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子

第一章 楔子

“操你娘的,”屋里的男人恶狠狠的大骂,挥动著手臂,“老子爱干嘛不用你来管!快点把钱拿出来,别耽误老子的大事!”

女人苍白著脸,双手紧紧护住腰间的暗袋,毫不退让的怒视对方,“不行!这是我们一家四口买米的钱,给你拿去输光了,两个孩子吃什麽?!你一个大男人,有本事自己挣钱去!”

男人恼羞成怒,用力抓住女人的胳膊,“他娘的,你敢看不起老子?等老子赢了钱,发了大财,想要什麽有什麽!废话少说,你给不给?!”

“我就是不给!”

“妈的,你找打!”

男人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打了过去,女人吃痛之下踉跄退後。两人立时扭打起来,不时伴随著瓦罐破裂、桌椅侧倒的声音。屋外,一双纯净的眼眸透过门缝,默默看著这一幕,下唇已经咬出了血印。

男人一心夺钱,下手又急又重,女人虽然拼命抵抗,但还是无法阻止对方。只听嘶啦一声,男人扯破女人的衣服,将钱袋抢到手里。女人大急,右手一挥,在男人脸上抓破四道血痕,“把钱还给我!”男人大怒,咚的一脚把女人踹倒,“贱人,尽敢还手,老子今天打死你!”

“爹,不要打了!”屋外的胡小毛再也忍不住,猛的推门冲了进去,扑在母亲身上,瘦小的身子却透出一股强大的气息。胡富贵愣了一愣,“小兔崽子,老子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插手!”话虽如此,但毕竟舍不得对自己宝贝儿子动手,将来还得靠他养老送终呢。看看天色不早,西街那帮朋友说不定已经开赌,一念及此顿时浑身瘙痒,仿佛看见无数铜板在灿灿发光,骂骂咧咧的踢开门扬长而去。

胡小毛听著父亲的脚步声走远,抬眼看见母亲胡刘氏头发蓬乱,脸色极为苍白,心中大痛,“娘,你没伤著罢?”

胡刘氏和儿子四目交接,刹那间无数往事从心头掠过,鼻尖一酸,两行泪水夺眶而出,抱著胡小毛大哭起来。她十五岁嫁入胡家,生有一儿一女。大女儿胡小花已有十三岁,小儿子胡小毛十岁,都孝顺懂事,聪明伶俐。一家人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但自从八年前胡富贵染上赌瘾後,从此家无宁日,迅速破败,最後落得个变卖祖业,身无片瓦的下场。如今全家人搬来城西的贫民区租人房子暂住,已有六年。家产败坏之後,胡富贵依然游手好闲,每日和一帮狐朋狗友喝酒耍钱,不到输光、喝光不入家门。胡刘氏见丈夫如此不长进,已经对他彻底死心,如果不是为了一双儿女,她早设法就离开。一家人的吃、穿、用和房租,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全要落在她的肩上,靠她的双手挣取,其中的艰辛苦楚,万般滋味,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

母子二人抱头大哭了一场,心情稍稍平静下来。胡刘氏抬头看看满屋狼籍,叹息一声,转眼想到这个月的米钱和房租钱已被丈夫抢走,心情更是沈重不堪。但她决非一软弱女子,即使是为了一对儿女,也不能够轻易向苦难屈服。当下强做笑颜,叫胡小毛去找同伴玩,自己整理房间。

胡小毛低走到街上,心情郁闷,刚才父亲对母亲挥拳相向的那一幕在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不禁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後决不做跟父亲一样的男人,一定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他今年只有十岁,小孩子本来就不会过多考虑心事,走了一会自然而然抛开种种不快,看了一眼天空,“哎呀,郭先生已经开始讲课了!”放开脚步,一溜烟的跑向位於城南的南山学堂。对他来说,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过去如此,将来也可能如此。但命运之轮,在当事人无法窥测的地方,开始缓缓转动了。

南山学堂是建阳镇上三所私塾之一,讲课的郭敬之先生满腹经纶,通古博今,对孔孟学说颇有见地,治学严谨,当地的富豪商贾的子孙有一半左右是他的弟子。古时很讲究尊师重道,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郭敬之在镇上也算一个名人,有时候讲话比知县还有份量。

南山学堂位於无名巷尾,四周垂柳环绕,矮墙青瓦,花香扑鼻,院中隐隐传出读书声。胡小毛一路快跑来到学堂後门,立定喘了口气,才轻轻拍门。紫漆的木门咿呀一声打开,显然早有人在此等候,人影一闪,一个身穿水绿色绣花长裙的小姑娘跳了出来,上下扫了他一眼,嘟著嘴道:“你又跑到哪里偷果子了?也不叫上我。害人家等了这麽久,我要罚你!”她肤色白皙过人,额头光洁,一双水灵灵的杏花眼清澈见底,容貌秀丽,虽然才有**岁,已是一个美人胚子。

她是郭敬之的独生爱女郭月,生性顽皮,最爱捉弄人,经常惹是生非。郭敬之对再顽劣捣蛋的学生都有办法,偏偏对女儿无计可施,不知道怎麽教育。好在镇上的居民对他十分敬重,即使郭月捅了天大的篓子,众人看在他的面子上,也不会和这小姑娘认真计较。谁知这样一来,倒让郭月愈加胡闹了。

胡小毛苦笑道:“大小姐,我哪有心情去偷人家的果子?是因为家里有事来迟了。我发誓,如果有一字虚言,天打五雷轰。”他十分喜爱这个小女孩,把她当作妹妹来看,两人经常一起抓蜻蜓、捉迷藏、玩焰火。

郭月凑过来,黑漆漆的眼眸对著他的眼睛看。胡小毛坦然相对,突然鼻端嗅到一股清甜怡人的体香,眼前是一张秀丽如花的小脸,心头莫名的跳了一跳,脸上热了起来。郭月双掌一拍,得意的道:“小毛哥,你脸红了!肯定是撒谎骗人!”胡小毛搔搔头皮,辩解道:“我才没有撒谎呢,谁骗人谁是这个!”说著比划了一个乌龟爬行的手势。

“鬼才相信你,除非……”

“除非什麽?”

郭月嘻嘻一笑,娇声说:“除非你答应我做三件事!”

“三件事?”胡小毛吐了吐舌头,“如果你叫我去偷师母的胭脂水粉,我可不干!”郭敬之的夫人是大家闺秀,温柔贤惠,亲切大方,胡小毛从不敢在她面前撒野,比对待郭敬之还要尊敬。

郭月嘴巴一撇,“哼,胆小鬼!放心好了,我不会叫你去偷胭脂的。”心底偷偷加了一句“我不会自己去拿吗”。两人之间嬉笑惯了,胡小毛也不当回事,加上急著去听课,无奈答应说“好吧。”两人伸出小指拉勾,算是最後定下了誓言。他们都没有想到,当履行这个承诺的时候,已经是十年之後。

进入学堂後门,穿过後院,经走廊、天井,再过大堂,就到了郭敬之日常讲学授课的厢房外。今天讲的是《论语.里仁篇》中的一段,学生们正在集体朗读“……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於是,颠沛必於是。”郭敬之待学生读完,逐句解释道:“夫子说‘富裕和显贵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就不会去享受它……’”。从半开的窗子望进去,满屋子的学生人人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聆听先生的教诲。

胡小毛并不进屋,而是走到窗下站定,郭月自己跑去玩了。郭敬之眼角余光看见他的身影,讲课中微微一笑,点头示意。这麽多学生之中,他最满意的竟是窗外这个贫寒坚强的记名弟子。屋里的学生虽然表面上个个刻苦听讲,但他十分清楚这些非富即贵的子弟,一旦离开他的视线,那是决不会花费一丝一毫的时间在读书功课上的。

胡小毛家中一贫如洗,本来是无钱供他上学堂的,但他自幼非常羡慕能够读书写字的人,三年前某日偷偷翻墙进入学堂,蹲在窗下听讲。一次两次之後,终於被郭敬之发现。经过一番询问,了解胡家的情况後,郭敬之被他强烈的求学愿望打动,同意收他为记名弟子。不料郭敬之的举动遭到其他学生家长的一致反对,他们认为自己的後辈和一个贱民的孩子同席求学,简直有辱身份。郭敬之於是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胡小毛在窗外听课,不和其他学生一起列席,至於他的学费则通过整理书籍、打扫庭院、护养花草等方式代替。这样一来,反对者自然无话可说,胡小毛也就名正言顺的留了下来。他深知这个机会来之不易,读书时比他人刻苦用功十倍,加上手脚勤快,深得郭敬之赏识,小小年纪已通读唐诗宋词,开始涉猎诸子百家典籍。郭月虽然爱和他嬉戏玩耍,也知道他听课的时候决计不会分心,所以也不来骚扰他。

上午讲了《论语》,中午稍事休息,接著讲《唐诗三百首》。

郭敬之先让学生复习了七言律诗的平仄用法,开始出题目考问,“子信,我之前讲过几首七言律诗?”

坐在前排的一个肥头大脑的小胖子身子一颤,战战兢兢的站起来,一边擦拭额头的汗水,一边用求援的目光偷瞄身边的同伴。其他人见他目光扫视过来,避之惟恐不及,或假装低头思考,或仰首望天喃喃自语,或玩弄笔墨,全当做没看到。小胖子气得暗中大骂,这帮家夥居然不给一丁点暗示,不是存心让我难堪吗?犹豫半响,低声说:“先生好象……好象讲过七,不对,八首吧。”

郭敬之摇摇头,“不对,之前我一共讲了十一首七言律诗。昨天讲的你可还记得?”

小胖子浑身冒汗,拼命眨著两颗小眼珠,“昨天……昨天,对啦,先生讲的是李、李白的,李白的……”

“错了!是李商隐的《筹笔驿》。看来你回去後没有温习过功课,罚你抄写功课二十遍。明天来学堂的时候我要检查。”郭敬之暗叹,怎麽这些学生没一个长记性呢?小胖子低声应“是”,坐了下来。郭敬之再问:“你们谁能把这首唐诗背诵出来?”

满堂寂静,针落可闻。

“先生,我来背!”窗外的胡小毛忍不住出声,“‘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常为护储胥。徒令上将挥神笔,终见降王走传车。管乐有才原不忝,关张无命欲何如。他年锦里经祠庙,梁父吟成恨有余。’”一首诗念完,心中微微有些得意。面对屋里众“同窗”威胁的眼神,自豪的挺了挺胸膛。他自懂事起就饱受歧视、鄙夷、不屑等等目光的礼待,自然不惧。

“好!”郭敬之嘉许的点点头,“我们再以这首唐诗为例,来分析它的平仄用法。”……

终於上完了课,小孩子们如出笼的鸟儿,欢呼著跑出学堂。胡小毛留下来收拾课堂,又帮助先生整理了部分旧书籍,才最後离开。

转过巷口,迎面被四个人拦住。为首的正是今天在课堂上出丑的小胖子,其他三人是他的死党,都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胡小毛心叫不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刚想转身溜走,才发现退路也被两个“同窗”截断。六个人面带冷笑,不怀好意的逼近。

胡小毛暗暗叫苦,高声问:“李子信,你们想干什麽?”

“干什麽?”小胖子李子信狞笑道,“臭小子,当然是教训你一顿!你这穷鬼,混进学堂也就罢了,居然敢把大爷我英明神武的形象比下去!是可忍,孰不可忍!今年大爷我就要灭灭你嚣张的气焰,让你知道该怎麽本分做人!”“就是嘛,这小混蛋这麽爱出风头,哪里把老大你放在眼里!”“臭小子,你死定了!”其他小孩纷纷起哄,个个摩拳擦掌,气势汹汹。

胡小毛在贫民区长大,那里的小孩从小就在拳头和鲜血中挣扎,打架简直就是生存的一部分,和吃饭睡觉一样自然。他一看对方的架势和神态,就知道这些人没有打架的经验,拳头无力,相互之间配合不够默契,无法发挥全部的力量。如果以一敌六,自己最不济也可以打倒两个人後再跑。但转念一想,这样一来势必成为李子信等人对头,以後既要防备他们的报复,又要提防他们在课堂上捣乱,那就麻烦不断了!

李子信见他呆呆站著不动,以为他吓傻了,心中大喜,砰的一拳打去,正中胡小毛的鼻梁。胡小毛哎呀一声惨叫,双手捂著面门倒在地上。李子信打人之前其实心里惴惴,没想到对手居然不堪一击,只是一拳就被放倒,兴奋地大叫:“快打死他!”众人一哄而上,对著地上的胡小毛大打出手。胡小毛双手护头,身子蜷缩成一团,以肩背手脚默默承受众人的踢打。

李子信打了几拳,见胡小毛一声不吭,心里头实在是不解恨,不知怎麽的一股凶戾之气直冲脑门,弯腰捡起墙边的半截砖头,照著胡小毛的脑袋狠狠的敲了下去。

胡小毛根本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用砖头,猝不及防下只觉手腕和後脑处同时传来一阵剧痛,两耳作响,差点当场晕倒。李子信一击下去,看见胡小毛後脑处涌出鲜血,心头一跳,砖头从手中跌落。其他人面面相觑,满眼惊恐。他们都是富家子弟,平时斗蛐蛐、逐狗射鸟还算在行,亲自动手打架的机会很少,更没有把人打得头破血流过。这时看见鲜血,胆子小的已经胃部翻卷,差点呕吐。何况胡小毛即使身份卑贱,也是自己的同窗,万一先生知道後怪罪下来,重重责打一番还是轻的!李子信等人情知闯了大祸,不知是谁先起头,如惊弓之鸟般四散跑开。

胡小毛呲牙咧嘴的爬起来,一摸後脑勺,满手的鲜血,痛得破口大骂,心里同时庆幸,小胖子没有打架的经验,如果换成经常和自己对打的那些野孩子下手,挨上这一记狠的自己至少要在床上躺十几天。正想找个地方清理伤口,小胖子又转头跑了回来。心中不禁苦笑:“还要再打吗?这次我可不会客气了!”

李子信离他远远的站住,张口想说什麽,但终究没有说出来,跺跺脚,抛过来二两碎银,头也不回的跑了。

胡小毛两眼放光,老实不客气的捡起地上的银子,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天啊,这麽多银子!娘要是看见了,肯定会高兴的!小胖子还算有点良心,不是无药可救的人。”正在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一声严厉的呵斥“小毛,你在干什麽?!这钱是从哪里来的!”转头一看,一个清秀苗条,长辫及腰的少女柳眉倒竖,满脸的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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