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越死亡 第一章(1)

1.穿越死亡 第一章(1)

重聚祁冯同忧国

初定真黛双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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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13年。***元宵节之夜。

夜幕下的长椿街灯市仿佛是一片望不到边的灯笼之海。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商家门前,各种花色的节灯高挂低悬,流光溢彩;沿街临时搭起的灯山争奇斗巧。更有舞动的龙灯、虎灯、豹灯、象灯……穿街走巷,锣鼓喧天,笙歌震耳,一支支焰火争先恐后飞上夜空,炸出五彩缤纷的节庆之花,引得全北京城的红男绿女如醉如狂,潮水一般涌进涌出,笑语欢声,通宵达旦。

列位看官!这元宵节长椿街灯市当年乃是北京城的一景。原来北京城有个风俗,元宵之夜,无论王公贵族,还是草民百姓,亲戚邻里之间,都要相互给对方家的孩子送灯笼。元宵节夜,孩子们一人手中一只灯笼,满大街玩起“过家家”,男孩子将手中的灯笼送给女孩子,女孩子愿意收下,就是收下了男方的“聘礼”,如果她再把手中的灯笼与对方互换,彼此从这一刻就做了“夫妻”。因为是孩子们的游戏,大人们也不介意。但就有那在一年一年的“过家家”中长大的少年男女,长至彼此应当回避的年龄,仍然想着对方,到了元宵节这天夜里,仍要想方设法“逃”出家门,去一个地方与自己心中不能忘怀的人儿相会,再送一盏时兴的节灯给对方,对方若是接受了,那就是她或他接受了自己的爱慕之意;若对方不但接受,还将自己手中那盏同样买自长椿街灯市的节灯与自己互换,则等于双方已经私订终身,此时互换的节灯就不再是节灯,而是双方定的信物,有了山盟海誓、非你不娶非我不嫁之意。

长椿街元宵节灯市所以会成为北京城最大的灯市,成了窦初开的京城少男少女这天夜晚趋之若鹜之地,自然有它的理由。长椿街地处南城,南城历来是京城穷人聚居之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是在婚姻大事上,也没有达官贵人家那么多规矩,。无数的穷人和他们将要长大成年的儿女多成就了长椿街灯市,而长椿街灯则成就了无数的痴男女的姻缘。久而久之,全北京的居民人都认为,元宵节之夜让自己进入婚嫁之家的儿女在长椿街买一盏时兴的节灯,即使没有意中人可送可换,也可以讨一份吉利。这时的长椿街元宵节灯市,要想不名冠京师,要想不在每年的元宵节这天商家如云,游人如织,以至于肩摩踵接,挥汗成雨,已经不可能了。

长椿街灯市既然有了这样的名声,每年元宵之夜,自然成了各色人等盛妆登场的舞台。痴男女在这里悄悄相会,订下终身之约;成年人和还没到婚嫁年龄的孩子们赶来凑热闹,既是来看灯,也是来看人,因为在外人看来,每个在这天夜晚来到长椿街的少男少女似乎都有着特别的故事;谋利者来赶趁商机;京城之外的人赶来观国之光;当朝权贵乔妆打扮,与民同乐。目的各异,却一样其喜洋洋。更有那些痴男怨女,或因关山阻隔,与意中人天各一方,元宵之夜仍不能团圆;或因父母作梗,虽与心仪的人同在一城,却咫尺天涯,不能相会。当此良夜,他们也会赶来长椿街灯市,买一盏节灯,或者带它去不远处的白云观上香,在月下老人座前祷告,求这位主管天下姻缘的神仙让有人终生眷属,或者久久徘徊流连在街头,寄希望于万一,能与自己的意中人邂逅一面。当然也有地痞无赖,骗子扒手,江洋大盗,混迹于人群之中,匿影于灯海之内,或求隐身,或求一逞。这时就有一队队五城兵马司的官兵,如临大敌,在人群中穿梭巡查。一个兵走在前面,边走边敲响手中的大锣,高声吆喝:

“元宵佳节,严防匪类!军民人等,好自为之!”

人们看到官兵过来,纷纷躲避。人群中那几位身材健壮的汉子也急忙退到街边,隐在红男绿女之后。领头的壮汉虎背熊腰,彪悍勇武,尽管极力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但在他朝四外一瞥之间,眼里仍遮不住逼人的杀气。

官兵走过,又是他一个眼色,刚刚散开的众人复又聚拢,其中一个悄悄朝皇宫方向一指。领头的壮汉点头,低声说出一个“走”字,这一行人就迅速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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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死亡(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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