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随笔--手抄本

以前的随笔--手抄本

【有个朋友被女友他媽甩了】

昨天碰到一哥们,就是特好的那种类型,就如同谚语的一句形容,同穿一条裤子的哥们。(说说而已,不过要让我和他穿一条裤子,我宁愿爬上艾菲尔铁塔跳下去。)

这哥们拉我去他家玩,其实就是跟我诉苦吧,事情就是...他让女朋友甩了,与其说是让女朋友甩了,不如说是让他女朋友她媽甩了。可能人和人的眼光不同吧,我就纳闷了,为啥同为母女,两者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人家女方父母死活不同意,他条件也不错,有着自己的产业,虽然资产不高,可是在这个年龄能有一辆跑车也算是小有成就了,至少,要比我混的好。

他哭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说明天他女朋友要去打胎,这不是杀他的儿子吗?孩子没了,他连女朋友也不要了,说的很是悲惨,我慢慢的吃着,静静的听着,感觉就是:泡菜鱼有点辣。

他哭完说出去走走,我说好,然后又补充了句:早点回来,他应声就出门了,我打开他电脑无聊浏览网页,他很快就回来了,很激愤的说:“我以为你会不让我出去,再买点酒和我喝一气的!”我‘嘎’一下没再吭声。

晚上他去了迪厅,好像灵魂出窍一般没有了生气,我很想给他几拳头,可是又怕打不过他吃亏,拳头迟迟未出...只好要了一杯可乐找了角落看着他在那疯狂舞动..................

一个人的沉沦或许就是因为类型的原因。、

【家有贱猫】

回家的刹那,养了一年多的猫看到我却没啥反应,说实话,这只猫常驻我家这风水宝地,已经渐渐脱离了猫这个范铸,一个字---帅。(ps:不明说,我也常驻这风水宝地,潜台词就不表露出来了。)因为对自己过于自信,所以对人爱理不理,好似表示:这里我是老大。

记得这个家伙是我去乡下玩时,从集市上五块钱买到的,开始没大在意,经常拎着它脑袋给它转移‘栖息地’,谁知它越长越大,渐渐超出了它祖宗所破的成长记录,等到我再抓它脑袋转移‘阵地’时,它干脆利索的‘挠’了我一下,让我痛改前非。

每次遇到狗,它马上做出攻击架势,因为过于肥大,已经失去了猫所特有的轻灵,由轻量级转变为重量级,它自己也觉得有了和宿敌‘狗’叫板的本钱。有得必有失,它想爬树是不可能的了,爬上半米左右,马上会因为重力作用而滑下来。前段时间自杀的那只小狗,(也不知是它杀还是自杀,警方没有进一步调查。)就是它的忠实陪练,经常被它玩弄于‘鼓掌之间’,所以我怀疑,那只狗是不是不忍‘羞辱’而自杀。

现在的它,已经成为小区一霸,那些珍贵的‘娇家狗’根本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特别是对战那种墨西哥无.毛犬的‘亲戚’,抓痕真是历历在目,感觉和人类差不多,其实拿人类比较也有些错误的,用俗语说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强大的自信让它有些得意忘形,抽空就‘挠’我一下,这点真的和人差不多,很多不知好歹的家伙就是会被一时的胜利冲昏脑壳,而做出一些让外人觉得不可思议,让自己觉得悔恨万分的事。

猫对战狗基本是用抓,而它做了创新,用上了嘴......对于创新,我猛然想起,我读小学一年级时,还引领了校园‘pk’的改革狂潮呢。那时记得小孩子打架都用‘摔跤’的方式来决胜负,先使劲搂住对方脖子,然后用‘拌腿’,一鼓作气将对方摔在地上,然后上去骑住,问他服不,不服?继续骑着......

当时的我身材很棒,很‘苗条’,无疑就是被摔的主要对象之一,班上一个叫亮亮的小胖子经常重点‘照顾’我,特别是在我爱慕的女生面前‘照顾’我,那个女生因为一眸一笑神似赵雅芝,让我陷入感情漩涡,朦胧的想接近她,而就在我成功接近的瞬间,那胖子又一次搂住了我的脖子,知道他下一步的我情急之下,猛然朝他腮帮子挥出‘护爱’的拳头,当时他满地找牙了,其实那一次他是换乳牙,我这一拳只是让他加快换牙的节奏而已,那次,我火大了,出名了,牛x了。

他哭了,回家找他媽,他媽找老师,老师找我媽,我媽找我爸,我爸找上我,我没的找,就挨了一顿老拳。尽管如此,我还是突破了,让人明白用拳头打架才是王道。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女生后来越长越离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年前见过她一次,当时我同学骑机车带着我,在车超过她的刹那,我蓦然回首,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

现在的它,已经成为小区一霸,那些珍贵的‘娇家狗’根本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特别是对战那种墨西哥无.毛犬的‘亲戚’,抓痕真是历历在目,感觉和人类差不多,其实拿人类比较也有些错误的,用俗语说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强大的自信让它有些得意忘形,抽空就‘挠’我一下,这点真的和人差不多,很多不知好歹的家伙就是会被一时的胜利冲昏脑壳,而做出一些让外人觉得不可思议,让自己觉得悔恨万分的事。

猫对战狗基本是用抓,而它做了创新,用上了嘴......对于创新,我猛然想起,我读小学一年级时,还引领了校园‘pk’的改革狂潮呢。那时记得小孩子打架都用‘摔跤’的方式来决胜负,先使劲搂住对方脖子,然后用‘拌腿’,一鼓作气将对方摔在地上,然后上去骑住,问他服不,不服?继续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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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遗憾的就是那女生后来越长越离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年前见过她一次,当时我同学骑机车带着我,在车超过她的刹那,我蓦然回首,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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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了,回家找他媽,他媽找老师,老师找我媽,我媽找我爸,我爸找上我,我没的找,就挨了一顿老拳。尽管如此,我还是突破了,让人明白用拳头打架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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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

一阵微风袭过,嗅觉敏锐的牛皓凌差点将刚吃下去没多久的压缩饼干给吐出来,这股风中,竟然充斥着强烈的血腥味。

而这股血腥味已经有了腐臭的味道,让牛皓凌等人尽皆捂住了鼻子。

这名士兵望着不远处的军营,喃喃道:“怎么会这样?一周前我们还来过这里,现在怎么一点人气都没有了?”

“团长,这里有一具尸体。”刘强刚走到一丛灌木下,就看到了一具腐烂了一部分的尸体,这具尸体的内脏已经被动物掏空,整具尸体显得极为凄惨和凌乱。

“有没有人为的伤口?”楚怀轩捂住鼻子,走到那具尸体旁边,蹲下身上上下下检查着。

过了一会,他站起身摇头道:“奇怪了,竟然没有人为的伤口。”

圣比利博士也过去检查了一番,点头说道:“他们应该是遭受到了猛兽的攻击,这人的大腿上有三道划痕。”

“可是---到底有什么生物可以灭掉一个千人联队呢?”牛皓凌问出了所有人心中都疑问的问题。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是按照尸体的现状来推测。”

如果真有可以灭掉一支千人联队的凶兽,那牛皓凌立即就毫不犹豫的离开热带雨林深处,试想想,那些凶兽能够灭掉手持枪械的千人部队,那对付他们这个小小的冒险者,更不是手到擒来吗?

他们按照这名士兵的指引带路,一直来到了军营处,推开军营的栅栏门,只见里面到处躺满了尸体以及枪械。

不少栅栏都破的支离破碎,整座军营给人一种满目苍夷的感觉。

“不行,这么下去会闹瘟疫的。”圣比利博士说道:“我们必须要把这些尸体解决掉。”

楚怀轩点头道:“好,全都自己想办法堵住鼻子,先将这些尸体堆砌起来烧掉。”

田玉伟开口说道:“不行,这些尸体太多了,我看我们还是出去收集枯木来把军营烧掉吧。”

“对,我赞成这个主意。”

“我也赞成。”

没人愿意去搬运尸体,特别是搬运数百具,众人全都觉得收集木材比搬运尸体要好得多。

很快,除了圣比利博士在研究这些尸体以外,其余人都分散出去收集枯木了。

他们收集好木材后,将木材尽可能的丢在尸体上面,又将军营的栅栏砸个粉碎,这才将搜出来的汽油倒在木材上,点燃了这座军营。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这名士兵还没接受这等打击,近千人的联队,竟然被不知名生物一夜之间灭了,这太让人震骇了,这些士兵们之所以会跟随联队长来这里避难,完全是因为手里有枪的关系,他们一直以为手里有枪身板就硬,都认为人类是站在生物界顶点的物种,可以无惧于任何生物。

可眼下这一幕,彻底击溃了这名士兵的心理承受能力。

到底是什么生物杀死了这些士兵?这个问题萦绕在众人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看到近千名军人覆灭,任是谁都会心中害怕。

圣比利博士观察了几具外面的尸体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个生物的个头并不高,速度很快,手爪有毒,这些毒是导致士兵死亡的关键,而且喜欢吃人类的内脏。

总结这些结论后,尚未有符合条件的生物浮现在圣比利博士的脑海里。

圣比利博士浸淫生物学一辈子,对任何已知物种都能耳熟能详,如果说这些条件如果让圣比利博士确定什么的话。

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生物属于未知生物。

想到这一点,圣比利博士的心情再一次愉悦起来,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和抓到如此凶猛的野兽,都会令圣比利博士在生物界的地位提高一个等阶。

楚怀轩开口说道:“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我担心那些生物看到火光,会选择过来看看。”

“嗯,走,我们出发。”吕伟等人也不想在这里逗留,突然看到这么多尸体,给人心理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牛皓凌并没有打算放过那名士兵,他将这名士兵的双手绑在一起,又将小拖车的绳子拴在士兵身上,让他充当起了骡子。

他们打算走,圣比利博士就算是跳脚,也只能选择跟着他们一块,圣比利博士可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

夜晚时分,那名黑人士兵和刘强负责守夜,其余人全部都在地上搭建了帐篷,两人一个帐篷,进入了梦想之中。

刘强蹲在一边把玩着手枪,而黑人士兵则是瞪着大大的白眼珠四下观望着什么。

刘强笑嘻嘻的说道:“不用害怕,难道你还怕那个东西跟着你吗?嗯,这个还真不一定,说不定那玩意喜欢黑人嗯。”

“唧唧。”

这时,一个轻微的不易察觉的动物叫声传入刘强耳朵里,刘强微微侧目,只见在一棵树上,一个大约一米高的长毛怪物站在树杈上,正满脸期待的望着刘强。

“我靠,这是个什么东西?”刘强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吹起了哨子。

黑人士兵一看有机会逃跑,立即撒腿便跑,此时刘强哪里还敢分散注意力去追捕黑人士兵。

不一会,黑人士兵所逃跑的方案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刘强知道,黑人士兵肯定已经死了。

“怎么了?”

“靠,这是什么?”

“好像是狒狒。”

“狒狒怎么会是血红色的毛发。”

楚怀轩等人飞快的冲出帐篷,也是被树杈上的狒狒震得一定神,这只狒狒的毛发呈现出血红色,看上去极为骇人。

“注意四周。”牛皓凌沉声说道。

在四周,牛皓凌可以感觉到很多生物的呼吸声,他现在的脸色变得不太好看了,这些血红狒狒的个头虽说与一般的狒狒相差无几,但这些狒狒的眼神却让牛皓凌有些浑身不自在,这些血红狒狒的危险性历来属于热带雨林的佼佼者,它们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比普通人强大太多倍。

察觉到四周的血红狒狒一个个出现,牛皓凌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上。

“大家小心一点,这玩意的速度好快啊,比牛兄弟还要快的多。”刘强有些紧张的说道。

吕伟喃喃道:“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这该怎么办?”

牛皓凌轻声说道:“如果刘强猜测无误的话,那我们只有节哀顺变了。”

牛皓凌暂时不想使用铁块战斗,每一次使用,都有可能将他的详细信息泄露出去,这些信息万一被黑客之王他们给知晓,牛皓凌这次的任务就会出现或这或那的遗憾,甚至连性命都有可能不保。

铁牛挡在牛皓凌身上,从腰间取出一把匕首,虎视眈眈的望着那只血红狒狒。

血红狒狒速度有些不耐烦了,它在树干上又走了一会儿,突然吱吱叫了两声,身形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吱!”这只血红狒狒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被铁牛的匕首给刺了一个通透。

“我们必须要退到那边的山洞!这样对狒狒太有利了。”楚怀轩看到指着不远处大声喊道,不远处的确有一个山洞,那是他们来之前发现的,后来因为山洞的气味着实不太好,他们最终放弃了在那里寄宿,但到了这个时候,也没心情去计较什么味道。

保命,才最要紧啊。

“围成团,我们慢慢转移过去。”牛皓凌掏出手枪,也附和着喊道,如果到了那个山洞,他们就可以不用管身后,一心防御前面的血红狒狒。

铁牛的出手,让血红狒狒群有了一些警惕,它们看着这些人类抱成一团,在缓缓后退,一个个都不知该怎么反应,有两只不怕死的狒狒扑上去,都被子弹打成了筛子。

就这样,在血红狒狒忌惮的目光中,众人且战且退的退到了山洞之中。

进入山洞,牛皓凌等人暗松了一口气,如果刚才血红狒狒不是试探性攻击的话,他们估计早就全军覆灭了。

进入山洞以后,楚怀轩立即下令道:“别靠近洞口太近,小心它们从一边攀爬进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就是干掉那支部队的凶手。”

以它们的速度,的确很有可能趁着夜色干掉一支部队,只要血红狒狒冲进简易军营里,足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毕竟互相顾忌之下没人敢开枪啊。

如果不开枪射击,那些士兵完全就是活靶子。

孙涛蹲在最后方,将狙击枪架在了一块凸出的石块上,吕伟,刘强等人紧靠着山洞石壁左右,目不转睛的紧盯着洞口,牛皓凌则是在山洞里捡拾了一些枯枝,在洞口点燃了一堆火。

“噗!”

一名企图袭击牛皓凌的血红狒狒被孙涛一枪爆头,鲜血溅撒了满地,牛皓凌毫不客气的将狒狒丢进火堆,火势更旺了。

此举也让一些血红狒狒害怕了起来,看到同伴的尸体被熊熊大火包围,它们同样也会害怕。

此刻的时间在众人看来比一个世纪还要长,估计那些血红狒狒在等待什么,攻势迟迟没有展开。

“它们到底还攻击不攻击,这么耗着不是办法吧?”吕伟嘀咕了一声。

唐敏说道:“它们应该是在等待命令,狒狒群和猴子群差不多,有很强的团队意识。”

“我靠,这队狒狒不会仅仅只是斥候吧?”刘强咒骂出声。

牛皓凌一边给火堆添柴火,一边轻笑道:“还说不准真是这样,你们还是省点子弹吧,我看战斗还没开始呢。”

他堆在洞口烧火,倒是让楚怀轩等人看得心惊不已,全都暗自佩服起牛皓凌的胆量来,就像刚才,如果不是孙涛及时开枪,估计牛皓凌已经被血红狒狒抓出去爆菊了。

楚怀轩沉声道:“等下全部改为点射,能节省子弹尽量节省,还不知道狒狒到底有多少。”

牛皓凌一边在洞口堆着石头,一边说道:“最好再统计一下子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铁牛,过来帮我搬石头。”

牛皓凌将石头凌乱的摆在洞口,东一块西一块,让人摸不准规律,甚至有的石块上还再摞着小石块。

“牛兄弟,你这是做什么?”田玉伟好奇地问道。

牛皓凌笑道:“等会你就知道妙用了。”

圣比利博士揭穿谜底道:“这是打算限制血红狒狒的动作,这个方法的确不错。”

牛皓凌又说道:“你们尽量将携带的冷兵器插在你们身前的石壁中,刃口向前,或许会救你们一命。”

牛皓凌现在表现出的野外生存经验,比楚怀轩都要强上一筹,或许他在于如何防范瘴气等未知危险时不如楚怀轩,但只要知道了敌人是谁,他有的是办法应付,若不然,也不会连王级强者都放挺了。

包括楚怀轩在内,众人纷纷从腰间、从包里、从靴子里取出携带的匕首以及武器,想办法嵌进了身体前方的石壁里,如果血红狒狒从正面扑上来,他们根本不用动,这把武器就会将狒狒斩成两半。

“唧唧~~~~”

外面传来一声明显与其他血红狒狒不同的叫声,牛皓凌探出脑袋,只见一名脖子里有着金色毛发的大型狒狒像是帝王般出现在了树林里,其余狒狒一见到这只血红狒狒,立即像是巴结似的大声呐喊起来。

“正主来了。”牛皓凌收回身子,说道:“攻势马上开始,都做好准备吧。”

果然,过了没有三分钟,第一批血红狒狒的攻势便到了,它们先是悍不畏死的进行冲锋,被猛烈地枪火给打了回去,抛下了十多具尸体,第二次进攻,它们便放聪明了,懂得从四面八方钻进山洞,贴着山洞石壁进攻,这一场战斗,靠的太近的田玉伟整条胳膊被血红狒狒咬了下来,幸亏田玉伟身前的匕首,将这只血红狒狒的头颅切成了两半,否则他肯定会死的很惨,毕竟忌惮于他的性命,其他人都不敢随便开枪。

血红狒狒第二波攻势退却后,山洞再度陷入了沉寂中。

刚才的两波攻势看似时间很短,但每个人都要保持极高的警惕性,这比较消耗精力,血红狒狒退却后,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细密的汗珠。

“它们---它们的速度太快了。”露丝声音沙哑的喃喃道,刚才的两波攻势,她竟然捕捉不到狒狒的身形,这还是在地上石块牵制狒狒移动速度的前提下。

众人中只有露丝没有打中一只狒狒。

牛皓凌笑道:“等下如果血红狒狒再进攻,你就瞄准一个方向点射,现在你的位置已经很靠后了,血红狒狒很难突破封锁线,你的任务就是助攻。”

孙涛笑道:“牛兄弟是军人出身吧?”

牛皓凌摇头笑道:“我要是军人,那天下估计都要乱了。”

楚怀轩哈哈笑道:“就算不是军人,那也是雇佣兵性质的,牛兄弟对武器以及团队合作很拿手啊,这次选你来只是选择对了。”

出奇的,牛皓凌被众人的恭维声说的有点脸红,真是---真是让人羞涩啊。

血红狒狒的首领显然对手下的攻击效果很不满意,它冲着几名血红狒狒吼叫了几声,又一掌将一只狒狒打飞出几米外,大声的吼叫起来。

或许是因为血红狒狒首领的战前总动员,第三波攻势的进攻明显比前两拨要大的多,吕伟和刘强被迫推到了第二道防御线,与楚怀轩等人并肩作战,第三波攻势的最大特点就是源源不断,血红狒狒看上去打定了用尸体填满山洞的打算,这一波攻势下来,它们足足伤亡了近三十只,不过同样取得了成效,刘强因为一个躲避不及,被三只狒狒拖出了山洞。

人被拖出山洞,下场几乎和军营的黑人无异,牛皓凌唯一能做的,就是用一张纸刃割开了刘强的喉咙,提前了结了他的性命。

这时候,就算牛皓凌全身所有实力爆发,都救不下对方了。因为刘强已经落入血红狒狒手里,只要血红狒狒的牙齿稍微一动,就会了结掉他的性命。

虽说第三波攻势逐渐退去,但兔死狐悲之下,山洞里的气氛还是有些压抑,现在被拖走的是刘强,可下一次呢?

谁都不知道血红狒狒会进行多少次攻击,三次?五次?十次?

这么攻击下去,每个人都免不了成为狒狒口中食的下场。

就连牛皓凌现在也开始担心起来,他有铁块,但铁牛没有,虽说铁牛的武技很精湛,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不用说对方是移动迅速、攻击犀利的血红狒狒。

这些血红狒狒的攻击足以重伤到铁牛,如果一拥而上,在场众人除了牛皓凌以外,几乎是无一能幸免。

牛皓凌小声说道:“第四波攻势结束后,我看我们还是跑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子弹早晚会打光。”

楚怀轩脸色难看的说道:“怎么跑?我们的速度肯定比不上血红狒狒。”

牛皓凌咬牙说道:“每一波攻势结束后,这些狒狒都会有短暂的放松期,我们趁着这个机会跑出去,我去攻击血红狒狒首领,拖住血红狒狒群的注意力,你们尽可能的有多远跑多远!”

牛皓凌这个办法也是险中求生,留在这里,死路一条,硬闯出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真有那一线生机的话,那也是铁牛的几率最大,毕竟铁牛的实力在那里摆着。

每个人都积攒着力量,等到第四波攻势结束后展开生死大逃亡。

“嗷吼吼!!!”就在众人心情忐忑之时,外面传来一只野兽愤怒的怒吼声。

楚怀轩疑惑的朝外面看了一眼,说道:“怎么回事?”

牛皓凌贴着墙壁朝外面喵了一眼,只见一头高达三米许的庞大黑熊,正在冲着血红狒狒首领愤怒的吼叫着。

这只黑熊的个头太大了,足足是普通黑熊的三倍有余,整个人站在这里,像是一座小山丘一般,它怒视着血红狒狒首领,不断地怒吼不止。

“唧唧---!”血红狒狒首领的权威受到挑衅,也是回之以怒吼。

牛皓凌暗自苦笑一声,回头说道:“这次真是福祸双依了,我们现在栖身的山洞,应该是外面那位朋友的住宅。”

楚怀轩等人听出牛皓凌话中的意思,吕伟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外面是什么野兽?能够威胁到血红狒狒吗?”

牛皓凌摇摇头说道:“是一头黑熊,至于能不能威胁到血红狒狒,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我觉得它既然敢挑衅血红狒狒首领,手里肯定有所倚仗,这些野兽也不是傻逼,不会明知道打不过还过去挑衅的。”

牛皓凌的话让众人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如果黑熊可以抵挡住血红狒狒,或许他们就能逃出生天了。

在牛皓凌的注视中,血红狒狒首领率先采取了攻势,它一下窜到一棵树上,大声吼叫一声,像是离弦之箭般扑向了黑熊。

“啪!”黑熊一挥爪子,像是拍苍蝇一般将血红狒狒首领打落在地,血红狒狒首领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再度龇牙咧嘴的低吼着,很显然,刚才黑熊的攻势对它产生了一些伤害。

“唧唧----”这位聪明的血红狒狒首领很快明白了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开始命令手下对黑熊展开了攻击。

“啪!啪!”

“噗!”

“唧唧---”

“嗷吼吼!”

外面顿时乱成了一团,成群结队的血红狒狒发疯似的对黑熊展开了攻击,黑熊还是站在原地,每一次挥动爪子,都会将一只血红狒狒打的暴毙当地。

“这个攻击力,太猛了。”牛皓凌蹲在山洞口看得啧啧称赞。

楚怀轩等人可没有牛皓凌的胆量,这时候要是突然有一只血红狒狒扑上来,他们没能力躲开啊。

血红狒狒的攻势越来越猛,黑熊身上挂满了深浅不一的伤口,但同样的是,地上也躺满了血红狒狒的尸体,这一番恶战,足足有六七十只血红狒狒毙命。

加上刚才牛皓凌等人杀死的血红狒狒,血红狒狒已经伤亡了三分之一。

如果伤亡太多,它们在热带雨林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多少,想到这里,那只血红狒狒首领眼中显出退却之意。

它这一记转瞬即逝的眼神很快闪过,但却被牛皓凌捕捉进了眼里,看眼前的情势,血红狒狒再攻击一会,就有可能干掉这只黑熊了,如果黑熊死掉,他们的处境又会变得微妙起来。

牛皓凌不假思索的说道:“我看血红狒狒快要坚持不住了,我们上去补一把火,肯定可以击退他们!”

在牛皓凌的招呼下,一群人枪声齐鸣的冲出去了山洞,本来血红狒狒首领已有退意,牛皓凌等人的出击,顿时成了影响杠杆平衡的关键点,一大群血红狒狒在首领的带领下,顿时逃散一空。

“死了逃生了!”楚怀轩等人全都长吁一口气。

那只黑熊此时已经伤痕累累,兀自站在那里,显示着它身为丛林之王的傲气。

孙涛举起狙击枪,瞄准了那头动也不动的黑熊。

楚怀轩伸手按住孙涛的枪口,摇头道:“走吧,它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黑熊的生命力是极强的,哪怕受到这等重伤,过不了多久也可以自动复原,一行人绕过山洞,继续朝里面前行着。

一系列的危险,让圣比利博士的心变得凝重起来,他想要得到蕨类植物,但看眼前的情形,热带丛林深处并不是那么好闯的。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们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就连那支还存在的部队,也没有和他们相遇,这两天的路程看似简单却有凶险万分,到处可见的毒蛇与毒虫充斥在众人左右,让人睡觉都不安稳。

这两天时间的行程并不远,还比不上先前半天的移动路程,归根究底,就是因为没有路,每前进一步,都要自己趟出一条路来。

现在他们已经位于核心处不远了,可是牛皓凌并没有找到任何有关金叶苜蓿的迹象,一般有金叶苜蓿的地方,都会有一头金鹰守护,如果看不到金鹰,那也就没有金叶苜蓿。

“这里好像有东西。”又走了几个小时,吕伟停住脚步,从地上捡起来了一块石头,说道:“奇怪了,这像是人工雕琢的石头。”

“我看看。”圣比利博士走过去,接过了那块石头,他上下打量着这块石头,先是轻咦了一声,继而脸色微微一变,说道:“这上面的图案是---?”

“怎么了,圣比利博士?”楚怀轩看出了圣比利博士眼中的惊容,笑呵呵的问道。

圣比利博士心惊不已的说道:“这块石头上面雕琢着一个非洲的神话故事。”

吕伟笑道:“这不是很正常吗?一个神话故事而已。”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不对,这个神话故事从来没有记载在非洲文献上,这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图案故事?而且从这块石头看,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了。”

楚怀轩问道:“什么神话故事?”

圣比利博士沉吟道:“你们听说过姆比盖的神话吗?”

楚怀轩笑道:“就是非洲历史上那个可以放烟雾的神灵?这是神话故事,当然不会记载在历史文献里了,说不定这块石头就是某个部落纪念姆比盖的图腾呢。”

圣比利博士点点头,说道:“这个也有可能,但我没有听说过非洲有部落以姆比盖为拜祭神灵,我怀疑热带雨林深处,应该有什么未知的秘密。”

牛皓凌笑道:“圣比利博士,你是一位生物学家,这些是历史学家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办正事吧。”

圣比利博士笑了笑,说道:“也是,牛先生说的对,我们还是先办正事要紧,不过这块石头照我估计,至少价值五十万英镑。”

话音刚落,吕伟已经麻利的将石头揣进了怀里,然后大声喊道:“喂喂喂,大家快点四周搜搜,说不定还有石头呢。”

牛皓凌望着圣比利博士闪躲的目光,心里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这个圣比利博士似乎知道一些什么,不然为什么一口咬定这里有什么未知的秘密?而且他似乎对非洲历史太过于了解了吧?

其他人倒是没有牛皓凌这种心理,他们四散分开,仔细在附近找了一圈,四周除了高耸入云的古树以及老树盘结的根茎外,几乎找不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牛皓凌也心情去逼问圣比利博士到底心怀什么鬼胎,他现在只想赶紧找到那只金鹰,然后尽快找金叶苜蓿带回去。

众人找寻一圈无功而返后,又再次继续向前搜寻着,楚怀轩一边前进一边跟圣比利博士说道:“博士,这里已经算是热带雨林深处了,不如我们就在这里扎营,这几天在附近找寻一下吧。”

圣比利博士点头道:“好,一切听楚团长的命令。”

楚怀轩大声喊道:“好了,大家收拾收拾,在这里扎营吧。”

很快,众人放下包裹,用手里的武器扫割出一块空地,在空地上扎好了帐篷,又将驱虫粉洒在了帐篷附近,这个帐篷并不大,勉强可以容纳所有人躺在帐篷里,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在热带雨林深处,倒也没人介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他们一群人全都挤在了一个帐篷之中。

有了落脚点,众人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在热带雨林深处有不少值钱的宝贝,这些宝贝主要来自于植物和化石,由于热带雨林空气湿润,不少化石都被绿植给包裹起来了,想要找到化石必须先清理掉碍眼的绿植,就这样,众人放下包裹以后,兵分三路开始寻找未经记载的蕨类植物。

楚怀轩带了两个人,圣比利博士带了几个人,牛皓凌和铁牛只身两人,分别进入了茫茫丛林之中。

“铁牛,我感觉圣比利博士好像隐瞒了什么,你觉得呢?”牛皓凌一边走,一边说道。

铁牛点头道:“嗯,我也感觉出来了,他似乎不是为了蕨类植物才进入热带雨林深处的,又或者说,他的主要目的不是蕨类植物。”

牛皓凌笑道:“他不会也是寻找金叶苜蓿吧?”

铁牛摇头道:“应该没有那么巧,刚才圣比利博士见到那个图腾石块流露出惊喜的神色,我怀疑他可能也在寻找上古遗迹。”

“上古遗迹?”牛皓凌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上古遗迹哪是那么容易找寻的,如果真想找寻上古遗迹,他完全可以聘请一支雇佣兵进来,聘请这么一支冒险者团队有什么用,真要是发现了上古遗迹,还有他这位博士什么事?

牛皓凌步步为营的清除着前方障碍物,眼神在四处搜寻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细节,他和铁牛花费了一下午时间,足足找寻了方圆十多公里,也没有见到金叶苜蓿的踪迹,甚至连一根鹰毛都没遇到过。

这个结果让牛皓凌的心情跌落低谷,本来找寻金叶苜蓿就看得是缘分,实在找不到,牛皓凌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怪他运气不好了。

“看那边,好像是圣比利博士。”站在树杈上的牛皓凌和铁牛,突然看到远处有四个人影在移动,赫然就是圣比利博士以及徒弟露丝、狙击手孙涛、厨师田玉伟。

从树上往下看,可以看出圣比利博士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植物上,而是一个劲的观察地表结构和岩石分布,这让牛皓凌心中的疑问愈发强烈起来,他真的很好奇,圣比利博士到底是在找寻什么东西。

返回营地帐篷,牛皓凌心中的疑问还是没有消弱,他不确定圣比利博士会不会对他们不利,而且就算真对他们不利,牛皓凌相信以自身的实力,也不会真的发生什么生命危险,毕竟圣比利博士本身没有任何武技。

牛皓凌想要提醒楚怀轩一番,又暗觉空口无凭,说话没有信服力。

随后几天,圣比利博士都是在观察沙地和岩石,不光是牛皓凌发觉出不妥,就连跟随他的孙涛和田玉伟,也是个个觉得圣比利博士似乎醉翁之意不在酒。

终于到了第三天,田玉伟忍不住追问了起来,正在吃饭的众人听到田玉伟的问话,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圣比利博士。

田玉伟问道:“圣比利博士,你这几天到底是在寻找什么?别告诉我们你是在寻找蕨类植物,我不相信蕨类植物会长在沙子里。”

田玉伟这几天纳闷坏了,他们累死累活的找寻蕨类植物,这个正主竟然一个劲的观察沙土和岩石,开始几天他还以为这是生物学的基础知识,可是渐渐,他就发觉出不对了,因为好几次发现蕨类植物,圣比利博士都是正眼都不瞧一下。

圣比利博士说道:“不瞒你们说,按照文献记载,因为地球经历过大破灭时代,所以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很难从地表上找到。”

楚怀轩疑惑道:“圣比利博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圣比利博士说道:“想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必须要找到古代的地下建筑,这样才有可能会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

基勒斯心中已经决定选择第二个,上报杀手派系邀功,到时候只要那些杀手把这个村子的村民全部抹杀丢入大海,那就没人知道是他告的密。

功夫派系这些年的影响力日渐式微,绝对不如杀手派系强横,而且杀手派系与黑客派系联盟,两个势力在欧洲的势力网都非常强大,只要攀上了这根高枝,还愁以后没法飞黄腾达?

“哥,这村子。”帕弗里观察出大哥有点打退堂鼓,不由得凑过去小声提醒了几句。

基勒斯照着帕弗里的脑袋便是一巴掌,骂道:“什么村子?你没看到牛先生在这里,还村子!还村子!我看你就是个傻子!”

帕弗里真的被基勒斯打懵了,他不知道牛皓凌是什么身份,当然不知道害怕啊。

说实话,基勒斯的心情还是非常紧张的,这件事任何一个环节操作失误,都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功夫派系的势力虽说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而且还有号称王级强者第一人的功夫之王存在。

基勒斯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冲着帕弗里说道:“告诉那个史密斯,我们的村子不卖了。”

“什么?为什么不卖了?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帕弗里当场急眼了。

要是帕弗里是自己亲弟弟,基勒斯真想一枪崩了他,整一个成事不足u败事有余的混蛋。

基勒斯说道:“牛先生喜欢这个村子是我们多哈家族的荣誉,我愿意将这个村子无偿的赠送给牛皓凌先生。”

村民们再次震惊莫名,这---这不是在做梦吧?喜利多村至少价值好几亿啊,基勒斯竟然说送就送了?

牛皓凌想了很久,都没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他想去追问基勒斯的时候,基勒斯以后躬身行礼,然后钻进轿车里扬长而去了。

三亿七千万美金?基勒斯嘴角挂起了冷笑。

在王级强者眼里,三亿多美金算个屁,只要他向杀手派系报出这个消息,别说三亿,就是三十亿也可以轻松获得,基勒斯可是听说过一件事,有个势力为了巴结牛皓凌,不惜赠送价值数十亿美金的赌场,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基勒斯已经可以相信躺在钱海中的美好感觉了。

至于他的弟弟,还是继续瞒着吧,这件事不能走漏任何风声,否则整个欧德集团都有可能给自己陪葬。

基勒斯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就消失在了村民视线里。

这些村民傻呆呆的望着他们眼中的‘傻桑’,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询问了,换句话说,从现在开始,喜利多村的所有权就归这个年轻人所有了。

在场中人最激动的还是爱莎,爱莎高兴的说道:“太好了,现在村子得救了,傻桑,你就是大海的儿子,是大海派你来拯救我们的。”

“傻桑!”

“傻桑!”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这些村民欢呼雀跃起来,当天晚上,所有村民在村口点燃一个巨大的篝火,一群人手联手开起了篝火晚会。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牛皓凌会说华夏语了,爱莎不由的喜道:“傻桑,你---你的记忆力恢复了?”

牛皓凌点点头,又摇摇头,用他不算熟悉的马耳他语说道:“算是恢复,也不算是恢复,只是恢复到了十三四岁,十三四岁以前的事,我已经全部想起来了,我叫牛皓凌,出生在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距离这么非常远。”

爱莎轻声念了几遍牛皓凌的名字,展颜笑道:“能想起来那就好,那---那---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说完这句话,爱莎很紧张的望着牛皓凌,她心里真的有些割舍不下这段感情,虽说这段感情来得很快,但却牢不可破的将她的心和他的心捆绑在了一起。

不光是爱莎,其实牛皓凌心里也很喜欢爱莎,对于只获得了十三岁记忆的他来说,爱莎就等同于是他的初恋,每个人都会对初恋非常在意。

牛皓凌摇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说不定还能再恢复一些记忆,还有喜利多村的事情还没解决,我需要等到这件事解决了再走。”

恢复了一点记忆的牛皓凌,内心里潜藏的那种狡诈与狡猾的心态重新萌生了出来,他仔细回想着基勒斯临走时的样子,心里暗暗起了怀疑,看基勒斯的样子,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很高,既然基勒斯想要替自己联系熟悉的人,那为何还要离开去联系呢?直接告诉自己联系方式不是更好?

就算他想邀功,只要将自己救出去了,还怕获得不了功劳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牛皓凌本来就是一个多疑的男人,想到这里,他也留了一个心眼,想看看基勒斯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而且他现在对喜利多村也非常关心,特别是哈桑老伯和爱莎,几乎算是他的家人了,如果不能解决掉喜利多村的隐患,牛皓凌说什么都不会离开的。

十三岁的牛皓凌,心里的正义感还是爆棚的,要不然他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哑女而捅死几名混混。

爱莎笑道:“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牛皓凌笑了笑,说道:“就算是荒漠,也是看着自己的家乡美,这是人类的思维惯性吧。”

爱莎说道:“今天我们还去卖工艺品吗?”其实在来的路上,爱莎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成为喜利多村拥有者的牛皓凌,怎么还会愿意去摆摊卖工艺品呢?

果然,牛皓凌开口说道:“今天先不去了。”

“哦。”爱莎的心情有些沮丧。

牛皓凌又说道:“今天你如果没事的话,我不如教你拳法。”

“拳法?”爱莎有些疑惑的望着牛皓凌。

牛皓凌点头笑道:“是的,又叫做华夏功夫,女孩子练习以后身材会更火辣,而且可以轻松打败男人。”

“是吗?”爱莎感到有些不敢相信。

牛皓凌笑道:“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这个拳法我小时候曾经偷学过,后来被我义父强行给禁制了,要是我记忆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或许真就将这门拳法给忘记了,算是你运气好吧,我正好是十二岁开始修炼这门拳法,十三岁练成,十四岁停练,十七岁遗忘。”

“这门拳法叫什么名字?”爱莎起了好奇心。

牛皓凌之所以教爱莎拳法,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他早晚要落叶归根返回华夏国,能让爱莎有了自保之力,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心理慰藉。

“这门拳法叫做咏春拳!这门拳法是由一位对南少林武功非常了解的武术大师五枚师太所创立的。后传授与弟子严咏春,所以叫做“咏春拳”。”牛皓凌说道:“走,我们去村口,咏春拳入门与大成非常容易,女孩子使用这门拳法也非常有威力。”

“好!”爱莎经常在电视里看到华夏功夫,现在突然能够亲身学习,让她心里又惊又喜,特别是在昨日,那些能瞬间将村民成片放倒的保镖,竟然打了牛皓凌两拳都没奏效,而且牛皓凌的力气非常大,爱莎无形中将这等奇景归结到了神秘的华夏功夫之上。

两人来到喜利多村北侧的椰林里,牛皓凌将几颗不少细的椰汁掰下来,弄成一尺长短,然后手指迅速刺入一棵直径二十公分左右的椰树中,不一会儿,已经做好了一个活的木人桩。

“咏春拳木人桩是将小念头、寻桥、标指三套咏春拳的攻法手法、步法、腿法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模拟练习,可以培养出咏春拳的实战意识与技击意识。通过练习木人桩,你可以将咏春拳的所有手法脚法揉合到自由搏击中去。所以每天木人桩练习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

牛皓凌先手把手的教了爱莎两个小时的咏春拳基本套路与手法,然后开始传授咏春116式木人桩法,像是咏春拳这门拳法,只能算是柔性外家拳的一种,哪怕没有师傅传授,想走形也非常难,只要领悟了咏春拳真正的技击特点,完全可以无师自通。它不像是内家拳那样要求很高,所以才能在世界各国很多的推广开来。

不得不说,爱莎的领悟力还是很高的,或许是因为她对华夏功夫太过憧憬,牛皓凌所教的每一个动作,爱莎都牢牢的记在心里,在脑海里不知道演练了多少遍,然后在亲自演练时,令牛皓凌直呼她是天才。

难道是因为女人心思缜密的关系?练习咏春拳会事半功倍?牛皓凌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他记得小时候自己练习的时候,单单是基础动作就练习了差不多一个月。

“咏春拳最大的特点就是快,招法快如闪电,手法之防护风雨而不透,是一门攻守兼备的拳法,想要尽快拥有技击能力,除了不间断的练习练习基础套路小念头、寻桥和标指外。还要充分了解挡四门原理,这在咏春拳里又被称之为四门。”

“所谓四门,就是在身体的正面划出一个四方形的面积,然后再在此四方形面积内划分为4块面积均等的方形区域作为对方攻来时各种格挡法的依据,仔细看我给你示范。“四门”的标准是高不过眉、宽不过两肩、低不过腿。”

牛皓凌完全采取着灌鸭教育,一天的时间,他几乎将自己所练习的咏春拳一股脑的传授给了爱莎,没有一丝的保留,毕竟现在还有许多未知的因素影响着他,除了喜利多村事件,还有诸如他为何会出现在地中海海域国家,他为何会失忆?基勒斯为何见到他那般恭敬,他十三岁以后的记忆到底是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都困惑着牛皓凌,让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探明真相,而一向谨小慎微的牛皓凌,很明显不会像是二杆子一样的跑出去询问别人。

到了晚上9点钟,牛皓凌将咏春拳最难的藤圈手教给了爱莎以后,和爱莎一起回到了村子。

修炼了一天拳法的爱莎尽管内心兴奋,可身体却是无法承受这种高负荷运动,一躺在床上,她只觉得浑身酸痛不已,连动弹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了。

“睡觉了吗?”门外传来牛皓凌的敲门声。

“啊,还没有。”爱莎轻声说道:“我现在没法下床,你有事吗?”

“怪我疏忽,我忘记了一件事,前三天我必须要给你活血通络,否则会影响到你今后的修炼,你打开门吧,我带了一瓶酒,先给你舒展开经络。”牛皓凌略带一丝抱歉的说道。

“我下不了床呀,你---你能自己开门吗?”爱莎略带一丝娇羞的回答道。

基勒斯心中已经决定选择第二个,上报杀手派系邀功,到时候只要那些杀手把这个村子的村民全部抹杀丢入大海,那就没人知道是他告的密。

功夫派系这些年的影响力日渐式微,绝对不如杀手派系强横,而且杀手派系与黑客派系联盟,两个势力在欧洲的势力网都非常强大,只要攀上了这根高枝,还愁以后没法飞黄腾达?

“哥,这村子。”帕弗里观察出大哥有点打退堂鼓,不由得凑过去小声提醒了几句。

基勒斯照着帕弗里的脑袋便是一巴掌,骂道:“什么村子?你没看到牛先生在这里,还村子!还村子!我看你就是个傻子!”

帕弗里真的被基勒斯打懵了,他不知道牛皓凌是什么身份,当然不知道害怕啊。

说实话,基勒斯的心情还是非常紧张的,这件事任何一个环节操作失误,都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功夫派系的势力虽说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而且还有号称王级强者第一人的功夫之王存在。

基勒斯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冲着帕弗里说道:“告诉那个史密斯,我们的村子不卖了。”

“什么?为什么不卖了?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帕弗里当场急眼了。

要是帕弗里是自己亲弟弟,基勒斯真想一枪崩了他,整一个成事不足u败事有余的混蛋。

基勒斯说道:“牛先生喜欢这个村子是我们多哈家族的荣誉,我愿意将这个村子无偿的赠送给牛皓凌先生。”

村民们再次震惊莫名,这---这不是在做梦吧?喜利多村至少价值好几亿啊,基勒斯竟然说送就送了?

牛皓凌想了很久,都没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他想去追问基勒斯的时候,基勒斯以后躬身行礼,然后钻进轿车里扬长而去了。

三亿七千万美金?基勒斯嘴角挂起了冷笑。

在王级强者眼里,三亿多美金算个屁,只要他向杀手派系报出这个消息,别说三亿,就是三十亿也可以轻松获得,基勒斯可是听说过一件事,有个势力为了巴结牛皓凌,不惜赠送价值数十亿美金的赌场,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基勒斯已经可以相信躺在钱海中的美好感觉了。

至于他的弟弟,还是继续瞒着吧,这件事不能走漏任何风声,否则整个欧德集团都有可能给自己陪葬。

基勒斯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就消失在了村民视线里。

这些村民傻呆呆的望着他们眼中的‘傻桑’,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询问了,换句话说,从现在开始,喜利多村的所有权就归这个年轻人所有了。

在场中人最激动的还是爱莎,爱莎高兴的说道:“太好了,现在村子得救了,傻桑,你就是大海的儿子,是大海派你来拯救我们的。”

“傻桑!”

“傻桑!”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这些村民欢呼雀跃起来,当天晚上,所有村民在村口点燃一个巨大的篝火,一群人手联手开起了篝火晚会。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牛皓凌会说华夏语了,爱莎不由的喜道:“傻桑,你---你的记忆力恢复了?”

牛皓凌点点头,又摇摇头,用他不算熟悉的马耳他语说道:“算是恢复,也不算是恢复,只是恢复到了十三四岁,十三四岁以前的事,我已经全部想起来了,我叫牛皓凌,出生在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距离这么非常远。”

爱莎轻声念了几遍牛皓凌的名字,展颜笑道:“能想起来那就好,那---那---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说完这句话,爱莎很紧张的望着牛皓凌,她心里真的有些割舍不下这段感情,虽说这段感情来得很快,但却牢不可破的将她的心和他的心捆绑在了一起。

不光是爱莎,其实牛皓凌心里也很喜欢爱莎,对于只获得了十三岁记忆的他来说,爱莎就等同于是他的初恋,每个人都会对初恋非常在意。

牛皓凌摇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说不定还能再恢复一些记忆,还有喜利多村的事情还没解决,我需要等到这件事解决了再走。”

恢复了一点记忆的牛皓凌,内心里潜藏的那种狡诈与狡猾的心态重新萌生了出来,他仔细回想着基勒斯临走时的样子,心里暗暗起了怀疑,看基勒斯的样子,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很高,既然基勒斯想要替自己联系熟悉的人,那为何还要离开去联系呢?直接告诉自己联系方式不是更好?

就算他想邀功,只要将自己救出去了,还怕获得不了功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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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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