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欲说 第一章(6)
法院估计到了那一天旁听的人会很多很多,所以明智地不公开宣判。
都没想到会判得那么重,于是大哗。不是聚众大哗,是街谈巷议的那一种大哗。
大哗而又不公开地哗,有时候就可以用“地火在运行”来形容。
那年轻的法官自然清楚自己判得太重了,但按照领导的“暗示”来判,太重了也不为错。何为重?何为不重?又何为太重呢?这原本是很难评说的嘛。法律条文上并没写明只能判几年啊,写的是“一年到几年”啊!这在本县是大案要案,以最高刑期量刑当然没错。
他所作出的判决明明是由于受到了领导莫须有的“暗示”的影响,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听到了街谈巷议不进行反省,反而越觉得自己判得正确有理了。
也不止他自己听到了些街谈巷议,法院里不少人都听到了。县法院的法官们也都是本县人啊。对老百姓此案之前此案之后的种种街谈巷议,他们有时候也是颇觉共鸣的呀。
于是街谈巷议引起了法院内部的议论纷纷。
终于领导们不得不出面在一次会上点评点评这桩案子了。
院长和书记相互谦让实则推诿地打了一套太极拳后,最终由院长来点评。业务方面的事,自然由院长来点评比较合适。
院长说:“关于盗窃金鼎休闲度假村那一桩案子的审判嘛,最近我听到了不少议论。有老百姓的议论,也有我们法院内部同志的议论。我们领导们认为,判得不重。大案要案嘛,理应重判。所以,我们的同志,不应受老百姓街谈巷议的影响。我们不是老百姓,我们代表法。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不应受地方观念的左右,更不能怀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心理。以后,我们的同志自己不要再议论了。”
他也明明认为判重了。
之前他曾问那年轻的法官,为什么判得那么重?
年轻的法官回答——他以为院长叮嘱他“须认真对待”,就是“暗示”他要往重里判的意思。
院长又问:“你听出我的话有什么暗示的意思了吗?”
年轻的法官回答:“是啊,院长同志。”
“原来你是这么领会我的话的。”
院长自自语了一句,也就不好再问什么了。
不点评一下不行了。
指责年轻的部下将自己的话领会错了,又太失院长的风范。
所以,也只有揣着明白装糊涂,将此案的判决维护成一次公正无误的判决。
书记接着补充道:“还有件事,我也捎带说说。金鼎休闲度假村送来了一封感谢信,五万元钱。不是送给某位法官的,更不是送给某位领导的,而是送给我们县法院的。人家是代表全县人民的一片心意。这一份心意,和此案的判决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所以呢,正常的心意也要以正常之心去对待,去理解,去接受。偏不接受,那其实也就谈不上正常的对待正常的理解了。对于这一件挺正常的事,大家更不要不正常地去议论,尤其不要议论到外边去。现在老百姓的心是很浮躁的。对有些事,往往还不能正常地对待,正常地理解。所以,谁要是口无遮拦传出去了,引起了什么不良的误解,甚至不良的后果,那么,谁是要负责任的!……”
法官们自然都比老百姓觉悟高,从此就不再窃窃私议了。不议论案子判的轻重,也不议论那五万元钱了。“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的”两件事,哪一件也不议论了。五万元的事书记公开提到了,那就意味着年终人人都多份儿奖金了。还议论它干吗呢?等着年终分钱就是了嘛……
一个多月以后,县城里老百姓的街谈巷议,逐渐平息了。似乎……
然而王启兆和郑岚二人,却一点儿都不知道他们的真表白所引起的初衷之外的节。他们的眼从不屑于望向距度假村仅仅八里的县城,心里也从不寻思县城里的人们究竟怎么看他们以及他们所做的事和他们的度假村。即使县城里那些有官职有权力的人,在他们心目中,也不过是些似官非官似有权非有权的人罢了。依他们想来,无论什么况之下,县城里的人从官到民,那都是奈何不到他们头上也奈何不了他们的。他们挺愿与县城的人们保持一种互不相扰的也就是和谐的关系,所以他们认为他们送出去的那点儿小钱,是有积极作用的。他们倒是经常双双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度假村里既有菊,也有篱,双双“采菊东篱下”的闲逸形,确乎是现实的形,绝非超现实的。自然,那形在度假村里是很浪漫的。度假村的南边没有山,但省城在度假村的南边。与他们根本不把八里外县城的人们放在眼里相反,他们是太在乎一百几十里外的省城的人们对他们的一举一动的反应了,在乎到了不放过蛛丝马迹秋毫之末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