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第二章的注解

(一)关于第二章的注解

注一:雷震,国民革命军教导总队第三旅上校副旅长。四川蒲江人。1937年12月12日率孤军与日军近卫师团在南京城进行巷战,血战殉国。追赠少将。

注二:谢承瑞,国民革命军教导总队第一旅二团上校团长。江西南康人。法国里昂中法大学陆军专业毕业。南京保卫战之初所部与八十七师二六o旅防守工兵学校。12月9日,防守淳化的五十一师败退回城,在尾追的日军第九师团的猛攻下阵地失守,遂退入光华门与八十七师、一五六师、宪兵教导二团等坚守城垣,并迫退城外日军。12月10日于光华门两度击退破城日军,歼灭残敌,但亦在战事中受伤,12月13日凌晨奉命向下关方向撤退,于挹江门因身体虚弱被拥挤失控的人群踩倒身亡。追赠少将。

注三:萧山令,南京宪兵司令部副司令兼代理首都警察厅厅长、南京市长(1937年12月担任)。湖南益阳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南京保卫战时负责防守上新河,雨花台,光华门等阵地。12月12日上午,萧山令率部与日军激战杀伤当日全部进攻日军,准备同日军巷战时,接上级命令撤退。该日夜于仪凤门外又指挥宪警与追敌激战,渡江时为日军汽艇机枪扫射中弹受伤,拔枪以最后一弹自戕,壮烈殉国。后追晋中将。

注四:日军进攻南京时,共计兵力五万余人,中**队总兵力十余万人。日军攻入南京后,南京城中尚有九万被围困的**。

日本人意识到,要杀死如此多的中国战俘绝非易事:处置一千、五千甚至一万人,即使是解除他们的武装也是极其困难的,如果战俘制造麻烦,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消灭全部中国战俘的命令不仅被印成文件,而且散发到低级军官的手中,要求所有士兵坚决执行。

例如,1937年12月13日,日军第66大队就接到了如下命令:遵照旅指挥部命令,所有战俘要全部杀掉,执行办法:把战俘分成每一百二十人一组,一组一组枪毙,战俘关押区必须严加警戒,我们的意图绝不能让战俘发觉。由于人力有限,日军极力编造骗局,先是向战俘们许诺:只要停止抵抗就会受到良好待遇,哄骗**士兵向日本占领军投降,然后将他们骗至南京附近不同的地方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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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民国的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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