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安卡
雨后的天空澄澈几净,菲妮在海边走了许久。走回广场时,有个人从老远处就朝她挥手。
她走过去,停在长椅边,丽塔.斯基特正抬头看着她。
“你不想对我说点什么吗?”
菲妮摇摇头,在她旁边坐下,“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丽塔.斯基特扶额,“我为你做了太多,多到我自己都疑惑,我是否越过了交易的界限。”
“绝对越过了。”菲妮肯定地笑笑,“不过我不会让你吃亏。”
丽塔.斯基特哼了声,“但愿。你的朋友真是让我遭老罪了。明明应该躲着魔法部走,一听我说你今天算是小绵羊落了虎口……”
她说着,职业病犯了,八卦地打量起菲妮。
菲妮也十分正经地回看着她,丽塔自觉没趣,接着说,“偏偏上赶着迎着那群傲罗走,害得我差点被那个瑞典帅哥抓个正着,差点把我的记者证扣了。”
“你说哪个?”
“被布莱克打晕的那个,要不是知道他们一个英国一个瑞典,我差点以为他们有私仇。”
菲妮轻笑了一声,“那西里斯岂不是帮了你。”
“是帮了,但你不找我帮忙我也不用担这份风险啊。”丽塔.斯基特哼哼道。
菲妮点点头,“有道理。”
“你可说过要让我以体面的姿态回英国的。”
“我是说了呀。”菲妮像是想到什么,“你等我处理完一些事情。”
傍晚时天空又下起了小雨。
菲妮撑着伞走到格里费斯面前。他正坐在河边钓鱼,身上套着件红色雨衣,像个臃肿的不倒翁。
她安静地等待着他注意到自己。
“你真是把我吓到了,你答应他下棋的时候,我以为我们今天必输无疑了。”他说。
菲妮盯着落雨的河面,“结果是好的。”
“好吗?没机会扯下芬博松那老东西的另一只耳朵。”他低声咕哝道。
她清了清嗓子,“您要我做的我都做到了,请问您还满意吗?”
格里费斯放下鱼竿,朝她扭过头来,“出乎意料地满意,但我最想要你做的,是当个旁观者。”
菲妮看着他,“可惜我一出生就在风暴中心了。”
格里费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跟我来。”
雨声啪嗒啪嗒地敲击着窗户,菲妮跟着格里菲斯走进书房。
房间拉着窗帘,有些昏暗。他没有开灯,而是举着一盏油灯,从红木书架最顶端取下一只精致的黑子小盒子。
他拿在手心里,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才走回来,隔着书桌,将盒子递给她。
“家主的戒指,即使在你母亲……离开之后,我也没有碰过,所以最后拥有它的人,是阿奎拉。现在它是你的了。”
菲妮接过来。她盯着盒子,手指难以抑制的颤抖。
格里费斯说,“这两年你的确成长了许多。”
菲妮垂下眼睫,无意识地摩挲着盒子的复杂纹路。
她的一生似乎总在经历盛大的离别,从她的出生开始。她素未谋面的父亲死于她的出生,她不善表达爱意的母亲死在她叛逆的十六岁。
她甚至没有见过母亲最后一面,她什么都没准备好。
成长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第一次主动给远在瑞典的祖父写信,她要离开霍格沃茨,离开英国。
时隔三年,格里费斯再次见到孙女,本想奚落她,“瞧瞧你在霍格沃茨惹是生非的三年”,但女儿的亡故让他也张不开嘴。
所有人都以为她受了刺激一定会大闹一场。格里费斯派人无时无刻地看着她,也许他生怕她一时想不开去复仇。
而她却收起乖戾脾气,老老实实地跟着管家学起管理家务,在家里自学魔法。
她仍然做着那个幽暗的噩梦,冰冷的湖水和朝她喊着一忘皆空的男人。但她习惯了,她不害怕,她害怕的是第二天醒来收到来自英国的猫头鹰的信件。
她知道那些信件里,有莉莉的关切,和莱姆斯的安慰,有雷古勒斯和小巴蒂的询问,也许还有……她不敢有期待,在两人都火气正盛的时候,他们赌气分手了。
她没有看过任何信件,只是叫铃兰把信都收好藏到她找不到的地方。她心里太苦了,无法回应任何情感。
某天她在藏书楼里被一本深棕色封皮的书砸了脑袋,昆雅语的字符展露在眼前,和詹姆斯在学校里用昆雅语互骂的回忆猝不及防跳出来,她无意识地笑了。
那是她决定进入瑞典魔法部国际魔法合作司的开始。她用了两年时间,精通了极为困难的昆雅语和人鱼语,并凭借这一长处被魔法部破格录取为翻译。
她的志向并不在魔法部,但成为翻译是她和英国接触的第一步。
她当然不会放弃英国,那里有她的仇人。
菲妮打开盒子,拿出那枚戒指,戒指顶端镶着一颗蓝紫色的宝石,周身镌着一只拖着长尾的鸟。
她盯着那只鸟,又把目光移向墙上的家徽,上面是一只长着蓝色脑袋尾羽细长的怪鸟。
“我在霍格沃茨上四年级时,母亲假扮成老师教了我一年,她身边养了一只鸽子,叫琥珀。”
格里费斯眨眨眼,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过一种鸟,它极其罕见,因为罕见,所以珍稀,为了不被人抓到,它们一生会变化四种形态,鸽子、云雀、燕鸥和本体。”
菲妮停下来,希望他能给予回应。
格里费斯端起酒杯喝了口威士忌,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们的家族来自极北的地方,别问我具体是哪里,我的祖父都不一定知道。”
“我们的始祖是个吟游诗人,传说他曾经在途径阿拉伯时救过一只怪鸟,后来的许多年里,那鸟就一直跟在他身边,陪伴到他生命最后一刻。当他辞世时,那鸟发出了凄美的歌声。”
“也有留下的传说,说我们的始祖从未年老过,原因在那只古怪的鸟身上,而他之所以最终死亡,是出于自己的选择。”
“此后,在外人看来,这种鸟就是长生的象征,时间的领主,而我们的家族就莫名与这种鸟建立了联系。这无疑对我们家族很危险。我们的家谱上有十七个先人死于外人谋害,都是为了想要得到那只传说中的鸟。”
“所以为了在外人眼里斩断我们与那鸟的联系,我们的姓氏才从雪兹莫兰森改为莫兰。”
格里费斯端起酒杯咕嘟喝了几口,杯与桌碰撞当当作响。
菲妮定定地盯着他,“琥珀就是您说的那种鸟,安卡鸟,是吗?”
他没有看她,“那只是个传说。”
“我不是傻子。”
“你凭什么敢下定论?”他反问。
“安卡鸟虽然可以改变形态,但是它的爪子永远是蓝色的,就像琥珀一样。安卡鸟爱喝咸水,因为它的出生地在阿拉伯,很难喝到淡水。而琥珀就很爱喝海水。”
“你这是没有根据的推测。”格里费斯在椅子上坐下来,头朝着窗外。“我从来没有听过安卡鸟的叫声,更别说见过。”
菲妮瞪着他,忍住想拍桌子的冲动。
她清楚地记得,她曾经在失去母亲的那天,在心里听到过一声清晰而凄厉的鸣叫。
当时她差点以为那是邓布利多的凤凰,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不是。但在那之后,琥珀就消失了。
她瞪着格里菲斯的秃顶,放弃做无力的解释。他不会相信。
她冷静下来,走到他面前。
“您有没有听说过,一种被称为白尾凤凰的鸟?它有穿越时间空间的能力,比巫师做的时间转换器靠谱。我们的始祖为什么会留下从未年老过的传说?难道您不觉得安卡鸟和白尾凤凰很像吗?”
格里费斯没有立刻作声,他抬头看向她。
“能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自苦。我知道你一心做上家主,拿到家主的戒指,就是为了召唤琥珀,但是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尝试穿越时间,我会立马让你从家主的位子上滚下来。你堂弟韦斯廷一定会非常感谢你这样作死。”
他的嘴唇因为情绪激动在剧烈的颤抖。菲妮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他在害怕。
她眸光一转,“所以您承认琥珀是安卡鸟?”
他狠狠地闭上嘴,像是想要用上牙把下牙咬死。脸变成了绛紫色。
他蓝色的眼睛里忽然流露出一股与他粗犷的外形不匹配的伤感,“死亡是不可逆转的,谁都不行,即使是时间也不行。”
他的意思是,阿奎拉永远不可能再回来。
菲妮偏过头去,“等全民公投之后,如果结果如我们所期盼的那样,瑞典驻英国使馆应该会重新开启。”
她在隐晦地交代她的行程。
“您把梅拉伦姑婆他们接回来住吧,热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