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打架,死战不退
通知书下来之前,沈从之度过了自己十七岁生日。
早上起来,赵素霞给他煮了两个鸡蛋,又塞给他五百块钱巨款,让他找朋友去吃喝玩乐。
沈从之都特惊讶,老妈这是罕见的大方了一次啊。
“妈,给我这么多钱干啥?”
“嗨,你今天生日,也不知道给你买啥,马上要上大学了,先让你提前适应适应大笔钱,出门在外,不能抠抠搜搜的,免得被别人瞧不起。”
沈从之听得有点哭笑不得,大笔钱?自己卡里两千多万呢,继而又有点想落泪。
自己家不穷了啊,虽然外表看上去还是贫农,但是真的不穷啊,自己姐姐身家都上亿了,随便漏一点,什么都有了,就是自己父母这个性格,觉得自己年轻,拿孩子的钱不好。
虽然现在不种地了,老妈也不少挣钱,建厂子的时候,在旁边卖饭,怎么说也能挣个八九万,现在厂子里建宿舍楼,要一个多月,还能再挣一两万。
老爸更不少挣,厂子里的工程虽然大半都不是他的,也挣了好几万,加上刚完工的四百家直营店,尽管他不想挣自己女儿的钱,也挣的有二十多万。
沈从之估摸着,自己父母手里现在怎么也得有个三四十万的存款,这个钱,建个大别墅都绰绰有余,装修家具家电之类的可能不够,但是还在挣钱啊。
口袋里揣着老妈给自己的巨款,沈从之上街了。
县城的几条主干道已经修好了,两边正在栽树,装路灯,路两边沿街的店铺明显多了起来,县城最早的两个大型超市也在装修。
整个县城开始活起来了,但是仅仅限于这几条主干道,主干道之外,依然显得很是破败。
和县城挨着的那些城中村现在还没开始规划,不过沈从之知道,很多地方已经被房产商预定了。
新城区的建设此刻应该已经提上日程了,新城区是必须要建的,哪怕沈从之希望发展老城区,他也觉得应该先建新城,新城建好,和省会豫州的距离近了三分之一。
没记错的话,新城区建了十几年,建好之后,依然没有老城区热闹,只有和老城区接壤的地方比较繁华,主要就是因为房价太贵,在老城区一平三四千的时候,新城区一平飙到了一万以上。
因为这个房价至少耽误了新城区三年的发展,后来降价到七八千,才算有了一点人气。
在街上逛了一上午,给父母和姐姐以及自己一人买了一身衣服,在街上吃了碗凉皮。
去网吧玩了一下午,玩了一会泡泡堂,觉得没啥意思,打开天涯看了起来。
莲蓬鬼话版区依然看的头皮发麻,尤其是自己的第一桶金还是捡的陪葬品,看着看着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他逛天涯主要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个自学成才的电脑天才,现在应该还没出现,但是应该也快了。
现在已经有大神预测以后房地产的大好趋势了,沈从之没在意,自己又不是不知道,但是那些看了帖子动心的人,估计这辈子吃喝不愁了。
在网吧待到黄昏时分,他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走了出去,外面没那么热了。
提着四袋衣服,安静的走在大街上,准备去菜市街逛一下,正想着晚上做什么菜的时候,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
沈从之扭头一看,不认识,一对中年夫妇,穿着有点模样,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小兄弟,请问九乡旅馆怎么走啊?”
中年男人说着话,手搭在了沈从之的肩膀上。
沈从之现在身高一米八,男人的身高一米七左右。
看到男人踮着脚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姿势很怪异,沈从之也觉得怪异。
旁边那个妇女笑呵呵的,看着沈从之笑道,“小兄弟,也不白问你路,给你块手帕擦擦汗。”
说着就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块叠好的手帕,准备递给沈从之。
看到手帕的瞬间,沈从之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件事。
“艹。”
嘴里不由骂了一声,把衣服袋子丢在地上,右手抓着男人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猛然就是一个过肩摔。
那个男人没反应过来,一下给摔背过气了。
沈从之握紧拳头,攒足了劲,一拳砸在了女人的鼻子上,女人登时晕死过去。
扫了一眼周围,果不其然,旁边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下来两个壮汉,正向自己这边快步走来。
头有点晕,应该是刚才那个男人的手有问题,中招了。
沈从之迎着风深呼吸了几口,同时已经把手机掏了出来,按下了110。
两个男人看到沈从之掏出手机,急忙跑了过来。
沈从之忽然大声冲着几个围观的路人叫道,“这两人偷我钱。”
那两个冲过来的壮汉已经到了近前,闻听,不由愣住了。
其中一人普通话夹杂着浓浓的方言,“兄弟,他们怎么偷你钱了,钱呢?”
另外一个人已经去准备叫醒被沈从之摔晕的那个中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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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之装模作样的掏了掏口袋,大声道,“钱肯定在他们身上,偷了我好几百块钱呢,就在菜市街东路口这里。”
那壮汉一时没反应过来,沈从之一个上勾拳,狠狠的砸在了他的下巴上,那人两眼一黑,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另外那个壮汉刚把中年人拍醒,猛然看到沈从之把自己同伴打翻,一下就站了起来。
沈从之的脚已经挂着风声到了,一脚踢在了他的耳朵处,那人只感觉脑子嗡嗡作响,后退了两步,有点懵。
沈从之刚想上前补几拳,发现自己的腿被那个中年人抱住了,把他摔了个大马哈。
知道这些人只要出手就是死手,他忍着疼,两只脚猛踹中年人的头,中年人受不了,放开手护住了头。
沈从之急忙站起来,还没站稳就被那个壮汉一拳打在了脸上,半边脸瞬间肿起老高,噔噔噔退了几步。
嘴里一股血腥,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心里发了狠,眼看壮汉又向自己逼来。
二话不说,撒腿就跑,特么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自己势单力薄的太吃亏。
壮汉也没追他,急忙去叫醒自己另外一个同伴,那个中年人也去叫醒自己媳妇。
沈从之跑了十来米,看他们没追自己,就不跑了。
掏出电话一看,电话还在通话状态,放到耳边急道,“怎么还没过来?”
接线员是个男的,急忙道,“已经过去了,几分钟就到。”
被偷了几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眼看那几人准备走,沈从之装起电话,急忙又跑了回去,顺便在路上捡了块拳头大的石头,今天说什么也要把这几人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