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来!
(本文前期狗血,好久之前写的不想改了,嘿嘿。但是后期侧重娱乐圈,次重两个两个小姑娘。)
(另外,本书单女主,中后期会走出国门,布局宏大,且本书属于慢热型,大概率会有一千七八百章。)
(还有,家人们,看书别太带脑子,不然你会不开心的,脑子寄存处!!!)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的开吧
……
最最亲爱的人呐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
傍晚的霞光总是那么迷人,轻轻的盖在身上,犹如披上一件来自仙界的霓裳羽衣,既有圣洁,又有堕入凡尘的烟火气。
林鹿踉跄的走在马路上,深蓝色的西装被随意的搭在了肩膀上。
单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这在深秋的季节,还是有点罕见的。
二十二岁的年纪,却配上了极为成熟的大背头,那厚重的发胶味,隔着老远就能闻见。
脸色酡红,眼皮耷拉,白色衬衫上面有着一大片的红色,一看就是喝多了。
林鹿确实是喝多了,两天前,林鹿的舍友结婚,作为他朋友中的颜值担当,林鹿自然是当仁不让的首席伴郎。
而今天正好是酒席,酒席在一家星级酒店举行,总共来了五六十桌人。
气氛热闹异常,一顿饭吃到刚刚才结束。
回想着自己的好舍友,好兄弟,好基友,含情脉脉的对着他的未婚妻唱着这首老狼的《想把我唱给你听》。
女孩双手捂嘴,一双丹凤眼紧紧盯着自己的情郎,强忍的眼泪终究还是掉了下来。
坐在底下的韩一阳不知怎么的也泪眼婆娑起来。
还好没被另外几个伴郎看见,要不然准是一通嘲笑。
林鹿家中亲戚很多,所以每年或多或少都会跟着父母也好,爷爷奶奶也好,去参加几次婚礼。
每次人家的婚礼,林鹿绝对是哭的最欢的。每次都会被家人取笑,一个男人,却如此感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平常根本不会哭的他,每次看到舞台上的那对新人,他总是会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看着人家说些感动的情话,就会哭的稀里哗啦。
看见两人幸福的相拥,也会露出灿烂的笑容。看到两人庄严郑重的说出誓言,还会在内心也一起真诚的祈祷。
害的家里人都说林鹿是想要甜甜的恋爱,也想要结婚了。
林鹿长得不差,相反的十分出色。有着绝顶外貌,白皙的皮肤,却也有着男人的阳刚之气。
绝对和那些所谓的娘炮不一样,甚至由于这两种近乎对立的外貌气质相互结合,林鹿的魅力更盛。
林鹿母亲作为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人,当时是大专化工类专业毕业,那时候的大专生绝对比现在的所谓重点大学生更加稀有吃香。
毕业之后进入一家制药企业,四十余岁就做到了那家制药企业的副总。
父亲学历虽低,但好在肯吃苦,敢打拼,也是有着自己的工厂。
可以说,林鹿家底殷实,属于家里有矿系列。
高中时学的是艺术类,美术和音乐都有涉及,原因就是林鹿数学奇差。
作为苏省人,正儿八经的参加高考,要是不经过艺考的加分是绝对上不了大学的。
好不容易艺考考出了全省前三的好成绩,甚至素描速写,两项满分位列全省第一,轰动全国。
只要语数外三门达到240分,所谓的好的大学就可以任由林鹿挑选。
可是艺考是在每年的十二月初,也就代表着还有半年多的时间。
林鹿要天天五点起来,十一点睡觉,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刷题。
毕竟苏省是题海战术的发源地,周末双休,二十张卷子是正常,三十张试卷也绝对不算多。
正好这时候,大专类的院校前来林鹿所在的高中宣传。
林鹿旁听之后,原本就不想吃苦,早早逃离战场的他彻底坚定了信念。
林鹿从小就很懂事,父母也开明。
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并没有阻拦,甚至没有劝说,而是支持自家儿子的决定。
将决定告知班主任之后,班主任好说歹说,劝了整整一个寒假,终究还是留不住林鹿那颗心。
最后也只能是怒其不争,骂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放林鹿离开了。
脱离苦海的林鹿,就像鱼儿回到了池塘,用八个月的时间游遍全国,玩心极重。
大专毕竟和大学不一样,大专只要三年,而大学需要四年的时间。
三年间,精通美术音乐的林鹿混的如鱼得水,甚至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还走上了网红的道路。
彻彻底底变了大学时代的风云人物。
按理来说,如此优秀的林鹿身边应该不缺少漂亮的女伴。
可是只有林鹿最亲近的朋友兄弟才知道,林鹿有且仅有过一次恋爱。
那个女孩是林鹿的高中同学,高中四个艺术班,林鹿在2班,她在4班。
相识于一场模拟考试,一段时间之后,两人便互相有了好感,发展成为了恋人的关系。
女孩对林鹿特别好,也特别爱依赖着林鹿,喜欢撒娇耍小性子。
要换QQ情侣名,情侣头像。
动不动就网购一些小东西,手机壳啊,挂件啊之类的东西,总之都要成双成对的。
还说过以后要嫁给林鹿,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不要彩礼钱,只要林鹿愿意要她就够了。
可是随着林鹿选择逃离高考这条道路之后,大半年的时间都在外面疯玩。
虽然女孩没有任何的埋怨,可是林鹿依旧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拖累着他玩乐的脚步。
其实就是内心中的渣男基因,不想因为一颗小草从而放弃整片森林。
于是在某天晚上,林鹿提出了分手,女孩哭的很厉害,怎么都不愿意分手。
“我哪里不好我可以改”
“我不能没有你”
“你别不要我”
……
这些卑微的话语从一个女孩子的嘴里不断的倾诉出来,当真是喜欢到了骨子里。
可是铁了心的林鹿哪里听的进去,挂断了电话,倒头就睡。
第二天,女孩把林鹿的QQ、微信、支付宝好友等等等等全部删除,林鹿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再也没有了负担。
可是这样的轻松并没有持续多久,仅仅半年的时间,林鹿就后悔了。
他原本觉得只要自己愿意,立马就可以拥有甜甜的恋爱,可是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悸动的害羞,不安,紧张与欢喜。
四年的时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能够走进林鹿的心里。
林鹿的兄弟见了,纷纷给林鹿介绍女朋友。学妹学姐,白领萝莉,却被林鹿一一拒绝。
别说出去吃饭,连女孩子亲自加林鹿好友都被拒绝了。
除了正常的演出,出席活动,和朋友聚会之外,林鹿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宅男,待在家中,玩着游戏。
林鹿开始愈加想念那个女孩,虽然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女孩依旧是单身,但林鹿却拉不下脸,对,就是没有脸回头。
矫情两字最能形容林鹿,明明很喜欢,可就是由于某种说不上来的原因就是不跨出那一步。
直到一次在超市中两人遇见,女孩淡漠的看了一眼林鹿,就像看到了陌生人一样,毫无感情波动,擦肩而过。
林鹿的心,突然好痛!好痛!
……
许是喝了太多酒的原因,以前的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林鹿的眼前。
“林鹿,你活该!”
林鹿自嘲的讽刺了自己一句,继续晃晃悠悠的朝前面走去。
“哐当!”
林鹿感觉到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一看正是手机。
缓缓蹲下了身子,准备将手机捡起来。
就在这时!
突然之间!
一辆卡车直愣愣的朝着林鹿冲了过来,处在视野盲区的林鹿,司机根本没有看见。
等到林鹿捡起手机站起来,卡车司机才看到林鹿,赶忙踩下刹车,可惜为时已晚。
“砰!”
猛烈的撞击,直接将林鹿撞飞到了半空中。林鹿突然觉得,时间变得好慢好慢。
哦,原来自己已经走到了马路中央,怪不得。
……
“我是不是要死了”
“爸妈,对不起!”
……
这一刻的林鹿,变得很清醒,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父母对他的好,家人对他的关心,女孩对他的爱恋依赖。
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般从眼前闪过。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一滴泪,悄悄地从林鹿的眼角划过,滴落在了地上,却很快又被风干了。
……
“粑粑,粑粑,你怎么了,粑粑你不要吓果果!呜呜呜!”
一个软糯的、着急的声音,带着些许哭腔透过虚空,传到了林鹿的心里。
林小果看着眼前怎么都叫不醒的爸爸,着急的哭出了声音。
听着越来越清晰的声音,林鹿艰难的想要睁开双眼,数次尝试,终于撇开了一条缝隙。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多美好的画面啊!
那是一张精致的如童话中的公主一般的脸蛋,年纪虽小,却没有婴儿肥,典型的瓜子脸,白皙的皮肤。
微蹙秀气的蛾眉,长而翘的睫毛,高耸小巧的琼鼻由于伤心流泪的原因一皱一皱的。
如水晶般剔透明亮,毫无杂色的大眼睛,还有那薄如蝉翼的樱唇。
林鹿发誓,这是他见过的最最最最最美好的事物,最最最最最可爱漂亮的孩子。
看着那兀自哭泣伤神的可人儿,林鹿出于本能的想出言安慰。
毕竟他是最喜欢小孩子的。
可刚出声音,却感觉喉咙干涩到了极致,连口水都咽不下去,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小女孩听到了自己爸爸的声音,立马抹干了眼泪看向自己的爸爸。
“粑粑,粑粑,你醒啦,刚刚果果一直叫你,可是你怎么都不醒,吓死果果了。呜呜呜,呜呜呜!”
说着说着,又想到了刚刚的场景,女孩又哭了起来。
“水,水,水!”
林鹿倒是想要安慰,可是生理情况不允许,现在的他急需要水来滋润他那快要冒烟的嗓子。
女孩听懂了,立马蹬着两条小腿,跑了出去,麻溜的从水壶中倒过满满一杯水,双手紧紧捧着,奉若至宝,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林鹿的身边。
“粑粑,水来了,你快喝吧!”
小女孩俏生生的把杯子递给了林鹿,双眸紧紧的盯着自己的爸爸,一刻都不想离开。
“咕嘟咕嘟……”
满满一杯水下去,就像久旱逢甘霖一般,令林鹿爽快的很,原本的干的冒烟的嗓子,也恢复了原来那般,不再是只能呜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