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番外6

118番外6

书言书俊开始学走路了,两条短短的小胖腿没什么力气,就喜欢嗷嗷叫着让爸爸扶着他们俩站在沙发旁边。

可怜盛爷那么大个人,每天把腰弯的像个老妈子,整日陪着兄弟俩撒欢。

家里有恒温空调,书言书俊最爱脱得只剩一条三角尿片,露出肥嘟嘟的小肚皮,踩在柔软的地垫上。

团子心满意足的看儿子们笑嘻嘻的学走路,盛赞就坐在她身边,与她耳语:“有个人小时候也是这样,站不起来就非要人扶着她走,害得我家隔壁那个叫毛毛的傻蛋每天直不起腰。”

团子扑过去捂住男人的嘴,不让他笑她。

盛爷只好去找儿子玩,他最喜欢摸儿子的小脚丫,肥嘟嘟软乎乎的,他一只手掌可以同时把一个小家伙的脚丫子都拢住,小家伙咯咯笑着躺在地上,他就作势要吃了那香喷喷的小脚丫,逗得孩子大笑,很喜欢爸爸。

这件事被团子看见了,于是盛爷被团子骂说:“摸——摸摸,以后不会走路你就完蛋了!”

盛赞笑,“我儿子怎么可能学不会走路?”

团子拍掉他的手:“不许摸~!”

盛赞转而抱起她摸她的脚,“那就摸你的。”

两人嬉闹,儿子们咬着手看不懂爸爸妈妈在干什么。

哥哥像模像样的拍拍弟弟的小手手,爬去厨房找大厨子了。

盛爷也不顾其他,抱着团子闹,咬她的耳朵,把她身上弄得热热的,粉红粉红,闹到她娇声喊停。

他看着她那娇俏模样,觉得口渴,他抱着人亲,在她唇边亲昵的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恩?”

团子觉得好笑,全三千巷的街坊邻居都知道,她团子是盛老爹抱来给盛赞做童养媳的,现在还谈什么嫁不嫁?

***

但盛爷却不这么想,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想这件事,要怎么办,办多大排场,请什么人,几桌,什么风格,喜帖印上什么花样,谁来写字,谁做证婚人,谁……

总之,有好多好多事要忙。

他要让大家都知道他女人有多好多优秀。

所以,这一策划,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孩子们都会走路了。

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欢到处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花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顶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皮,然后舔舔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

孩子们不怎么爱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花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弄伤自己就行。

他们从小就知道这些。

他们带着狗哥在院子里探险,喜欢看蓝天白云和小花花,喜欢把小花花戴在狗哥耳朵上,喜欢骑在狗哥脖子上驾驾驾。

原来狗哥的生活重心都是围绕男主人女主人小主人,可有一段时间,狗哥也比较忙,书言书俊早晨起来了杀向院子里,常常会找不到狗哥。

兄弟俩回去拉着粑粑的裤子出来,嗷嗷叫着,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狗哥呢?

盛爷会蹲下来拍拍两个儿子的脑袋,问:“谁要吃土豆泥?”

立马的,家里响起孩子们欢喜的嗷嗷声,大厨子得意的把土豆泥放在两个小少爷面前,看他们把自己吃的满身都是,却开心快乐。

***

找了一天好日子,盛爷带着团子回到了三千港,三千港的海还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海边的白沙滩上,盛爷说:“我今天是很正式的跟你说,你要不要嫁给我?我们老盛家别的没有,男人是最专一专情的。”

团子想笑又不敢笑,因为盛爷的表情太严肃,好像在谈多少亿的大单子。

可……我本来就是你们老盛家的人啊,我本来就是你盛赞的女人啊。

男人与女人的脑回路常常会不一样,盛爷想给委屈了这么多年的团子一个名分。

而团子,却觉得,名分什么的都是虚的,你爱我,你好爱我,这就够了。

盛爷把戒指戴进团子的无名指,说:“你等着,爷要给你个完美的婚礼。”

团子表示很期待。

婚礼前,狗哥似乎也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祝贺,在某一天早晨,叼回家来两只小狗崽。

一模一样的姜黄色毛毛,每只小狗崽的鼻子上还有一撮白毛。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狗哥的相好是一只白色的漂亮的母狗狗。

狗哥特别得意,老蚌生珠啊这是,看,我的小崽子好看吧,可爱吧,乖吧。

团子带着书言书俊亲手给小狗狗们做窝,把窝就放在书言书俊的房间里,每天哥两好的一起睡,还给狗哥装了一袋牛肝和肉骨头,特地用袋子装好,方便它叼着走。

果然,第二天狗哥就出门了,叼着他的礼物昂首挺胸的出门,去给媳妇儿补身体。

大厨子跟着去了,看见那女朋友就是隔壁家的那条白犬,狗哥还特别黏糊,一回给人家亲亲,一回挨着人家蹭蹭。

大厨子回家给团子说了这事,团子隔天就带着书言书俊去认门,说这是狗哥女朋友家。

狗哥还特别不好意思,羞答答的着急的围着团子转。

小狗崽在霍宅长得特别好,油光发亮,圆嘟嘟的小模样让书言书俊都发疯了似的喜欢,每天干什么都要带着小狗狗。

团子占时还没给小狗狗起名字,决定要等书言书俊大一些了自己给取名字。

想想从前,盛赞与她冷战,为了和平,带回来一条小狗,小狗长大了,也生下自己的孩子,将会一直陪伴她与盛赞的孩子。

***

很快,就到了盛爷与团子的婚礼。

婚礼办在三千港,如同团子的成人礼那样,在三千巷摆了流水席。

主厨是毛毛,三千巷人都要乐疯了,开玩笑,平时排队都吃不到的冒记,今天随便吃有没有!

有老饕早在几个礼拜前就翻族谱与三千巷的街坊邻里套近乎,想蹭一个位置,可三千巷人也有分寸的,是我们团子和赞少爷的婚礼呢,其他人怎么好进来?我们被邀请参加的人身份可是不一般的呢!

三千巷里铺上红毯,双胞胎书言书俊两兄弟颠儿颠儿的走在前面,头发梳整齐了,小西装小皮鞋,手里捏着一支玫瑰花,小脸蛋上被他们软糖姐姐点了胭脂。

软糖说:“我幼儿园跳舞表演就要点胭脂的,弟弟们点胭脂也好看。”

花童之后,是新娘,新娘按按三千港习俗,穿红嫁衣,与新郎一起,手牵手,走过红毯,一桌桌走过去,承载了乡亲父老的祝福。

冒记后厨里,狗哥带着女盆友和崽子们,哼哼的也吃着毛爷爷特别准备的盛宴,软糖作为总服装师,也给狗哥一家准备了服装——在脖子上圈一条红绳,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胡子旁边也点了胭脂。

书言书俊完成了花童的任务,跑到后厨找狗哥一家,几只的脸上都是红红的胭脂,特别搞笑。

毛爷爷心情特别好,给书言书俊炸小鱼丸吃,他不用出去看,确切的说,是不敢出去看,怕自己哭的太厉害丢人。

***

团子跟在盛赞后面一桌桌的跟大家敬酒,期间,两人牵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盛爷心情好,喝得也爽快,不一会就眼睛亮晶晶的转过来对她说:“媳妇儿,你以后可得对我好。”

团子点点头,捏了捏男人的手。

男人的眼睛更亮了,附耳说道:“晚上也要对我好。”

虽然没有其他人听见,但团子还是慌张的看了看周围,最后锤了这男人一拳。

在三千港办的是中午的宴席,两点左右,团子和盛赞就坐上了回玉城的车。

他们在玉城登记,民政局里早就有人等在那里,一边说恭喜,一边把两个小红本交给这对新婚夫妻。

这就领完证了,盛爷说:“木兰团子你以后就是我老盛家的人了,不准跑。”

团子在车上亲吻男人的唇,他的味道里掺着酒香,滋味不错。

她说:“好的,阿赞。”

她的阿赞说:“那晚上再生一个,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她问:“要是还是男孩呢?”

她当然知道她的阿赞在想些什么,今天早晨就抱着软糖没撒手过。

连她家的双胞胎也特别谄媚的追在软糖后面做小跟屁虫,乐颠颠小模样特别好玩。

盛赞想了想这个问题,说:“回头我问问川乌,他们是怎么生出来的?”

团子听不下去了,赶紧堵住盛赞的嘴,盛赞把人抱到腿上,咬她的耳朵,暗示得非常明显。

但他们还不能回家,曼文邀请他们去家里吃晚餐。

就连盛赞都没去过曼文的家,这是第一次。

***

据说是曼文亲手做的晚饭,离烟叫团子为嫂子,还送上了礼物。

曼文母女,盛赞和团子,这里没有外人,他们吃的还算放松,聊一聊两个小捣蛋的事,说一说盛赞公司的事,气氛挺好。

可以看出,曼文是真的高兴,她对团子也很好,与她说孩子们,为她布菜。

团子偷看盛赞,见他也在看她。

她朝他笑,咬住一大块的肉丸子。

盛赞笑着去给她擦嘴,就听见有人进来了。

曼文家里的佣人迎出去,然后拎进来一个行李箱,最后进来的,是曼文的丈夫。

“爸爸?你怎么提前回来了?”离烟有些无措的站起来。

原来,曼文的现任丈夫突然出差回来了,曼文不惊也不慌,她早于他为了这件事争吵过,再说她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不过是请新婚的儿子媳妇来家里吃一顿便饭而已。

难道她连这件事也做不了主吗?

那她就连三千港毛妈都不如了。

曼文说:“你回来了?吃了吗?要不要一起吃一点?”

她的丈夫正在于盛赞交谈,态度自然,虽不亲密,却周到。

他扭头对曼文说:“不了,我吃过了,上楼处理点事情。”

他的秘书一行,等在客厅里。

曼文点点头,吩咐佣人送水果热茶上去,就按着团子坐下,说:“不需那么紧张,在自己家。”

团子笑了笑,拉着盛赞也坐下,盛赞看起来没什么,与离烟谈起工作上的事情,越来越像个大哥哥。

曼文还说给离烟安排了相亲,团子就笑说让离烟抓紧。

这时却听盛赞说:“恩,我们也打算抓紧再要一个孩子。”

一时场面静了静,然后曼文是笑的,离烟也是笑的,只有团子是燥的。

有的人的爱情一帆风顺,有的人的爱情坎坷颠沛,不管过程怎样,只要结局是好的,我们就要庆幸要感恩。

谢谢,爱上我的那个你,谢谢,愿意与我共渡半生的你,谢谢,不再让我孤单寂寞的你。

(完)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肥而不腻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肥而不腻
上一章下一章

118番外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