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嗨,大水牛来咯!
(无关剧情,闲聊扯淡,重伤垂死,大家理解)
因为今天写不了,还是随便发点有意思的。
为什么写不了?
因为我脚崴了。
脚崴了耽误写书吗?
那肯定耽误。
昨天夜里,凌晨两点,可怜的作者刚在网吧更新完,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
最近回县城,借宿在朋友家几天,然后才发现小区门口是有门禁,需要刷脸的。
这个时间点,保安也没,也没人给我开。
我就翻墙进去。
苏远1v16,作者翻墙把脚摔崴了。
疼的那是眼冒金星,但我还是很坚强的站起来,打开了门,因为我的电驴还在门口。
我就出去推我的电驴。
我出去了,一转头,门又合上了。
我勒个老天娘啊。
凌晨快三点,抱着崴脚在小区门口......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后面还好遇到个晚回家的姐姐,跟着进去了。
小区是有电梯的,但我朋友家是复式。
还要上楼梯的,我是真走不上去,只能爬上去,灯也不敢开。
凌晨三点,我在朋友家楼梯上爬行,像个厉鬼一样,他爸妈随便出来一个都能被我吓死。
回房间玩了会,早上六点就疼醒了,医院拍片子包药去了。
相当于通宵,我太苦了,今天只能沉淀一下了。
那就跟大家聊点有意思的趴。
第一;这本书可能有个实体书的机会,目前在和出版社聊,意向阶段。
那要说不开心是不可能的,毕竟我是新人作者,这相当于我的第一本书了。
我是真的没什么写作经历,第一本书八万字赚了八毛钱,题材不适合市场,我就没写了。
到现在为止,总共也就差不多一百万字的写作经历吧。
哦,初中有过,当时吧......大傻跟我是初中高中的同班同学,那会我挺穷的,但是大傻有钱。
我就跟他借钱,每次借钱也不是白借,我会给他写点抽象小故事。
写在作文本上的,名字叫做锋哥传奇。
那可是已经绝版了,我也不记得写了什么,一直想看,但是大傻不给我看。
遥想当初,二十万字的时候,加新人作者群,被无名小卒嘲讽(这件事我讲过一次。)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只能告诉大家,当初七八块一天也坚持写,都是有意义的。
这件事多少带点小爽文性质了,说起这个,我又有件事想说。
关于我的,挺有趣的。
之前我说过,网文作者,写的大部分都是自己的经历,自己身边的人,遇到的事。
那到底掺杂了几分呢?
就是把很多件事情揉碎掺杂起来的。
比如,日记篇。
张小平当时为了逃避补习班,故意让自己生病,在冬日清晨光着身子在阳台上吹冷风,把手指伸进喉咙催吐。
这些都是我初中不想上学,为了请假而做过的事情。
我还有一招,因为催吐还是太难受了,我去找点剩菜,倒进洗漱台里,然后再打开一瓶王老吉倒点进去,冒充呕吐物,假装自己吐了。
一个月两三次吧,不是头疼就是吐。
那既然是装病请假,我不去看医生肯定是不行的。
那你妈夏天,三十八度。
我裹着棉被,汗流浃背,一个劲的说自己冷。
有个黄毛告诉过我,什么都无法舍弃的人,什么都做不到。
生病肯定得看医生,我就硬说我难受,他就顺势给我开药,我没病我也吃,当糖豆吃。
可不要小看了我想要请假的决心啊混蛋!
还有一件事,张小平去领居全哥家里,全哥家有电脑,张小平去打网络游戏,缴纳五毛钱就可以上位。
结果两个人打死神vs火影,张小平虐了全哥,全哥玩不起红温了,疯狂的骂张小平。
没错,想必各位也猜到了。
我就是全哥。
不过我也没那么坏,这是事出有因的。
在一二年级那段时间,我有一个朋友,就叫他小王吧。
我跟小王上同一所小学,但不在一个班,之所以能够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两家有一段渊源。
大概是在二零年初,或者九十年代末这段时间吧。
小王的哥哥考上大学,他的父母为了供他上学,把房子卖给了我家。
当时房子便宜啊,到现在为止,已经涨了十倍不止了。
也不知道他哥毕业后赚回本了没。
当时在我们那条街,我只有小王一个朋友,我只能跟小王玩。
小王属于是那种被父母宠坏的孩子,一二年级的时候,他妈还蹲在旁边拿个碗喂他吃饭,一勺一勺的喂。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跟他下象棋。
众所周知,我有着小天才之名,小王是什么勾八,我自学两天之后就随便乱虐他。
我跟他在他家店里下象棋,他站着我蹲着,他妈也坐在他旁边喂他饭吃。
小王的嘴巴臭的很,很难想象一个小学生嘴巴能这么臭,我跟他下象棋,我吃掉他一颗关键棋子(例如:车马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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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会骂我一句。
“窝,草你妈,这么会下。”
“草你妈,挺会吃的。”
“哎哟,这么会吃怎么不去死啊,你妈逼的。”
......
我说实话,要是一般家长看到自己读二年级的孩子这样骂人,还一口一个妈,早就打死重开了。
结果小王的妈妈,只是一声不吭的喂他吃饭。
终于,我忍不住了,我反骂了一句回去。
“操你妈的!”
“诶!”他那死人一般的母亲终于有了反应,怒目圆睁,像是要吃人一样看着我。
迫于成年人的威压,我不敢骂了,只能低下头去继续下棋。
直接起身离开,我也没有这么做,因为当时小王是我唯一的朋友,要是和他闹掰了,我放学回家就只能一直看电视看到睡觉了,根本没有人陪我玩。
忍气吞声。
那年九岁,站着如喽啰。
不过局势在我上三年级之后,彻底逆转了,因为我家里买了电脑。
那个年代大屁股机都不多,我有了一台薄屏,这直接让我成为了整条街的王。
怎样形容呢......
我是电,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话。
我一举成为孩子王,四处收服小弟,还开展了收保护费的业务。
小王与我之间,彻底逆转了局势。
他家开花圈店的,总不能让邻居小孩去他家拿纸钱折飞机吧。
小王也想玩我的电脑,他进我家门我就要收他五毛钱,别人可以不收,我就要收他的。
他跟我玩火影,有时候他一套连招打的我快死了,我就会双手离开键盘,板着脸训斥他。
“这么会玩?是你家电脑吗?是你家电脑你拿回去玩呗!”
..........
就到这吧,明天再好好更新,今天主要是没人扶我去网吧,网吧没电梯,三楼我一个人走不上去,只能如此了。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点点为爱发电给我当压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