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作死就不会死
公元2o14年,b市某夜店。
纷繁炫目的灯光,浓烈魅惑的名酒,整耳欲聋的音乐,癫狂乱舞的人群。
狂欢的人群之外,不轻易有人涉足的帘幕深处,正上演着一出颇为老套的罪恶。
包厢里没亮灯,一片昏暗。门锁着,把嘈杂的舞曲声挡在门外。几个身着名贵西装的男人抽着烟,狼一样的目光聚焦在包厢中央的沙发上。
华贵的皮沙发上趴着一个青年,裤子和内裤已经被褪到腿弯。他浑身微抖,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的脸和表情,但可以想象,他此刻正深受屈辱、惊慌与愤怒的煎熬。
“我说,你怎么办的事?”其中一个男人开口了,语气颇为不满,“我说我想要那个穿蓝衬衫的,你怎么给我抓了个不相干的来?”
“大哥……我错了。”旁边的小弟连连摸头,“要不这个……您先凑合着用用?尖刀刘卖给我的药不好使,这小子挣扎得挺凶呢,好不容易把他弄进来,麻软了。”
“切,也罢,虽说目标不对,毕竟是聊胜于无。我看这小子挺年轻,应该是个雏儿,嗯,菊花够紧。”
“是啊,”另一个人也附和,“反正这屋里黑,脸和身材不怎么重要,后面好用就行。”
听到这里,沙发上的青年再也沉不住气,张口怒骂:“你……你们这群混账!卑鄙无耻!我……我要去告你们!”他试图挣扎,无奈在药力之下,周身绵软无力,动弹不得。
几个流氓闻言不怒反笑,其中一个走过去,揪起青年的头发:“小子,你太嫩了吧?知道哥几个是什么人么?告诉你,b城就是哥几个的天下,你服不服?”
“别跟他废话了,赶紧办事,办完走人。”另一个不耐烦了。
“说得是。”揪青年头发的男人从桌上拿起一瓶罗曼尼·康帝,拔下木塞,“既然是第一次开|苞,还是先润滑润滑为好。”
说罢,他粗暴地掰开青年的臀瓣,猛地将细长的瓶颈捅入后|庭。
一声惨叫,屈辱的眼泪顺着青年的脸颊流下来。与之应和的是禽兽们一通狂笑。
“这滋味感觉如何?”男人故意摇晃着酒瓶,“这可是特级红酒啊,像你这种穷逼平时喝不起,今儿个可得好好品尝。”
青年咬紧嘴唇。
男人玩够了,将酒瓶拔出,重又放在桌上。他开始解皮带:“前戏到此为止,该轮到正戏了。”
他实在是没把这待宰的肥羊放在眼里,全然忽视了潜在的危险:或许是因为药效减退,或许是因为急怒攻心,青年原先瘫软无力的胳膊,竟然开始慢慢挪动。
就在男人扶正青年的腰,正准备一个挺身长驱直入时,一只呼啸而来的酒瓶,裹挟着强大的仇恨,炸开在他的头上。男人像被捕兽夹夹住的狼一样哀嚎一声,猛地弹跳起来。鲜血从头顶成股流下,使得他原本英俊的面容看起来狰狞可怖。
原本无力趴着的青年此刻已强撑着翻过身来,满目怒火,胸腔一起一伏,手中紧握着半截酒瓶。
他实在不该这样做……他早该清楚这一点的。
可是他忍不了。
事发突然,屋里其他几个人呆若木鸡。男人捂着受伤的头,血红的双眼死死盯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囚徒。
“妈的,你给我去死!!!!”他咆哮一声,一把夺过酒瓶,疯了一样往青年身上乱捅乱砸。此人彻底疯魔了,另外几个人都拉不住他。酒瓶碎片乱迸,西装和衬衫上溅满了血。青年早已没有了反应,他还是拼命地往他身上砸,砸,砸。
“老大!”一个小弟再次扑上来拉住他,“算了吧!这小子已经死了!”
他朋友也劝:“人都死了你这是何苦!赶快离开这个是非地吧!”
男人总算住了手。他把残存的酒瓶往地板上一丢,狠狠啐了一口:“确定死了?”
“脖子都扎烂了,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了,赶紧走吧。”
男人点点头,领着狗腿扬长而去,扔下一具赤|裸着下身、还温热着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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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临死,江辰都没想明白,劫色这种事到底怎么会落到自己头上。
上天实在不公,世界上坏蛋有的是,一个个都蹦跶得挺欢。江辰年纪轻轻,没干过坏事,却遭此横祸。
从小到大,江辰一直捍卫着“学霸”的名声。他一直是广大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足以让同龄人都羡慕得红了眼。他有天分而且扎实肯干,小升初,初升高,高考,一直是一帆风顺。与很多学霸不同,他并没有十分高大上的理想,只是读书是他强项,他也喜欢读书。于是,在上大学之前,他的生活无忧无虑。
经过不懈努力,江辰如愿考入b大,来到了憧憬已久的大都市。以他的成绩,在大学里本该如鱼得水,没想到,烦恼却接踵而来。
江辰家在一个小县城,家境还算殷实。父母做小本生意,一年到头忙于生计,便无暇顾及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江辰在市井之中长大,加上一心读书,与生俱来一种淳朴的草根气质。他不懂流行,不懂时尚,不懂艺术,也没啥心计。他从不要求衣食,发型就是花几块钱理的小平头,总是一身运动服+运动鞋,热了就t恤短裤人字拖。
这当然没什么不好,可一进入大学,江辰就开始觉得别扭。大学比起高中,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本来成绩是他的骄傲,可考上b大的人个个优秀,便显得他毫不出众。身旁的同学们个个光彩四射:会穿衣,懂搭配;会吹萨克斯风,会跳拉丁舞;会朗诵,会辩论,交际更是游刃有余……学霸江辰顿时觉得自己像是一块土掉渣的砖头,在周围的璀璨中黯然失色。
于是他一直很自卑,也没什么朋友。于是,当别人尽情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时,他一天到晚坐在图书馆啃书。他觉得像自己这样的土包子,是绝对不会有人喜欢的。
但他毕竟是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孩,也有暗恋的女生,梦想着有一天能牵牵妹子的小手。他试着收拾自己,改下发型,买几身像样的衣服,却总引来舍友的齐声哀叹:“老江,你还是别瞎鼓捣了。你这样搞得自己不伦不类,就跟社会青年一样,还不如穿运动服来得亲切。”
于是江辰心灰意冷,放弃了所有尝试。正在这时,舍友里一个叫舒淼的富帅安慰他:“老江,别听他们瞎说。我帮你,包你抱得美人归。”
“真的?”江辰抬头看着他,星星眼亮闪闪。
“真的。我告诉你啊,衣服发型不是最主要的,一个人的魅力,主要在于气质。人家奥黛丽·赫本就算套个土豆袋子也高贵。这样吧,你不如去夜店逛逛,观察那些人举手投足,看他们是怎么泡妞的。”
“可……可是……”江辰有些犯难,“夜店太贵了,我消费不起,怎么办?”
“你心眼别这么实啊,象征性地点一小杯酒,躲在一边看就是了,难道还会被赶出去?”
“可是我这一身……”江辰看看身上的运动服。
“没关系,包在我身上。”舒淼大拍胸脯。
于是,在舒富帅的鼎力相助下,江辰穿着他的衣服向夜店进发了。
舒淼是好心,但他没想到,自己这个主意其实很馊,馊到爆。江辰也是病急乱投医,这么个馊主意竟然照单全收了。常言道,nozuonodie啊。
他人品又实在太差,不幸错喝了有问题的酒,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损友外加一群人渣,这样一个年仅2o岁的大好青年,未来的社会栋梁,就这样白白葬送了。
谋杀发生后一小时,众人围观中,江辰的尸体被直接拉到医院,放在太平间。整个过程中,不见有公安机关的人露面。
江辰毫无知觉地躺在太平间冰冷的冷柜里,即便还能思考,也万万不会想到:死亡对他来说,竟然是另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