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芸芸众生(上)
我是芸生,阎王的妻子。我们的相遇成亲,都只不过是玉帝醉后的一句空口。
可是君无戏言。
不然我区区一介无名无份的小仙子,又如何能嫁给那样尊贵的阎王。
别人恐都嫉红了眼吧。说我这无能之仙,怎生了这般好运气,说我这副修为这张脸,怎么配得上他。
我怎么配得上他,我接了圣旨,从云霄宝殿出来,遇见了他。
一袭黑色衣衫,不同于仙人的白衣凛凛,他的黑衣制作精美。
他是个极重名利的人吧!此时心里一定很不想娶我这么掉价的女子。我想,若是与他说说,也许我就不用嫁到地府那样不见阳光的地方。
‘阎王,你是不是也不想要这桩婚事,不如你去找玉帝,求他取消了这门婚事吧!’我自顾自的地说,地府好可怕,到处都是鬼魂飘啊飘地,我不要住在那里。
‘君无戏言。’他说。
他长得可真好看呐!我从来都以为我家山前的小狐狸宝儿是最俊的男子了,他竟要比宝儿更胜一筹。一头黑发泄在肩上,也不沾染什么,只有一支玉簪冠着,眉眼如画,面目星月,浓墨重彩细描淡画也勾不出那样的风华。他手心里,一朵带着露珠的天女玉兰,我倒奇怪,也不记得天宫里何时有这样一种花,许是百花上仙的新孩子吧。后来我知晓,他喜欢向百花上仙讨要花,是因为地府里没有花的。
他的转身便走,留下我一个仙站在那里。有几片花瓣落了下来,那是他身上所带的,他竟也不拂下身上的落花。落花荫里,空留下一袍黑色。我与交好的仙子说他的奇怪,一个仙人,不选择什么淡色衣衫,偏要穿什么黑色的,真是怪仙一个。仙子撇撇嘴,满眼是对我的鄙夷,她说,
那是他的皇子官服。
我定是呆在不落里久了,竟连阎王是玉帝的孩儿也不知道。
婚期也快,转眼便至,我嫁与他做妻。
我想,在洞房花烛里,我们紧紧相拥,抵死相赴,至此,以后便不是那种无关紧要的关系了吧。
相敬如宾,恐是人间许多女子的梦想吧。
我不愿如此,山精为仙,性子还是拴不住的,我便是那个中翘楚。我自生于不落之后,游玩修炼,好久才成仙,可是辜负了不落这座仙山。他让我感觉自己可有可无。我无论做什么,他也是笑笑,然后替我处理好烂摊子。我说:
‘总是叫你阎王,太不好听了,不如我叫你,叫你,嗯~’我是有取名盲目病的,我看见他那一身黑袍,想起一种味道,那是一个番邦商人进贡的粉末,我沏着喝了,竟觉得那味道绕口浓香,那物似叫可可。
‘叫你可可吧!’
他点头说好。
这时,我明白,相敬如宾,也是一种不喜欢。
他不会爱我的吧!因为那个男子会这样容忍自己的妻子做这般不入流的事。
在哭诉墙的另一侧,我总是听到相爱的人诉说自己的不幸,无数痴男怨女,我听得热血沸腾,便开始向往那轰轰烈烈,缠绵入骨的爱情。我幻想着我和他的各种浪漫,然后讲给他听,那万年不变的表情,让我简直想要发疯。
终于,我萌生了更大胆的想法:去人间。他却突然抓住我描述得手舞足蹈的手腕,难得的变了脸色,告诫我绝对不可以!我愣住了。
可能是我的劣根性吧,越是不让做的事,偏要去尝试一番,我不顾鬼差的阻挡,去了人间。
我失手杀了人间的王,人间大乱。于是,玉帝派兵捉拿我。
我见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