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初恋古龙水

第六章 初恋古龙水

由于自己的成绩一直呈现缓慢成长的迹象,我把罪过归之于床太柔软,于丽太咶噪,桌子太小,还有咖啡不够热。其实我心里再清楚不过,是“虎头蛇尾,缺乏积极性”让我在学习的道路上备感艰辛,所以如何让懒散的自己处于一种“不得不念书”的氛围里,成了当务之急。

我通常是最早到图书馆的人之一,刚开始只是我这条支那小黃鱼,然后欧巴鱼来了,吃寿司的鱼来了,笃信阿拉的鱼来了,戴眼镜的魚,刺靑的鱼,黑色的鱼,白色的鱼---通通游入图书馆。有那么几秒钟我会自问自答~

“妳在哪里?”

“我在新西兰。”

“妳在做什么?”

“我在努力不让自己被当掉。”

于是我狠狠地读了两个chapter,直到一条喷了古龙水的鱼游到我身边坐下。

这个味道是如此地熟悉,待他坐定,我睁眼一瞧,惊喜地让我握不住笔~是他。

要介绍这位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出场,我必须带你回到毛宅,和你重头说起。

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曰子里,老太太说想看台湾作家刘墉的作品,她还说毛先生的书房里就有一本,于是王妈把我带到楼上,这是我第一次上到毛家的二楼。与楼下铺的是酒红色木地板不同,这里铺的是乳白色的羊毛地毯,所以走起路来像猫咪一样~静悄悄。

“这里就是先生的书房。”王妈把一扇镂花木门打开,我走了进去。

“可可,我不知道老太太要的书搁在哪里,我猜就放在书架上,妳慢慢找吧,不过---先生挺不喜欢别人乱踫他的东西,所以除了老太太要的书,其他的都別踫,好吗?”

“好的,我拿到书马上下楼。”我应允着。

王妈匆匆离开。

这是个约40平米大小的房间,毛先生的书桌就摆在靠近窗户的角落,桌上的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桌面一塵不染,仿佛诉说它的主人是个一丝不苟,爱干净的人。

书架佔据觸目所及的所有牆面,大部分都是有关法律方面的书,中英文都有,我这才发现,原来当一名大律师需要读那么多的书,不禁对毛先生肃然起敬起来。

寻觅了一番,虽然发现了一些非法律方面的书籍,但可惜没找到刘墉的书,正想下楼时,我的临别最后一瞥,看到毛先生的桌上摆着一个相框。

“像毛先生那样严肃的成功人士,桌上会摆着谁的照片呢?”直觉告诉我,不是毛太太,也不是毛奶奶。

我想起王妈的叮咛,她说别乱踫,但没说別乱看,所以---

我走向毛先生的书桌,映入眼簾的是毛先生和一位三十几岁男子的合影,两个人都身着高尔夫球装,毛先生的手搭在那位男子的肩上,男子则依偎在他的胸膛,由于拍摄角度的问题,那个男子只露出半张脸。

“是毛先生的表弟吗?”我猜想着,但又感觉不对。

“可可,妳找到老太太要的书了吗?”王妈在楼下喊着。

“没,我这就下去。”我大声回应。

由于没有找到刘墉的书,毛先生又到欧洲出差,我想着:“何不到奥大图书馆碰碰运气,毕竟我们学校也有中文系。”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小猫小狗正贪婪地在阳光下睡午觉的时刻,我穿梭在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中找寻刘墉大人。经过不断的寻寻觅觅,我的火眼金睛终于发现它正傲立在某排书架的最上层,不禁让我欣喜若狂,但随即发现自己正面临了一个大问题~160公分高的我,该如何做到180公分高的人能做到的事呢?我决定掂起脚尖,伸长手臂,做最后的努力。

就在这时候,一股男性特有的体香混合着古龙水的香气逼近我,我的书被一只大手拿了下来,然后安安静静地躺在我手上。

“thankyou!”

“不客气。”喔,原来是中国人。

当我直视眼前的这个男人,马上被他深刻的五官所吸引,心弦被撩拨了一下。大部分的人都拥有一张类似某某人的脸,很难让人记住,但这男人不,他的毎个部位都带有独特性,散发着只有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我称之为英气。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牙齿很白,声音像大提琴一般低沈,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妳该不会是我的学生吧?”这是个问句,但他的眼睛告诉我:“我知道妳不是我的学生。”

我搖搖头。

“也是,中国人应该不会到国外的大学上中文系,妳说呢?”原来他是中文系的老师。

“有中国人读奥大中文系吗?”我反问。

“目前没有,但不保证以后不会有,妳知道的,很多中国父母只要求孩子有一个大学文凭,至于学什么,那不重要。”

啊,我的父母也是如此,但---我真不想拿一个新西兰某大学中文系的文凭回国,那会被邻里笑话的。

“呜----。”我听到他的手机震动的声音。

“excuseme。”他急着到图书馆外接电话,经过我身旁,由于通道狭窄,我侧着身子,努力让出最大的空间,但要让身材魁梧的他通过还是有困难,所以他把手搁在我肩头,想挪出适当的位置。

我不得不说,当他踫触我身体时,我全身起了痉挛,像通了电流似的,这是他给我施的魔法,因为从那时候起,学校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塗了奶油的娃娃,引不起我的兴致了。

我不只一次想和他在诺大的校园中再次相遇,所以开始留意起自己的穿着,也会替干燥的嘴唇细心地塗上口红,甚至有到中文系旁听的冲动,但他却似一缕轻烟,飘散在茫茫人海里。如今这个生命中第一个被我称之为男人的男人就坐在我身旁,我的激动可想而知。他的每次呼吸,都是爱的呼唤,书本上的字如巨石般,我再也啃不动。

我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当我能再次思考时,我忆起早上的语法课,赶忙收拾桌上的杂物,夺门而出。

就在走出图书馆,下完階梯时,我听到路人接听手机的说话声。

我上下摸索一番,发现把手机落在图书馆里了。

“糟糕,不行,我得回去拿。”我很快做出决定。

当我气喘吁吁地爬上階梯时,我看到那个古龙水男人正对着我微笑,手中晃着我的手机。

“谢谢!”接过手机,我脸红了。

“好可爱?”

“什么?”我的脸更红了。

“喵呜。”他学着猫叫,然后指着我的头顶。

“噢,你是说发夹,这是我在newmarket的印度商店买的,就在kfc旁,六块钱一个。”我很热心地提供讯息。

他饶富趣味地看着我:”doyouknowyouarereallycute?妳把购物地点告诉我,妳认为我一个大男人需要买发夹吗?”

“---也许你可以买给你老婆。”我嗫嗫地说。

他大笑两声:”我没有老婆。”

“那么---你可以买来送给你女朋友。”

他没有马上回答。

“拜托,说你没有女朋友。”我向上帝请求。

他给了我一个狡黠的笑脸:“我的女朋友要像猫咪一样可爱,妳帮我介绍,嗯?”

在新西兰的土地上,我的王子终于骑着白马,风麈濮濮地来到我跟前,遞上了一朵红玫瑰。

从此我一直戴着那支猫咪发夹,连于丽也不借,因为那是---那是爱的承诺。

那一年我19岁,在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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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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