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真是孩子气的诅咒。
江姜心里既好气又好笑,连带着因为斗法时损耗灵力而变得苍白的脸色也恢复了一点点,也不辩解自己是不是骗子的事实了,只做了个无奈的表情道:“嗯,随你。”
李锦麟也没料到对方竟然答应得这样快,有些疑惑地瞄了一眼江姜拿在右手上的白色风旗,“呃,你刚才不是想往——”话说到一半急忙改口,“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吧?来我们这里是找人还是办事?”
江姜停在原地想了一会,才慢条斯理道:“我是从晏国那边过来的,原先建在那里的一处房子被火烧了,没法再住下去,听说南方这边宜居,我就打算来这边看看呢。”
何止房子被火烧了,明明是整个国都让人给灭了。
更有市井流言,晏国皇城被破当日,整个宫殿被人用烈火焚烧了三天三夜,火光冲天,夜间有如白昼。
“那……你有没有决定,要在哪里住下来呢?”
“这倒没有。”江姜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不过我听说南国那边是最温暖的地方,一年四季气候如春,刚才要不是不小心指错方向,咳……总之,我过两天就会去那边看看,嗯……你不是要请我吃饭吗?现在就走吧。”
李锦麟“哦”了一声,走到侧旁带路,江姜突然开口道:“等一下。”跟着就把手指搭在他的肩头上,摸到被雨水淋得浸透的外衣,皱了皱眉,“衣服全湿了……”
李锦麟歪了下肩膀,不在意道:“也没什么,天有不测风云嘛。”
身为罪魁祸首的江姜脸色突然红了一下,“嗯,天有不测……可你现在这样,会着凉的,要不,我先带你去买身衣服?”
李锦麟耐着性子听对方说完,略想了想之后,才点了点头,笑了起来,“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
听到这个陌生的称呼,江姜不自觉地怔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
平常的时候哪会有人敢这么叫,都是称呼自己为……
不过仔细想想,大哥哥这个称呼也不错嘛,有种被依赖的感觉。
从来没有过弟弟妹妹的江姜心里一动,闭眼摸索着去牵对方递过来的手,细细瘦瘦的,比自己的手稍微小一点,握在手心里感觉凉凉的。
姑且算是个摸起来很舒服的拐杖?反正现在暂时不能睁开眼,让这孩子扶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他搭讪的方式,稍微拙劣了点……
“我们这座城,叫做凤栖,听说是个很有名的文士取的,典故出自古书的‘凤凰非梧桐不栖’。”
走到一处路口,李锦麟一边由着江姜牵着自己的手,一边开口说着,“虽然比不上南国那边暖和,不过地方小,很安静,不少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戎马一生,到辞官了,也经常选在这边养老定居。”
“……养老?”
走在旁边的江姜听着听着,考虑了一下,随后无奈笑道:“我好像,没那么老啊。”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呃,可惜你不能睁开眼看看,这种小地方真的很适合像你这么单纯良善的人……”
如果到了人多眼杂的大都会,你身上的金银珠宝分分钟就会被不怀好意的人骗走,赚钱不易,且行且珍惜啊我的江大美人。
“真的麽?那我考虑看看,你们这边买下一座房屋需要多少银两?最好院子里有树,枇杷树最好,要是买房还能附送几个小厮就更好了,做事要伶俐,力气要大……”
“……为什么不是要丫鬟?”
“呵,女孩子做起事来总是要娇弱些的,要是听到她们抱怨起来我又不忍心……”
“原来大哥哥也会怜香惜玉啊,那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嗯?”被问话的人沉思了一会,才道:“暂时没有。”
“那,那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这就更不可能有了,我喜欢长相可爱一点的,个子稍微小一点的——”
江姜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平摊的掌心正好悬在李锦麟的头顶上方,“对了,差不多这个身高的女孩子,不能再往上长了,抱起来的感觉刚刚好。”
……总觉得话题往奇怪的地方上越绕越远了。
还有,他怎么从来不知道江姜有这种奇怪的嗜好,总觉得再深入挖掘下去,会打听到某些自己根本不想听到的讯息呢。
在奇怪的预感下,李锦麟打断了江姜接下来的话,“这种事情,大哥哥不用特意说出来的,对了——前面就是布店了,我去找老板借身衣衫。”
江姜很大方地开始掏钱袋,“这个需要多少银两?听说这边布料很贵,好多人一家子共穿一件衣裳。”
“哪至于穷到那个地步,我就进去借一身,要不了多少钱的。”
“可是……”
“大哥哥,你就在那边站着,从一数到一百,我就出来了。”
“嗯?那好吧,如果没钱可以跟我要,一,二,三,四……”
就在江姜老老实实地站着原地数数的时候,浑然不知已经有人躲在暗处观察。
“有阴谋,一定有阴谋!”
某个穿着锦绣服饰的少年把两手趴在墙上,有些气愤地嘟囔着,“那个瞎子长得没本少爷好看,他怎么会去牵那瞎子的手呢?一定是被灌了迷烟,这世道太危险了,尽出些骗财骗色的败类,我要去阻止他!”
一旁忠心耿耿的家丁苦着脸道:“少爷,我好像记得学堂里的先生说过,帮助有困难的弱者是做人的美德,李公子就帮着就扶一把,也没什么的。”
“那也不该牵手,送拐杖送竹杠不行麽?他们这样牵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呢,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三月三啊,在我们这边比七夕还要特别的日子,就算要牵,也该牵我的手嘛。”
“诶?小的怎么从来不知道三月三还要牵手的,就听过每年的这天受过情伤的少女都要请负心汉吃一顿饭,那味道尝起来辛酸苦辣甜,估摸着跟苦恋的滋味也差不离了,听说东街的宝玉少爷去年被负过心的几个少女请吃了十二碗,回到家时再吃东西都觉得味如嚼蜡,身子一天天消瘦下来,最后还是斋戒了一年才渐渐调养回来呢。”
“去去去,那是你没见识,其实啊,请吃完那顿饭之后,少女算是告别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要带着自己亲手做的糕点去找暗恋的情郎,要是那男人喜欢呢,就收下糕点,两个人就算成了,要是那个男人不收,那个少女的闺中密友就可以帮着那女孩子把那男人踹到河里去,算是出一口气。”
“啊?做男人真可怜——不过,这个跟少爷你有什么关系,你喜欢的又不是女人。”
“你……你就不会变通一下,虽然本少爷不喜欢女人,不过也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收到心上人送的东西啊,要是能顺便牵牵小手就好了。”
“……”
家丁沉默了一下,突然抬头望天道:“少爷,你快看,头顶上有一只纸鹤在飞!”
“少骗我,又不是变戏法。”
“真的有一只纸鹤在飞,好像活的一样,少爷,快点拿手拍住它!”
“你好烦……”
叶红提不耐烦地伸出手,原本悬在头顶上的东西“啪”地一声被他打在地上。
“少爷,上面好像有字,咦?一个傻字,还有一个大叉,这是什么意思啊?”
“……傻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