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3)

第318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3)

宁稚眯眼瞧着罗薇薇走向证人席。

刘天海:“证人,请你告诉合议庭你的身份。”

罗薇薇缩了缩脖子,说:“我叫罗薇薇,是被害人张晗的舍友,也是被告人李文康的女朋友。我们三个人都住在一起。”

刘天海:“在你看来,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罗薇薇:“他们平时在家里没怎么交流,但其实我也不确定他们是真的陌生人,还是表面上假装陌生。被害人曾经对我说过——‘被告人有钱帅气还年轻’,我知道她心里肯定觉得被告人不错,只不过碍于我们是朋友,我和被告人恋爱在先,所以她也没办法。”

旁听席的宁稚恨恨看着罗薇薇,咬紧了牙。

刘天海:“案发当天,你在不在家?”

罗薇薇:“我不在家,那天在单位加班。”

刘天海:“你相不相信被告人使用非法手段迷晕被害人,将被害人绑架至家中强奸?”

罗薇薇恨恨看向李文康:“我不信。我们一起住了两年多时间,如果被告人想强奸被害人,不用等到案发当天,他早就可以动手。”

审判长:“证人,你只需根据事实证据进行作证,不必进行揣测。”

罗薇薇:“好。”

刘天海申请出示一叠照片:“证人,请问你是否见过照片里的物品?”

罗薇薇一张一张地看着,最后指着其中两张照片说:“这些我有见过。”

刘天海:“证人,请你告诉法庭,你见过什么?”

罗薇薇:“我见过那个棕色的瓶子,还有手铐。”

刘天海:“在哪里见过?”

罗薇薇:“棕色瓶子在被告人车上的手扶箱里,手铐我们平时过性生活时会使用。”

刘天海:“你知道棕色瓶子是什么吗?”

罗薇薇:“被告人说这是情趣用品,要找时间和我一起试试。”

刘天海:“尊敬的合议庭,对于公诉人所列证据二的仿真手铐、证据三的迷情水,二位证人皆可证明——那是被告人与女友一起使用,并非为了迷晕、绑架被害人。”

审判长:“公诉人需不需要询问证人?”

公诉人把话筒拉到自己身前,严肃道:“证人,你说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从二人手机提取的数据表明,被害人与被告人从未有过任何联系与交流,俩人的关系与陌生人无异,你为何会认为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

罗薇薇:“因为被害人曾经几次说过——被告人年轻有钱还帅气,要我好好珍惜。我认为这是一种遗憾、好感的表现。”

公诉人:“被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些话?”

罗薇薇:“在我和被告人吵架的时候,她劝我不要轻易分手,好好珍惜。”

公诉人:“你自己也说了,被害人只是出于朋友的道义,希望你不要轻易分手,珍惜眼前人。如果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难道不应该在你们吵架闹分手的时候添油加醋,加速你们的分手吗?”

罗薇薇一噎,没说出话来。

公诉人:“证人,你说你在被告人车上见过迷情水,被告人还声称要与你一起使用,那请问后来,你们用了吗?”

罗薇薇:“他经常在我们发生关系的时候用一些情趣用品,其中有液体的,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用了。”

公诉人申请提交新证据,法警呈上给合议庭。

公诉人:“尊敬的合议庭,被告人从境外走私的迷情水,经检测,具有麻醉、兴奋人体的作用。”

她看向罗薇薇:“你是否曾在与被告人的性生活中产生过昏迷、昏厥、不同寻常的兴奋的经历?”

罗薇薇摇头:“没有。”

公诉人:“证人,我再问你一次——被告人是否与你一起使用了会令你昏迷、昏厥、兴奋的液体?”

罗薇薇摇头:“应该没有。”

公诉人:“你和被害人用过几次仿真手铐?”

罗薇薇:“好像是一次。”

公诉人:“在什么时候?是今年年初,还是更早之前?”

罗薇薇:“今年年初。

公诉人:“用过一次后,你是否还见过这些仿真手铐?”

罗薇薇摇头:“没有了。”

公诉人:“所以说,被告人在案发之前,与你一起试用过一次仿真手铐?”

她特地加重“试用”两个字。

罗薇薇没去想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正要点头,刘天海立刻提出反对:“审判长,公诉人对证人进行了引导式质询。”

审判长:“公诉人,请注意你的质询方式。”

公诉人:“证人,你和被害人的关系怎么样?”

罗薇薇:“一般。她是我闺蜜的同学,我们是因为我闺蜜才联系在一起,后来又成为舍友的。”

公诉人:“你觉得被害人这个人怎么样?”

罗薇薇:“说实话,她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眼,但一股清高劲儿,我们虽然是舍友,但平时没怎么沟通交流。也许因为她学历高、又是体制内,看不起我只是个大专生、私企打工人吧。”

公诉人:“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和被害人的关系并不融洽?”

罗薇薇还未回答,刘天海就大声道:“反对!公诉人的提问与本案无关!”

审判长:“公诉人,请注意。”

公诉人:“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辩护人和被告人是否还需要补充新证据,或申请新的证人到庭?”

刘天海:“审判长,我方申请新证人卓宇行出庭作证。”

宁稚意外,看向萧让,小声说:“卓宇行跟你说过他要出庭作证?”

萧让摇头:“没有。他应该不知道这件事。”

审判长低头看材料,说:“辩护人申请出庭作证的新证人不在证人名单上,请提交申请材料后,在下一次庭审时通知新证人到法庭作证。”

刘天海:“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需要补充新证据,或申请新的证人到庭?”

公诉人:“没有了审判长。”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三天后的下午继续第二场庭审。

宁稚坐在原位,看着刘天海和林森,等他俩收拾好东西走出法庭,她立刻起身跟出去。

法庭外走廊,刘天海和罗薇薇站着说话。

宁稚大步上前,抬起手,扳过罗薇薇的身子,照着她的脸就是重重的一巴掌。

罗薇薇错愕半晌,拿手捂住挨打的一侧脸颊,看着宁稚,眼睛慢慢地红了。

宁稚骂道:“你在法庭上胡说什么?你还是人吗?晗晗什么时候对李文康有好感了?她对李文康从来只有反感!恶心!她早就跟我说过要搬家,不想再跟你们住在一起!”

罗薇薇难以置信地看着她:“赵鑫磊!你到底是我的姐妹还是她的姐妹?!”

“你是不是有病?”宁稚赤红着眼睛吼道,“这是姐妹不姐妹的问题吗?李文康绑架强奸了晗晗,你还为他说话,作伪证?”

罗薇薇大吼:“我没有作伪证!我说的全部都是真的!你如果不相信,你去告我!”

陈钧上前拉架:“好了,这是法院,你们再这样,都跟我回局里!”

见林森举起手机录视频,萧让将宁稚拉到身后:“好了,回去再说。”

他拉着宁稚要走,宁稚回过头,恨恨地盯着罗薇薇。

俩人回到车上,宁稚气得锤了一下手扶箱。

萧让启动车子,说:“她不是作伪证,而是情绪性作证。”

宁稚都知道,但还是恨,盯着窗外不说话。

车子驶离法院。

萧让看她一眼,本来想说“我四年前就跟你说过少和罗薇薇这个人来往”,但一想这么说,她会更自责于是自己害了张晗,便没开口,转而空出右手,握紧她的手。

“张晗这个案子的公诉人,很强硬。今早的庭审,已经被法官警告过两次了,且陈钧一开始按‘非法持有管制药品罪’办,但案子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公诉人直接按‘走私毒品罪’立案。你放心吧,这个公诉人是铁了心要把李文康往死里办。”

宁稚愤怒稍缓,转而说:“但是刘天海让卓宇行出庭作证是什么意思?卓宇行跟这个案子有关系吗?”

萧让摇摇头:“刘天海这个人,不管是做人还是做案子,都脏得很,猜不到他想做什么。”

宁稚叹气:“只能见招拆招了。”

“放心吧,这个案子的公诉人不是吃素的。”

萧让先把宁稚送到君天所,自己又回金诚所上班。

出电梯后,碰到从另一部电梯出来的刘天海和林森。

刘天海笑着跟他打了个招呼,闲聊般说道:“今天这个案子,我实在是不想接啊,但被告人也挺可怜的,说整个北京没有一个律师愿意接他这个案子,所以才找的我。”

萧让冷冷看他一眼,嘲讽地笑了下:“您受累了。”

他没再多言,闪身进了办公室。

为了避嫌,这几天,他和宁稚都没再见卓宇行,也没接他的电话。

时间很快来到周三,李文康绑架强奸案的第二场庭审。

刘天海作为辩护人,一开庭,就申请了卓宇行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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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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