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肘子
“现在哭还为时尚早,若是救不回我的狗,你也跟它一块儿死!”玉致语气狠辣,果然吓得这小屁孩儿不敢哭了。
“你这低贱之人,还不赶紧快开我家少爷!”
一众下人怒而下马,指着玉致鼻子开始骂,后排的弓箭手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射杀玉致。玉致冷笑一声,捏了捏这小屁孩儿的脸,笑着问他:“你的仆人要放箭该怎么办?我要是害怕起来,就拿你当挡箭牌。”
小屁孩儿吓得脸色都白了,他眼里包着泪水,想哭又不敢哭,结结巴巴的对自己的下人说:“住手!不,不许放箭!”
“公子!”下人为难不已,都怪他们大意,想着一个弱女子能怎么样,结果对方哪里是个弱女子,简直就是个大力神!他们还没见过哪个人能直接把马拽的跪在地上的。
马这种大型牲畜,那可是有点倔脾气的,不认识的人你想拽动它?门儿都没有!
这些人都被方才那一幕震住了,其实,那马儿会跪下,完全是因为狸奴的气息,带着威压让其不敢反抗罢了。
玉致才不理会他们多后悔,掐着小屁孩的脖子就开始提要求:“答应我三件事,做到了就放你家少爷。”
下人犹豫起来,他们其实也做不了主,看着没人应声,小屁孩儿急了,连忙吼到:“你们这群废物,没看到本少爷在她手里吗,还不赶紧按她说的做!”
下人们忙不迭的点头,玉致满意了,继续开口:“第一,拿出你们所有人带的伤药,第二,把你们最好的那匹马给我,第三,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打包装好,同伤药一起,放在马背上给我送过来。”
小屁孩一听,心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这怪女人没有提什么太过分的要求。因此,他一口就答应下来,并命令下人们照做。
玉致始终没有放手,一直盯着他们收拾东西,其实她并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强。没了修为以后,她的反应能力和身手虽然还在,但是长久的饥饿和关押到底损伤了底子。别看现在她强势,实际上身上肌肉已经绷得生疼,小腿甚至有了抽筋的迹象。
她忍痛很厉害,早在一开始就打算好了,短时间爆发力量震住人,再想办法全身而退。而那小屁孩因为性命被人拿捏着,心神十分紧张,并没有发觉背后之人轻微的颤抖。
等到马儿驮着伤药和金银细软等物到了玉致面前,玉致再道:“所有人转过身去!”
“你这就过分了,我们已经按你的要求准备好了东西,怎么还有事儿?”有人不忿,认为玉致出尔反尔。
玉致也不争辩,只是手上用力。那小屁孩儿一下子就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惧,他惊恐的挣扎,嘴里胡乱喊着:“不要杀我,咳咳救,救我!”
这下再也没人不听她的话,投鼠忌器这句话,放在什么时候都好用。玉致看到那些人都转身背过去,动手解开了小屁孩儿的腰带,那小屁孩儿眼神惊恐,难不成他的清白就要葬送在这个丑八怪手里了吗!
玉致哪知道他在脑补什么,把人捆结实了以后直接丢到了马背上她再将黑风也扛上去,利落的翻身上马转身就跑。
“驾!”
听到声音,一干下人全部惊觉转身,也只是看到了一个背影和被风送来的一句话:“不许追,一炷香后来接你们小少爷。”
玉致说到做到,一炷香时间一到,她便把那小屁孩儿丢下马扬长而去了。那小屁孩儿见人真的不理自己跑了,只留他一个人在深山老林中,吓得哭也不敢哭。
当然玉致也没有走远,她只是绕了一圈,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停下,一边看着他一边给黑风拔箭上药。黑风的伤势严重,也不知道有没有破坏内脏,单单是看它此时无力喘息的样子,她忍不住叹气。等到她包扎好黑风的伤口时,那小屁孩儿的仆人也顺利找到了人。玉致不再留恋,带着黑风策马而去。
玉致一路走的很慢,山中无岁月,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些深山老林中待了多少时间。此时她脸上的伤势已经大好,只还有一个铜钱大小的红褐色瘢痕。
从前干枯细弱的胳膊腿儿现在已经恢复原状,肌肉线条流畅,当其紧绷时,能够清晰的感知到其中惊人的爆发力。
黑风自从上回受伤过后,身体大不如前,以前它捕一头小野猪都没事儿,现在拼尽全力也就能追上只兔子。身体不好伴随着状态下降,比起玉致刚把它带出来那会儿,体型缩小了一半。
她不知道黑风多大年纪了,最近看着它眼神疲态渐显,脚步沉重,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也不知道现在离都城还有多远,她每日看着太阳前进,保证自己没有偏离方向,因为罪奴没有路引,她连城镇都不敢踏入。
从小屁孩儿那里打劫来的财物一直挂在马背上没有用武之地,但是看着状态越来越萎靡的黑风,玉致还是决定去城镇找一个能看牲畜的兽医。
说干就干,玉致看着身上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的衣服,以及恢复的容貌,不禁苦叹一声。如果她还是修士,黑风的伤就是小问题,她甚至可以为它延寿,帮它修行,让它和狸奴一样拥有长久的寿命和强大的实力。
如果她是修士就好了。
简单感慨过后,玉致在山里找了一种可以染色的树叶,把自己身上染的乱七八糟。没有实力,美貌就是她的灾难,只会叫她堕入无边炼狱。
如何在不知道方向的深山里判定往哪里走能到有人烟的地方?
看山的走势和树叶的变化。
以日出日落为参考,顺应日行轨迹为东西走势,反之则为南北。树叶有向阳性,而南方常年的平均日照时间都要远超北面,所以向南的树叶更密集,向北的树叶更稀疏。
天下分四季,四季有冷热,人类活动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失温,要保持足够的日晒维持体温。所以,人类居所和树叶相同,大多都在山脉南方,房子的建造也是坐北朝南。
玉致看准方向,坚定的往深山外面走去,黑风叼着缰绳,带着打劫来的马慢慢跟在她背后。往南北方向走,其实是很容易偏离轨道的,早上太阳在左边,中午在头顶,下午在右边。
用天上的太阳来辨别左右的概念实际上很愚蠢,太阳在移动,人也在移动。上午赶路很容易走到东南方向,下午赶路又很容易走到西南方向。而中午的时候,你不管怎么看怎么走,太阳都在你的头顶。
饶是玉致这样方向感强的人,都在深山老林中迷失了数日。
所幸结果是好的,她还算顺利,找到了人行小路的痕迹,顺着小路走,很快又发现了一个村庄。她先给自己偷偷购买了两套衣服,然后打扮成一个农妇去向人打听城镇。
原来这里距离有穷国都城已经很近了,只剩下差不多六百里,按照她的速度,十多天就能到。由于在山里风餐露宿惯了,乍然来到人类社会,她居然浑身不适应!
玉致找了个地方拴马,然后带着黑风就往城里去了,还好这里是小地方,进城查路引不是很严格,只略微给了半吊钱就混了过去。
她谎称自己得了病,身上皮肤变得黑一块红一块的,要去找大夫,也没有人怀疑一个妇人怎么带着一条黑狗,就这样放她进去了。
看大夫的结果很不好,黑风受的那两箭果真还是严重损伤了脏器,最近状态越来越萎靡是因为已经油尽灯枯。
那大夫看完以后,连钱都没收她的,就让她带着黑风走了。玉致失魂落魄的走出来,心头的不甘和怨恨到达了极点。
老李说她放不下情,没错,她就是放不下!生死也就那么回事,花会谢,人会老。说出来不过是上下嘴唇一碰,可是真正身临其境,谁能看得开?谁能放得下?
黑风对自己的死亡早有预感,它用头拱了拱发呆的玉致,似乎在安慰她。
玉致这一次没有再着急赶路,而是在城里找了个住处,虽然没有身份路引,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她除了给黑风看病的钱,所有的钱都拿出去了,那匹马儿也被她便宜卖了。
可就算是这样,也挡不住死亡来临,玉致一天天看着黑风越来越嗜睡,清醒动弹的时间越来越少,那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几乎要折磨疯她。
无他,只因她曾经拥有过力量,有能力也有办法去改变自己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她失去了力量,这种绝望和落差带来的痛苦真的让人无法承受。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
坚持了月余,黑风还是走了。
走的前几天,它特别安静,就静静地趴在玉致给它搭的窝里,不吃不喝也不动弹。就睁着一双乌黑的眼睛,呆滞的看着这个世界。
怎么说呢,它离开了玉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反而内心很平静,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趣来。
当天她把黑风洗的干干净净,整理好毛发,带到城外的一处丛林里掩埋。看着逐渐填平的土坑,玉致终于说了一句话。
“愿你来世……长命百岁。”
做完这一切,玉致回去退了房子,重整旗鼓准备再出发。她现在手里的钱少的可怜,因为那张脸的缘故,她不敢出去赚钱,只能日日想办法涂花它。
可是,任凭你涂的再黑再难看,只要与人面对面,都是会露出破绽的。
等到出城时,她突发奇想,准备再去拜别黑风,等来到她为它造的墓地时,发现地上有好多杂乱的人脚印。玉致心里有不好的预感,三步并作两步,走近一看,小土坟被挖开了,黑风的尸体已经不见踪影。
她疯了一样往附近有人居住的地方跑,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在附近打听了一番,就如她所料,黑风的尸体被人挖出来,煮了吃了,连骨头都不知道丢在哪里。
平民百姓吃肉艰难,摄入蛋白质更多是靠豆腐。但是做豆腐很累很辛苦,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买来那么多豆子的,所以,豆腐也是奢侈品,只有逢年过节才会买。
“呵。”玉致扯着嘴角讽刺的笑了,她抬眼看着天空,又产生了这个世界好陌生,想逃离的冲动。
从前,黑风一顿要吃三斤生肉,为她猎来诸多猎物,如今,它又成了别人的盘中餐;真是生命循环,环环相扣,环环皆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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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个世界,总有人争论为什么吃猫狗会被谴责,吃鸡鸭猪牛羊之类却不会。那时候玉致嗤之以鼻,不认为这种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吵的。觉得,鸡鸭猪牛羊本来就是人类为自己找的食谱,它们存在、被圈养就是为了被吃。
猫狗区别于它们,是因为远古先祖驯化猫狗目的不一样,是为了站岗放哨,辅助捕猎,警示危险;是为了保护粮食,护住赖以生存的口粮。它们不是食物,而是人类在进化发展路上的伙伴和朋友。
她此刻为自己当时的想法感到天真可笑,人,也是动物,也可以是别的动物腹中餐。为什么觉得人会摆脱动物性,难道是因为文明带给她错觉?
现在黑风的结局让她陡然清醒,那不是文明的错觉,而是人类要往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经之路。
世间万物都逃不过道的轨迹,就像黑风逃不过被吃,人逃不过基因的命令。基因需要蛋白质的能量,需要繁衍生息,所以人去挖了它的尸体,保证了基因能继续活着,以待延续。
摆脱基因的命令,才能让人类走的更远,突破更多限制。
想通了这一点,玉致仍然没那么快解脱,她还是不能接受黑风被吃,不管从哪个方面。她浑浑噩噩的往都城出发,没过多久就混成了乞丐,脏兮兮的和其他乞丐一起要饭。
历经数月,她终于到了有穷国都城,细看这一路,她花了近三年时间。她还记得她走的时候,到她出发的起点不过短短一两个时辰。
都城对乞丐管理严格,看着熟悉的城墙,玉致总算有了点精神,该去找方盈冲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大国师府还是在哪里。
一直在外面蹲守了好几天,她总算找到空子溜了进去,可是一个乞丐,目标这样明显,没跑多远就被人追了。
她运气好,逃跑的时候遇到了乞丐窝,几乎是二话不说,玉致立即融入了进去。追她的士兵也犯愁,人跑到乞丐堆里去了,这还怎么找?
算了,都是乞丐,没必要为此大动干戈,就当他们好心罢了。
都城的乞丐窝有好几百个乞丐,他们聚集在一起,无精打采的四处靠着或躺着,看不到半点未来的希望。
摆脱了追兵后,玉致沉默着离开了乞丐窝,方盈冲如果上位了,不可能会有如此多的乞丐在城中徘徊。自己教过她应该怎么处理这些群体,她不怀疑方盈冲会忘记,也不怀疑她不会做。
走着走着,肚子里突然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几天在城外,她没怎么吃东西,刚刚逃跑又消耗了大量体力。
唉,可惜她没有钱。
“走走走!没钱还想吃东西,老子宁愿喂狗也不给你吃!”一个充满火气的声音响起,引起了玉致的注意力。
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间酒楼门口有食客和伙计吵了起来,街道上的人都不自觉的汇聚过去看热闹。
但是玉致看的不是热闹,而是地上的一个肘子。
那肘子卖相其实一般,裹着厚厚的一层,已经开始凝固的猪油。在吵闹过程中,那酒楼的伙计把吃了一半的肘子扔到地上,这才说出那句喂狗的话。
玉致眼睛放光,连忙过去把地上的肘子捡起来开始暴风吸入,生怕有人和她抢。这真的不怪她,谁让她好几天没吃过东西,还是个凡人呢?
那边,食客骂不过伙计,灰溜溜的走了。伙计得胜,得意洋洋的转身准备回去,余光却看到有个乞丐在吃自己刚刚丢到的肘子。
他说喂狗是一回事,有乞丐真的捡来吃又是一回事!
伙计不耐烦的走过来踹了玉致一脚:“哪里来的臭乞丐,竟然敢偷吃我的肘子,信不信我打死你!”
玉致不理,抱着肘子狂啃,那伙计一看,立马招呼门口迎宾的小工过来,两人一块儿对玉致出手。玉致边吃边躲,以她如今的身手对付这两个人完全不成问题。
等到吃饱了,她才丢掉骨头任由酒楼的人把她抓住。她看着怒气冲冲的两人,不知道怎么起了捉弄之心,故意惹他们。
玉致促狭的开口:“你这肘子难吃死了,又油又腻,猪要是黄泉下有知,都要恨自己死的冤枉!不如我来教教你,肘子到底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