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突袭
冬天小阳春的清晨,微微的带着一点昨天的暖,蒸腾起一阵阵雾霭,在商洛山中的森林里,轻纱一样慢慢的飘荡,一群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在原始森林里鸣叫,又被远处山峰折转回来,显得更加清脆,但这些鸟鸣,不但没有破坏者清晨的安静,反倒越发衬托出这清晨的安逸来。
这时候,一阵稍微强点的风吹来,将轻纱撩起,便看到在一棵合抱的大树后的背风一方,一个穿着破烂的杆子,抱着一杆樱枪,正缩着脖子躲在树后瞌睡。
这是比分派在这营地边缘的哨岗,也是一夜的坚持,这时候的确再也坚持不住了,于是,在天光以明,想来安全的时候,打个盹,然后等着同伴过来换岗。
一阵沙沙的脚步声在远处响起,这个哨兵没有被惊醒,因为,他是在太困了,而这安逸的早晨最是适合睡个回笼觉。
一个穿着半截上身盔甲的李自成义军的小头目带着十几个手下,正在那淡淡的晨雾里走了出来,远远的就见昨夜的岗哨缺岗,当时心中大急,狠狠的想到,好个腌臜东西,竟敢在这要紧的时候脱离岗哨,看我寻了你不砍了你个狗头以儆效尤。
来的小头目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入李自成亲兵队的王小顺。王小顺本来这天不该当值,但是,尚炯老神仙带来了吕世带着骑兵一万追杀而来的不好消息,这消息立刻让大闯王李自成和他的手下兄弟紧张起来。
李自成可以无视自己休整地周边几十股杆子,也可以轻视蹲在河南朱阳关的洪承畴那三万官军,但绝对不敢轻视吕世小贼的一万人马,不断不能轻视,而且还非常紧张重视。
是的,是紧张,因为,他在吉县,已经领教了吕世的战力,尤其,在吉县自己多面对的其实还不是吕世小贼的真正战兵主力,而是所谓的守备军,也就是按照尚炯老神仙侦知的,是吕世小贼的第二等的部武。
听到这消息之后,李自成在心中吃惊之余,不由哀叹不矣。
吕世小贼二等的部武就如此强悍,那要是他所谓的枪兵拿出来,那更是什么样的战力?而众所周知,骑兵才是这个时代里最最强悍的力量,而吕世这次就将他的所有骑兵一次带来,如果这样,自己与他对阵,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想想就让自己后背发冷,亏了自己就在不久的当初,还要与大家商量,为了大军辎重补给,为了度过这难熬的春荒,准备带着十万人马,兵发这大明北方唯一有粮食的陕西去,再次以哀兵之力与吕世争夺根基。但现在看起来,自己算是找错了对头,看错了方向。
现在不要自己放弃念头,他吕世却已经似乎感觉到了自己对他的威胁,一改他从来都是被动防御的本性,变得积极出击起来,而这次吕世第一次的主动出击,就偏偏是自己,这真的是要人老命了。
现在自己必须要做出一个决断,带着这些手下寻一个出路,而在这个决断出来之前,就是要广撒哨探防备吕世骑兵偷袭,他知道,骑兵可以一日几百里,杀自己个措手不及那是轻而易举。
于是,这一早天不亮就派出自己的心腹,最是稳健的王小顺出来查哨。然后又通知所有的大头目聚会,继续开昨天没有谈出结果的议题。
王小顺接到大闯王亲自命令,立刻就从热乎的被窝里爬了出来,带了自己手下的兄弟,不顾疲劳的出来巡查。
一路行来,看到那些岗哨大部分还算敬业,都在坚守岗位没有半点懈怠,这让自己很是高兴,心中不由暗暗高兴,大闯王的这两个多月的练兵还真的不是白忙活,这还真的就出了成绩,如果这样下去,不要多久,大闯王就有能力带着自己打回陕西去,给自己的爹爹王长顺报仇雪恨。
转过十几棵大树来,才发现那腌臜东西正在树后偷懒,不由得怒火中烧,这都什么时候啦,四面大敌环视,尤其吕世那小贼已经出征,说不得什么时候就杀了过来,这时候你还敢偷懒,岂不是找死?
于是,几步冲上前来,举起了鞭子。
这一阵急促巨大的脚步声,一下子惊醒了那岗哨回笼觉的好梦,愕然抬头,却见一条鞭子的黑影就劈头盖脸的打了下来。
这岗哨立刻意识到,这下要糟了,一定是巡哨的头目来了,看来今天要交代这了。
于是,一边用胳膊挡住头脸,一面翻滚哀嚎求饶,希望这个小头目在鞭打自己一阵之后就发了善心,不要将自己交给大闯王处理,这时候的大闯王的脾气可是暴躁的狠,杀个人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啊。
鞭子无情的雨点般的落在这个偷懒的哨兵身上,将那原本就破旧的不像样子的棉袄抽的更烂,一片片肮脏的棉絮随着鞭子的起落四处飞舞,但那哨兵在哀求惨嚎里,看到来人,却不由得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因为,他看到来人之后,知道自己不过是受到一阵鞭子,砍头的后果是不会再发生了。
“小顺哥哥,小顺哥哥饶命啊。”这哨兵后来就直呼这个小头目的名字,连连求饶。
听到被自己鞭打的岗哨呼喊自己的名字求饶,王小顺的手就慢了下来,再仔细辨认下那已经血污满脸的人,才发现是原先自己还没进大闯王亲兵队当头目时候,手下的一个杆子,说起来,自己还和他很是相得,于是,气呼呼的停下手,但还不忘上去一脚,对着他就是一阵痛骂。“你个混蛋二子,这都是什么时候啦?大敌当前知道不知道?说不得转眼敌人就到了左近,而你做为一个最远的预警岗哨,竟然再这里呼呼大睡,万一敌人摸了上来,你岂不坑死了大家?”
“是是是。”那岗哨跪在地上,也顾不得擦拭自己头上的血污,连连给王小顺磕头应诺,“都是小的不好,请小顺哥不是,是小顺将军开恩,不要将我交给大闯王。”
王小顺喘了口气,恨恨的朝跪在地上的二子吐口浓痰,低声道:“起来。”转身向远处眺望一阵,看看自己的视线不是被密密麻麻的的原始森林挡住,就是被那轻薄的雾气包围,再也看不出三丈以外的物事,就只能放弃,回头看看那个二子依旧站起来,畏畏缩缩的双手紧紧的抱着那杆樱枪,却任由脸上被自己马鞭抽打出来的鲜血流淌,不由得长叹一声小声道:“懈怠军务,本该交给总哨刘爷发落。”
这一说,那二子当时吓得差点尿了裤子。如果将自己交给大闯王,那不过是一刀的苦头,但是如果将自己交给总哨刘爷,那自己就一定生不如死,因为任谁都知道,总哨刘爷整治起人来,那是百般手段齐出,根本就让人后悔自己怎么做了人。
看看被吓坏了的二子,王小顺微微皱眉,再次低声道:“看你的熊样,我们毕竟相好一场,怎么那样做?快擦擦脸上的血再说。”
得到王小顺的保证,那二子才长出了一口气,赶紧用破袖子在脸上胡乱的抹了几把,然后再次对王小顺说着感恩戴德的话讨好他。
他这不擦还好,这胡乱一擦,却将自己弄了个大花脸,王小顺看了,不由哈哈大笑,随着王小顺的亲兵,也一起哈哈大笑起来,只有不知所以的二子傻在那里,跟着嘿嘿的笑。
不过这一笑,倒是让原本肃杀的气氛为之缓和。
笑了一阵,王小顺收了口,责怪二子道:“你我兄弟一场,我就饶了你这次,但是,你也是大闯王手底下使唤出来的老人,也该知道现在我们所处的危险环境,怎么能如此懈怠?现在没事情还好,万一敌军在你这个方向偷袭我们,那远处山谷里十几万兄弟姐妹可就遭了殃,下次一定注意啊。”
听了已经上位了的王小顺兄弟语气,二子更加放心,于是,嘀嘀咕咕的给自己辩解道:“王兄弟,不是我偷懒睡觉,的确是我实在顶不住了。”
“怎么?”王小顺顺口问道。
“还怎么,不还是现在的艰难?”二子抱着樱枪往前挪动了几步,然后嘟嘟囔囔的抱怨起来。
“每天白天,我们这些战兵太阳一出来就要聚齐操练,你可别看那简单的走来走去,还有那简单的出枪刺杀,那一步两步不算什么,轻松简单,但是,这多半天下来你再看看,那可就是体力活啦,一天是这样还能坚持,但是天天这样,谁吃的消?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伙食还行,大家还能坚持,但是,后来就不行了,现在,我们只能一早吃上一碗干饭,而晚上干脆就是一碗稀粥,这怎么能行?那碗稀粥不过是一泼尿的事情,如果吃了就睡,还能挨到天亮,再让我们出来执夜,这一晚上肚子空空怎么能让我们受得了?”
这是实情,王小顺也知道,就连自己这些大闯王的亲兵,也不过一天半饱,更别说这些战兵了,如果再看看那些随军老营的老弱,更是不堪,就是早上那一碗干饭也不得,唉——
“好啦,好啦,不要埋怨了,再坚持一段时间,只要大闯王拿出了章程,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啦。”王小顺不耐烦的挥挥手打断这个往日兄弟的抱怨,刚刚还要说点什么,突然,王小顺感觉浑身一阵发紧,似乎有危险正在靠近自己,刚要呼喊提醒大家,却见几颗巨大的老树身后有无数短箭如蝗虫一样飞出,王小顺刚刚张嘴还没等出声,浑身上下立刻被射成了刺猬。
“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