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凌晨来了圣旨
冬日的凌晨,大梁国的都城还是一片静寂,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宁静,只见一大队人马迅速向韩国公府中疾驰。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韩国公擅自结交藩王,图谋不轨,着立即交大理寺调查,所有家产由府库没收,其家人全部遣回原籍彭城务农。钦此。”
十天前。
日上三竿,万涓书还在酣睡之中,昨晚,他想到了一个梗,兴奋不已的他便开夜车到了凌晨才上床。作为一个每天要完成近万字的网络写手,突发的灵感总会让他激情勃发。
可是,耳旁有一个声音开始在不停的催促:
“三公子,三公子,你今天好点了吗?你要起床了,老爷和夫人他们马上要到餐厅,等着你用早餐呢。”
特么?三公子?本来不想睁开眼睛的万涓书,猛地一个激灵,自己每天只能通过键盘来抒写自己的精彩人生,怎么今天突然成了三公子,难道他的想法感动了上天,自此开始梦幻人生?
他虽不情愿,但还是睁开了眼睛,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只见眼前站着一个年岁不大,穿着一袭古装的少年。
万涓书大感惊愕,他打了打自己的脸,脸上一阵生疼,看来不是梦。他又迅速把房间里的环境扫了一圈,只见房间内收拾的颇为整洁,特别是昨晚自己丢在床边的臭袜子,也不见踪影。他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难道自己真的穿越了?
幸亏写穿越小说是万涓书拿手好戏,他的脑子里每天都在构思着这样的桥段,本来他还担心有人捉弄他,可一想自己一个穷男人,这世上有谁和他做这样无聊的游戏呢?他也没资格怕会被劫财劫色,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于是,他便问道:
“你是谁,怎么到我房间里来了?”
“三公子,我是楚中天,是陪你伴读的书童,你怎么不记得我了,看来,你这几天发烧,把你的脑子烧坏了。前几天,我们还在一起读项羽的《垓下歌》,你还说有朝一日也要像项羽一样力拔山,气盖世呢。”
楚中天,这个名字好熟,万涓书脑子转了一圈,突然恍然大悟,手舞足蹈,哈哈大笑起来。
楚中天怔怔地站在那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主人为什么笑得这么放肆。
过了好大一会,万涓书才止住笑,指着楚中天说:
“你爹妈给你取什么名字不好,怎么会取了一个‘楚中天’这个名字?”
楚中天眼露诧异之色,问:
“三公子,你以前都说我这个名字取得好,说‘中天’是中立弘德,天人合一,做人就要不偏不倚,今天怎么又突然说我这个名字有问题?”
万涓书现在已经明白自己已经真正穿越到某个年代了。
他最大的喜好就是读书,同学和朋友都叫他是“书虫”。由于杂书读得多了,万涓书数理化的成绩出初中开始就挂科,等到高中毕业勉强毕业,大学自然与他无缘。
既然不能继续学业,他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理所当然地要开始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可是,家里只有几亩薄地,加上他这个“书虫”不善农耕,每年的收成只能勉强混个温饱。
眼见自己的父亲脸色越来越难看,而母亲也是经常说村子里张大伯的孩子有出息,大学毕业后留城里工作,现在已经当了一个科长;李阿姨的孩子有本事,把一个老板的女儿骗到手,两人未婚先孕,奉子成婚,老板还送了他们一个产业。现在,媳妇每次过来看李阿姨,除了大包小包之外,都还给李阿姨送上一个大红包……
每次听着母亲的唠叨,万涓书心想,这哪跟那啊,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被这世俗捆绑,一代接着一代重复着被别人眼光审判着的生活呢,我万涓书就要特立独行,哼!我有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我才是世上活得最清醒的一个。
读书人的通病总是心比天高,虽然父亲的脸色和母亲的唠叨,自己可以厚着脸皮佯作不知,但囊中羞涩的现实,让万涓书很没自信,特别同学们每次婚宴的“份子钱”都让他百感纠葛。
几年前,他听一个同学说,现在网络小说阅读的人很多,网文写手来钱很快。万涓书顿时心动,自己其他一无所长,但自信自己读了这么多的书,写故事么,瞎编乱造,岂不是手到擒来。
于是,他腆着脸向母亲讨了几千块钱,买了一台电脑,并宣称自己一年脱贫,三年走上小康路。
可是,世上的事总不是一帆风顺的,万涓书读了很多书不假,他要努力创作也是精神可嘉,但是,他虽然经常通宵达旦的奋战,腰椎盘都有点突出了,可写的小说却根本没什么突出之处,鲜有读者追捧,接连扑街……
父亲的脸色愈加难看,母亲的唠叨愈加频繁,万涓书再有强大的内心也无法排遣心中的郁闷,只好更加沉默寡言的用键盘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重生,过上锦衣玉食,令人艳羡的美好生活。
现在,自己终于求仁得仁,竟然成了三公子,并且还有下人伴读,这个身份是他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而他今天竟然误打误撞,成功穿越。他心里暗暗自语一定要抓住机遇,走好每一步,让自己能有一个辉煌的人生,好好享受锦衣玉食,美女如云的惬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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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美女,他感到心跳一阵加快,自己都已经20出头了,可连美女的手都没牵过,现在既然是三公子了,首要任务就是要找一个美女香一下。
不过,眼下他要走好的第一步就是,进入三公子这个角色。于是,万涓书赶紧咳嗽了几声,收敛了笑声,说:
“中天,本公子这几天确实有点精神不适,好像有很多事都忘记了,你倒给我说说看,我为什么是三公子?”
楚中天本来一脸诧异,可一听此话,顿时有点忍俊不禁,说:
“三公子,这是大梁国韩国公府,你是魏笙书,你还有大哥魏笙勇,是平夷中郎将,二哥魏笙武,是五营校尉,你排名第三,自然是三公子喽。
“你还有一个姐姐魏蕙,你姐夫谢道仁是当朝兵部郎中。韩国公满门显赫,如今的圣上器重着呢。”
唔,魏笙书?名字里也有一个“书”字,不过既然当了三公子,总不应该有高考和求职的压力吧?
还有,怎么一家人都是和军兵打交道,如果是狼烟四起的年代,这种人自然会深受皇上倚重,如果是莺歌燕舞的时代,就会成掌权者的重点防范对象,保不准还会被“飞鸟尽,良弓藏”呢。
不过,魏笙书此时来不及问这些,他接过楚中天手中的漱口水,简单梳洗后,在楚中天的帮助下,穿上了长袍,套上了靴子,跌跌撞撞的往餐厅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