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七章 噬魂空间
恶魔之子,天生黑,超级黑。
天生如此,这不是罗冲能够决定的。
生命磁场的事情暂且放到一边,接下来,就该开启恶魔左眼的另一项功能了:噬魂空间。
“还是需要一个人的生命能量才能开启,小主人你同意吗?”泡泡问道。
“同意,开了吧。”
罗冲点头,并且做好了眼眶发烫的心理准备,但在几秒过后,却没有任何痛苦的感受,反倒是脑袋里激荡起了一股清凉之意,自然而然地也就‘看’到了一个面积不大的特殊空间。
一个直径六米的圆形平台,地面上刻画着无比复杂的奇形图案与字符,隐含着某些玄妙规律,反正罗冲是完全看不懂。
中心位置雕刻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头颅,这一秒看它是静止不动,下一秒又好像出现的一点改变,与刚刚所见有了些不同。
说不准,似乎只是一种幻觉……
圆形平台的周围则被重重浓雾所笼罩,灰黑色的浓雾,层层叠叠,极其浓厚,罗冲的‘视觉’根本无法穿透。
“这个平台就是噬魂空间吗?”罗冲低声问道。
“是啊。”泡泡回道:“不过,它只是最为原始的一种状态,随着小主人的实力越来越高,还要以更多的生命能量喂养它,它才能逐渐扩展,变得越来越大。就目前阶段来说,倒也是够用了。”
看着这个直径六米,高度差不多也是六米的圆柱形封闭空间,罗冲灵光一闪,立即问道:“除了能把活人抓进来进行吞噬,没有生命的东西能不能拿进来啊?”
“当然可以。”泡泡答道:“没有生命的东西若是进不来,那些猎物穿在身上的衣服,以及衣服口袋里的东西如何处理?当然也要跟着猎物一起进来啊。”
“这就是说……”
罗冲心中大喜,眼中激荡着无限期盼与兴奋,一瞬间就把刚才的愤慨全都忘记了:“这个空间等同于一个储物空间,也可以用来装东西喽?”
“那当然。”
泡泡瞟过来一个少见过怪的鄙视眼神:“恶魔之眼这般强大的魔器,若连最最基本的储物功能都没有,那就太可笑了吧?”
身为恶魔,她在地狱里见多了各种各样的储物器具,当然不觉得有什么可在意的,但对罗冲来说,玄幻小说里才有的储物器具简直就是现实中的超级神器。
“这么大的一个空间,能装得下多少东西?以后搬家,根本不用花钱请搬家公司来了……”
心里闪动这些念头,罗冲从桌子上捞起水杯,心念一动:进去!
一点难度都没有,激活后的噬魂空间也就等于正式认主了,就是只需要罗冲心念一动,便能把东西送进去,或是拿出来。
进去!
出来!
“哈哈哈哈……”
只在几秒内,罗冲也就连续试验了十几次,玻璃水杯在自己手中不断消失,不断闪现……
随后,又把自己的双肩背包,旧衣服,手电筒,电脑椅,甚至就连两米多高的大衣橱都能极为顺利的送进噬魂空间。只不过,大衣橱分量太重,装进去的时候只需以手掌轻轻触碰它就可以做到毫无声息,但在拿出来的时候,由于自己力量不够,根本抱不住它,轰隆一声砸落地面,险些把它摔散了架,更是差一点炸烂自己的左脚背。
看着罗冲在屋子里发疯一般不停尝试着把各种东西拿进拿出,泡泡觉得相当无聊,坐在电脑桌上,白白胖胖地两条腿晃悠半天,终于憋不住说道:“我的小主人,不要再玩了,很无聊哎。跟你说吧,只要是体积不超过噬魂空间的物体,不管它是什么,不管它有多重,都可以装进去的。”
“好的,我知道了。”
罗冲兴奋异常,得到这样一件宝物,若能做到心如止水那才叫奇怪呢,便问她:“三个人类的生命能量,被你,真视之眼和噬魂空间全都用光了,也不可能再开启其他功能了。那你说,接下来应该干什么?”
“当然是出去寻找更多的猎杀目标,吞噬更多的生命能量强化你的体质啊。”
泡泡大声说道:“小主人,你不要这么不求上进好不好,即便没有魔主大人三个月杀十人的强迫性指令,你也应该想尽办法尽可能多的收集灵魂。在这个星球上,好多钞票,好多美女,好多金银珠宝都在等着你前去索取呢,但前提是,你必须尽快的强大起来。”
“我不是不求上进好不好。”
罗冲坐到自己的单人床上,颇为感慨地轻声说道:“一个多小时之前,我还是普普通通一个摆地摊的,高中都没毕业的小人物。冷不丁的来了这么大改变,总得让我适应一下吧?”
“什么时候才能适应好呢?”
泡泡撅起小嘴,小声嘀咕:“泡泡期望着看到你赚到很多钱,才能带着我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的享乐一番。憋在你这个小屋子里,太没趣了。”
“让我想想……”
罗冲低下头,仔细琢磨了一番,几分钟后也就做出了决定:“好,第一个猎杀目标,我已经选好了。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些琐事都必须处理利索。”
“没关系,泡泡帮你!”
泡泡挥舞钢叉,立即振奋了起来。
这样的一个小恶魔,她的责任就是在主人耳边不停地蛊惑他,诱惑他,无所谓好事还是坏事,最最关键是的,小主人应该尽快强大起来,她的生命才会变得更加精彩……
半小时后,罗冲出了门,先来到海边风景区自己的摊位那边。由于今天没有出摊,属于自己的那处位置当然是空着的。
“罗冲,你没事吧?”
左右两侧比较熟悉的几个摊主立即围了过来,其中的王叔是一个热心肠,在这一片人缘很好,他关切问道:“那三个家伙没有打你吧?”
“没有。”
罗冲摇摇头,故意表现出一副垂头丧气萎靡不振的样子,低声叹道:“王叔,张姐,你们也看到了,他们隔三差五跑来捣乱,一次比一次过分,我在这里,真的干不下去了,甚至有可能连累到你们都不能正常做生意了。”
这么说倒不是客气话,只说隔三差五一泡屎拉在这里,罗冲自己必须强忍着恶心打扫干净,周围的几家摊位也会觉得恶心和丧气啊。做生意的人尤其讲究这些,即便是摆地摊这样的小生意。
两个多月相处下来,罗冲的难处,王叔等人全都看在眼里,说实话,若是摊到自己身上,这样的生意真的没法做了。
不就摆个地摊嘛,本就赚不到多少钱,何必忍受这一份屈辱,何必遭这样一份罪呢。
王叔试探着问道:“罗冲,你的意思是,这个摊子不打算干了?”
“嗯。”
罗冲点头回道:“我想转让出去,去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老老实实上班工作比较好。王叔,我得罪的人很有钱,咱们这样的老百姓,根本斗不过他。”
“是,是,贫不与富斗,你确实应该躲一躲。”
王叔也是实话实说:“再这样折腾下去,若被那些家伙捅了刀子,可真就吃大亏了。罗冲啊,你这个决定,王叔也同意,你若是真打算转让摊位,不出一个星期,我就能帮你找到买家。这个转让费嘛,最起码也能拿到三万。”
“那就麻烦王叔了,这件事你帮我张罗吧,谈定了,那就给我打电话,我过来办手续。”
罗冲相当痛快的点头答应了。
不要小看了海边风景区的这些摊位,实际上,很多人都在盯着这样的机会呢。两个多月前,老妈她到处求人托关系,也是花了两万多才把这个摊位拿到手。所以,王叔刚才所说的三万元转让费,还是相当公道的。
有了恶魔之眼,自己的人生定然是再不普通,当然不能在这里继续摆摊了。
况且,表面来看,自己也算是被光头红毛他们三个逼走的,怎么说都是个受害者。过几天,他们的亲人以失踪案报到警局,即便有警察找到自己头上,也有理由对付:我是受害者,巴不得他们倒大霉,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没能力让他们三个神秘失踪……
嗯,这么说就行了。
海边摊位的事情委托给王叔处理,随后,罗冲乘公交车,又去了本市的电子市场。
来这里的目的是:购买电击棒!
电击棒这种东西,虽然也属于违禁品,但在电子市场基本已是半公开销售的物品,全都是明目张胆的摆在柜台里呢。
只不过,威力稍小一些的大都是手电筒之造型,威力大的,才需要藏在橱子里。
价格真是便宜啊,塑料壳的‘手电筒’,瞬间放电时的电压可达到几万伏,要价才九十元;金属壳价格稍贵些,一百多,瞬间放电时可达到几十万伏。
若是达到百万伏,只需一下就能把一个彪形大汉放倒在地,甚至有可能造成心脏停顿,脑干神经麻痹引发呼吸停顿等生命危险,碰到那些身体本就虚弱的人,比如心脏病什么的,一下搞死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东西对于守法公民来说,肯定不应该无缘无故使用它,但有的时候,经常下夜班走夜路的女士们若在包包里准备一个倒也可以,伤害歹徒总好过被歹徒伤害不是吗。
当然了,若是胆量不足,自己掏出来的时候,手一哆嗦掉落在地,又被歹徒抢了去,后果那可就……
这种事不能以是非对错来评价,因人而异吧。反正,菜刀是用来切菜的,但同样还能砍人呢。
美国不禁抢,越是正正经经的好人越容易买到各种枪械,那可比电击棒厉害多了,也没见人家水深火热民不聊生。
所以说,制造罪恶的不是某种工具,而是人心。
罗冲花了一千多,买了三个质量最好,功率最大的电击棒,也就是一下能把壮汉放倒的那种。
下一步,就该去寻找下手目标了,但必须先把目标制服,让他失去抵抗能力,才能抓进恶魔左眼的噬魂空间。
暂时来说,罗冲没有渠道买到威力更大的武器,那就只能是电击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