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 4 章

4第 4 章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深睡中。

将他额头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蹿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跟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然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地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都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向南微滞,沉着脸摇了摇头。

罗城舒了口气:“那就好。”

向南和温暖读书时那些破事儿他都清楚,温暖家境贫困,爸爸因为杀人蹲了号子,妈妈收入微薄,还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管家里的事,一直都是向南和他妈妈在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相处久了,两人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对。

向南很疼温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辛苦打工挣几个零用钱,也全都拿给温暖花,上大学挣的奖学金,也都拿给温暖买新衣服,因此他经常被哥们儿嘲笑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学校,有个男同学嘲笑温暖的爸爸蹲号子,家里没男人,淫|笑着让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温文尔雅的向南红着眼睛,第一次动手打人,差点把那人眼珠子都给打爆了。向南就是对温暖这么好,谁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没想到温暖最后却变了心。

但在他眼里,他从来不觉得温暖爱向南,爱一个人会付出,但温暖却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爱得盲目,看不出来,或者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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