诗句:“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意思是说,在赤壁大战中,如果周瑜不是有东风相助,趁风势火烧曹操战船取得胜利,那大、小乔早就成为曹军的战利品,关到曹操建的铜雀台里去了。这是诗人咏史时的想象和生,本身并不是历史。到了明代罗贯中那里,杜牧的诗又成了历史的“依据”,大大被“演义”了一把,再一次诠释了乔家姐妹的“战利品”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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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版三国(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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