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这辈子一定不能再憋屈
在李银川正在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时候,李巧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哥,我饿了!”
李银川摸了摸妹妹的头。
“等着,哥给你们做好吃的!”
“川儿,你还会做饭?”
周素贞睁大了眼睛,看了李银川半天,突然之间她仿佛不认识这个儿子了。
今天的震惊是一个接一个,先是老实巴交的儿子突然变的硬气起来了,这一会竟然又会做饭了。
“当然会做,妈,你就等着吃吧!”
毕竟李银川上一世自己单过的时间比有媳妇的时间长的多,倒也练了一手好厨艺。
做个菜当然不在话下。
不过他似乎忘记了现在做菜不是用天然气,一打开开关就行,而是要烧炉子。
看到了几十年没见到的灶台,李银川挠了挠头,尽力回忆起来点炉子的流程,笨手笨脚的开始操作了起来。
先找了明子,用火柴点燃,放进了灶洞里,然后开始添加小块的木材。
看着肉眼可见的小火苗燃了起来,李银川微微一笑,这点小事果然难不住哥。
没想到下一秒光速打脸,有块木材有点湿,被点燃之后黑烟迅速出来了,直扑李银川。
躲闪不及的李银川被黑烟一熏,当场眼泪就下来了,接着就是剧烈的咳嗽。
“咳咳!”
周素贞看到自己儿子被呛的咳嗦的搞笑样子,那种刚搬家的惆怅的情绪倒是一扫而空。
“儿子要不你歇歇,让妈做吧!”
“没事,妈,我行的!”
结果一转头,那白一道黑一道的脸让周素贞笑的更厉害了。
“好,我大儿子能做饭了,妈今天就等着吃!”
炉子烧起来之后,李银川就研究可以做什么,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真没带过来什么粮食。
看到那两只大鹅的时候,李银川想起了自己的拿手菜铁锅靠大鹅,但问题是以他对自己老娘的理解,作为这个新家的最重要的家当,李银川今天要是敢杀这两只大鹅的话估计他老娘得拿刀跟他拼了。
只能眼睁睁的放过了它们。
找来找去,突然发现一个盆里放了几个窝头。
李银川眼珠一转,今天的菜,有了!
首先到园子里摘了一把新鲜的韭菜,洗干净切成小块,然后把窝头也切成小块。
然后在老娘杀人一样的目光中从坛子里用勺子挖了一块猪油放锅中化开,放入葱姜末炒出香气,然后将窝头放入锅中翻炒,放盐翻炒均匀,继续煸炒炒干,炒到窝头两面金黄。
放入韭菜翻炒,装盘,李银川重生后的第一道大菜-炒窝头新鲜出炉。看着这喷香扑鼻的炒窝头,周素贞不禁睁大了眼睛。
“没想到啊,这大儿子还真会做饭!”
旁边的李巧凑了过来。
“哥,好香啊!”
“既然都好香了,还不赶快拿筷子吃饭?”
一家四口坐在桌子边上,对着又能当菜又能当饭的窝头,开动了。
“儿子,手艺不错,窝头又香又脆!”
“哥,好好吃啊!”
“好吃就多吃点!”
很快一大盘炒窝头就被一家四口吃了个精光,李巧满足的摸了摸肚子,嘿嘿一笑说道:
“妈,我觉得分家了真挺好!”
李巧的话让周素贞陷入了沉思,不禁回想起没分家之前,一家人吃饭的时候老毕太太规矩多的要命,而且好吃的都要使劲往李银龙和李银虎碗里夹,哪像现在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饭。
分了家好像还真不错。
另一边李银风似乎有话想说,吭哧瘪肚的憋了半天,最后终于说了出来。
“妈,再过一个星期我就开学了,学校需要交五块钱学费,我是这么想的咱们分家了也没钱,妹妹还小,要不我不念了,和我哥一起出去挣钱吧!”
听到李银风的话,周素贞脸色一僵,想了想咬了咬牙说道:
“银风,你才多大,就要出来挣钱?你放心,你不用管钱的事,实在不行妈过几天去借点钱,这个学你还得上!”
李银风沉默了,这年头谁家都过的不富裕,都没有钱,借钱那就是豁上脸皮了,到处说小话还不一定能借到,想想老妈借钱的样子李银风就感觉堵得慌。
“妈,我哥不也没上高中就不念了!”
李银川拍了下李银风的头。
“说什么呢?我不上高中不是因为那个老死太太不让念的吗?现在分家了,你就必须念下去,至于钱的事妈你就不用管了,钱的事包在我身上!”
“包在你身上?”
“对,明天银风你陪妈去下地,我去挣钱,你放心,五块钱而已,哥一定给你搞定,银风啊,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不但要考大学,还要考好大学。
我看李银虎那个样子就烦,拽的跟二五八万一样,你哥这辈子是上不了大学了,你必须得争气,考个好大学,气死李银虎那个王八蛋,到时候让大伙都瞧瞧李银虎学习也是废物!”
“中,哥,我一定比李银虎考的大学好!”
“那就给我好好加油,对了,秀儿,我对你的要求也跟你二哥一样,都给我好好学习,到时候都考上个好大学,比李银虎的好,气死他!”
“好的,哥!”
两兄妹异口同声的回答,一提起气死李银虎大家都觉得特别有劲。
因为这个年月农村晚上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都是天一黑就开始睡觉。
上辈子年纪大点的时候总是回忆自己小的时候睡炕的好时光,那时候觉得炕是个好东西,好像一躺在炕上就能瞬间秒睡。
结果今天躺下来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酒还没醒,感觉不出来,现在感觉炕硬的要命,硌得腰疼,果然记忆都是骗人的。
李银川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海中像过电影一样想起了上一世的往事。
上一世自己娶了王如花当媳妇,天天活干的比驴多,还得天天受王屠户的气,足足挺了八年。
白天瞎几把忙,晚上还得伺候那个胖女人,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八年后王屠户出了事进去踩缝纫机了,自己也跟王如花顺理成章离了婚。
生活还得继续,在老家呆不下去了,就去了省城,跟着一位黑省来的老大哥干了几年来往于俄国的倒爷,那几年是上一辈子最风光的几年,大金链子、小手表,再穿一件小黑貂,自以为人生到达了巅峰。
二婚还找了个大姑娘,享受了一阵老婆热炕头的舒服,顺便证明了,不是自己那方面不行,而是看到了如花真不行。
可惜花无百日红,一次倒腾的路上遇到了劫匪,老大哥当场让人砍死了,货被劫了个精光,赔完货款还欠了一屁股债。
事实证明共患难还得是原配,二婚的老婆一看没钱了麻溜的拎着包跟人跑了。
后来了无牵挂的自己去盛京,奔帝都,北上漠河,南下羊城,西至吐鲁番……全华夏几乎跑了个遍。
中间还插空跟英国人、小日子和高丽人做了做生意。
钱没挣多少,各国外语倒说的挺溜,号称会说六国外语。
各行各业也都干过,一直折腾到六十岁,一回首才发现,钱没挣到多少,身体完犊子了,身体里每个零件都有点毛病,合起来就叫全身都是病。
上一辈子总结一下就是两个字憋屈。
照理说自己这情况不符合重生的基本条件,你看小说里的主角哪一个重生前不是身价百亿的大佬,就好像只要有了死老婆、死孩子、死全家的加持之后,个个都变的聪明绝顶了一样。
上天让他们重生就是为了让他们救老婆、救孩子、救全家,然后一年全市首富,三年登上福布斯榜首。
自己为啥会重生?
李银川想了半天,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老天不想让自己再憋屈。
这辈子老子一定不能再憋屈了。
在胡思乱想中李银川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