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家奴

第1章 家奴

努力就能出人头地吗?

八岁那年,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打破胎中迷,觉醒前世的记忆的方霄杰,幻想着能凭借前世的诸多经验,再加上一点锲而不舍的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

然而,次日晨曦未现,山洪如同脱缰野马,无情地吞噬了整个村落。

在滔滔浊浪之中,方霄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醒过来后就裹挟在一支漫长的逃难队伍之中。

举目无亲。

在接下来的两年流徙里,方霄杰目睹了人间疾苦,饿殍遍野,易子而食,山林猛兽掠食,官兵驱逐灾民、富家子弟以射杀流民为乐......

最后为了活下去,他迫不得已卖身给凌家为奴。

八年奴隶生活,犹如深渊暗无天日。

在这个没有法律秩序,强者为尊的世界,决定你能否成功的,不是勤劳和天赋。

而是出身。

从作出卖身为奴的决心开始,方霄杰的命运大抵是已经注定了,一日为奴,终身为奴。

没有主家的准许,家奴是不得离开凌府,将来接纳一个主家玩腻的侍女,生下孩子继续当家奴。

他的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是凌家的奴仆。

虽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但没有金手指,这惨过缅北的人生,让方霄杰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人间悲剧。

终于明白天道酬勤就是一个笑话。

“啤酒烧烤小饮料,KTV足浴,手机空调大沙发......都是遥不可及的梦中之物!当年要不是听说凌家的家奴也有机会接触修炼之法,我也不会下定决心为奴!”

“有人生在罗马,有人生来就是牛马!这操蛋的命运!”

方霄杰忍不住心里叹气,同时手脚麻利地将炒熟的黄豆粉和肉粉、鸡蛋,以及各种精细的饲料搅拌在一起,然后给一匹通体如墨,异常高壮的骏马吃。

这是凌家三小姐凌竹薇的爱马,名为‘追风’。

趁着‘追风’在吃食的功夫,方霄杰双脚分开,膝盖微弯,摆臂,重心下沉,仿佛骑在马上。

这是马步桩,凌家奴仆都可以学习的基础站桩之一,能够锻炼腿部力量,增强下盘稳定性。

方霄杰一边站桩,一边看着马厩里‘追风’的动静,待到‘追风’安静站立着,不再舔舐马食槽的精粮,这才起身拉起缰绳,将‘追风’牵至一旁。

他看着马食槽剩余了不少精粮,不由舔了舔舌头。

“三小姐的马喂好了没?凌霄杰听到没有,小姐要用马,赶紧把马牵出来!”

忽然,院门传来一声大喝,打断了他大快朵颐的想法。

连忙把缰绳拉起,只是‘追风’刚吃得饱饱的,有些不情不愿,走得格外的慢。

将缰绳递给院外的一位身材秀美的婢女。

凌霄杰认得她,是三小姐的贴身侍女之一。

哦,对了,卖身给凌家为奴后,姓也得随主家。

“臭气熏天的下等人!”

婢女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接过缰绳,脸上厌恶之色显露无疑,大声呵斥道:“磨磨蹭蹭,下次给我快点,要是耽误小姐用马,用鞭子抽死你!”

刚进凌府时,凌霄杰没少挨过鞭子,深知鞭子抽在后背上有多痛。

他只得弯腰赔罪,等到婢女消失在视线里,朝地上我呸了一句,“等你被主家玩腻的时候,别找老子接盘,不然看老子怎么干死你!”

回到院子。

凌霄杰一时气愤难消,化为食欲,拿来一个勺子,不假思索地舀起马食槽里被吃剩的精粮,就往嘴里送。

快要吃完时。

“咣当!”

院子的木门被推开,伴随着“砰”的一声,一具白布裹着的躯体扔了进来。

“啧!啧!凌霄杰你这小子还真不嫌脏,又吃牲畜吃剩的东西,真恶心!”

“我说你能不能出息一点,偷偷留出一点马粮自己吃,谁看得出来,非要作贱自己。”

两个身着同样仆役服饰的男子站在门口,身形颇为壮硕,不由分说便冲吃相极为不雅的马夫一阵数落。

凌霄杰充耳不闻,自顾自的舔食着残羹冷饭。

流徙的两年时间里,什么树皮树根、虫子蜈蚣等稀奇古怪和恶心的东西都吃过。

区区马食算得了什么?

更何况,凌家的马吃得比人还好,每餐都有大量的鸡蛋、肉粉供应,简直就是营养大餐。

有很多奴仆都暗中克扣马粮,但是凌霄杰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就怕这头牲畜哪天吃得不够尽兴,闹起脾气来,那叫一个难搞。

“这头牲畜平常吃得真多,这次给我留下不少精粮,也算是有良心了,但还是支撑不了剧烈的锻炼,不像凌家核心子弟顿顿都有充足的肉食,有时还能食用燕窝,鹿茸,人参等大补之物。”

咽下最后一口,大约吃了五分饱,凌霄杰心里嘀咕了一下,作为奴仆每日吃得都是窝头,偶尔才能沾点荤腥,营养是完全跟不上。

修炼一途,哪怕天赋再出众,要是饮食不佳导致身体气血不充沛,强行锻炼反而容易把自己练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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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又是那个倒霉蛋死了?”

抹了抹嘴,凌霄杰起身走出马厩,漫不经心的问道。

“二公子院里的丫鬟,听说是勾引二公子,被三夫人发现,被乱杖打死。”其中相貌看起来稍年轻的男子,又忍不住出声问道:“我说你能不能注意下卫生,一身怪味比马粪还臭。”

以白布包裹,却难其掩玲珑有致的身段,凌霄杰蹲下打开白布,看见一张面部扭曲狰狞的脸庞,依稀可见她生前也是一位花容月貌的少女。

“和马同吃同住,有点味道很正常。”

重新裹好白布,凌霄杰面色如常,“明日凌晨有送草料的车来,到时候会顺路带出城去,丢到乱葬岗。”

凌府每年死的人太多了,做事分心犯错被杖毙的、惹主子不开心被打死的、投井或者上吊自尽的、被少爷小姐玩虐死的......

都司空见惯了。

至于眼前的苦命人,是真的主动勾引二公子,幻想乌鸦变凤凰,还是被二公子强迫,就耐人寻味了。

养马的区域靠近后门,所以府上有奴仆或护卫死了,大多都会送来这里临时停放。

另一个男子看着比自己小了六岁的凌霄杰,开口说道:“二公子那边还缺一名贴身奴仆,凌霄杰你要是有想法,我可以帮你引荐。”

凌霄杰默不作声。

男子又道:“你我都是从那场流徙中存活下来,你的本领我知晓,做奴做仆的,只有跟对了主子才有出头之日,二公子出手大方,特别是对待下属,不妨告诉你,我马上就要突破至后天境界,再看看你自己,还是那般瘦弱不堪,明显是营养不足,再加上过度锻炼,你这样根本进步不了!”

“我还是喜欢养马!”

凌霄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很是整齐的大黄牙,“而且,身为凌家的家奴,为谁做事,做什么事,最后不都是为凌家效力嘛。”

“哼,不识好歹,我看你是吃马食吃坏了脑子!”

男子黑着脸怒骂道,他想不通这人在想些什么,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在那场十不存一的流徙中存活下来,其本领可想而知,在这里养马能有什么前途?

照料的还是三小姐的爱马,而三小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

大家族的女子都是联姻的工具。

当然,除了那位天赋绝顶,十六岁就突破至先天境界的凌家大小姐。

“给你机会不珍惜,你就在马厩里烂死吧!”

男子深深看了眼傻愣愣的凌霄杰,然后转头就走。

见两人离去,凌霄杰摇了摇头,关上了院门。

凌家在云阳城威名显赫,当之无愧的霸主,府邸依山而建,占地数千亩,庭院林立,花园无数,需要用到奴仆的杂务繁多。

当年初到凌府的方霄杰被安排到园艺和倒夜香的杂务上,但他通过一番了解和权衡后,最终把目光锁定在养马工作,用攒了三年的月钱孝敬给执掌马厩事务的管家,才换来这份养马的工作。

又因做事认真牢靠,两年前就独自负责‘追风’的豢养。

养马不仅是个辛苦活,还是技术活。

特别是‘追风’这种名马,规矩更多,饮食挑剔,而且半夜三更还要起来添加草料,时常给马梳毛、牵到马场散步、按摩等。

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三小姐的爱马,‘追风’拥有独自的小院和马厩,等于凌霄杰拥有独立的居住小院。

充足的修炼时间和上好的修炼环境,没人打扰,逍遥得很。

凌霄杰想不到凌府还有比这更好的劳役了。

至于做二公子的贴身奴仆,所谓伴君如伴虎,爬得快,死的也快!

奴仆宛如卑微蝼蚁,越是远离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人,越容易存活。

投效那位公子、小姐,不是当下考虑的事情,先突破至后天境界再说。

将那具女尸搬到堆放草料的棚子,凌霄杰又啃了三个窝头,方才感觉到饱意,走到院子中间,深呼吸一口气,摆开一个拳架。

开始演练拳法。

他动若脱兔,静如渊渟,如同密林深处猛虎悄无声息地逼近猎物。

四肢腾挪间,脊背似五张弓拉满,蓄势待发;出拳之时,如猛虎出柙,迅疾无伦,力道沉猛,空气似被撕裂,发出细微的啸声。

若精通武道的人在场,一眼就能看出凌霄杰的猛虎拳已然达到小成。

两个时辰后,凌霄杰缓缓收拳,瘫软在地上。

他很久没有这般酣畅淋漓的练拳了。

在草料堆歇息了半个时辰,凌霄杰站起身,开始站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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