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完第十五章
伊尔马特教会的几位高级牧师也很赞同孙小白的意见,教会雇佣这些难民们建设修道院,到了春耕的时候也雇佣难民们进行耕种。这些难民里面的妇女则被安排去做一些家务活与勤杂的活计,至于小孩子们,伊尔马特教会本身就有一套完善的用于帮助孤儿的计划,比如教育他们识字,培养他们成为牧师或是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在伊尔马特高级牧师热情的陪同与讲解之下,孙小白走访了这些原科米尔人,了解到这人,已经不怎么想念自己的祖国科米尔,他们确信在这里他们能生活得更好。孙小白对此非常的满意,于是他不负牧师们的期望,再次慷慨地捐助了5000金币。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孙小白已经为伊尔马特教会捐献了不下一万金币的巨款(作者注大约相当于5公斤黄金),以用于慈善事业。
这个行为为黑发少年在弓谷地区带来了不小的声誉,很多弓谷人都知道有一条慷慨善良的小银龙正旅行到这里。现在,连财大气粗的洛山达教会也派出和孙小白相识的高级女牧师雷普莉,她羞羞答答地表示,希望孙小白在有空的时候也去洛山达神殿参观一下。
只有北地女冒险家萝拉琼斯对此痛心疾首。“一条慷慨的龙?这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萝拉恨铁不成钢地如是说。
萝拉一向以为自己已经很奢侈**了。她喜欢花天酒地的,即使出来冒险,只要是条件许可,她总是选择最好的。到了有条件的“文明”之地,无论是食材还是住宿,无不是最顶级的享受。在加上她的“江湖朋友”又多……事实上,从某种角度来说,在萝拉之所以出来冒险,有一小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开销很大。富贵险中求这个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但是孙小白的花钱方式震撼了她。孙小白的这种行为在萝拉眼里已经不是**可以形容的了,这简直就是浪费。在萝拉眼里,捐钱捐个几千金币已经差不多了。
孙小白对萝拉的话根本不以为然,钱本来就是给花的,女人嘛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也许萝拉琼斯是一个聪明的经验丰富的冒险家,但是几天下来孙小白觉得这个小娘们的政治与战略眼光,比一只老鼠长不了多少。在黑发少年的心中,一个他绝对不会公之于众的计划正在酝酿,尽管他还没有想清楚,但是孙小白确信,为自己的未来积累名声与人脉是极其重要的。他可不想单枪匹马地对抗庞大的邪恶势力,那与自杀没有任何区别。
至于投降是完全不可能的,就算孙小白想投降,人家邪恶阵营还不收呢。
很快孙小白就回到了弓桥城,在这个几乎全民皆兵的、充满浓厚军国主义色彩的地区,他可以安全地旅行,各种怪物、强盗、奴隶贩子等家伙到目前为止都不敢出现在弓桥城附近,否则他们必将遭到强大的弓谷骑兵和装备精良的弓谷民兵们的致命打击。
在安置好了马匹之后,孙小白哼着小曲,走进弓桥城最豪华的旅店,推开了他与萝拉下榻的那国王套间的门,就看见了萝拉琼斯与雷普莉—克瑞儿坐在客厅里那张豪华的皮沙发上,正在亲昵地交谈。
看见孙小白进来,两个姑娘的目光很快就被他手里提着的一根又粗又长的红缨枪所吸引。严格来说,这把红缨枪算不上神兵利器,根本无法与萝拉那两把宝剑相提并论,也无法与雷普莉那把被祝福过的钉头锤相比。但是这把红缨枪也绝不普通,因为它是精钢打造的,连枪杆也是,这使得这把粗长的武器非常沉重,也非常结实。事实上,孙小白是把它当大铁棍拿来砸人的,之所以不用大铁棍,那仅仅是这个黑发少年觉得红缨枪比较好看而已。当然啦,如果机会合适,他也是不介意用来捅人的。
看到这样的武器,两个姑娘刚加惊讶了,因为孙小白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力量型的战士。这个身材纤细苗条的黑发少年,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扎了个马尾,甩啊甩的,光洁的脸上仿佛稚气未脱。他身上没有穿戴任何盔甲,只是穿着一件他自己设计的、类似地球上军大衣那样的白色风衣,风衣背后有个大大的鲜红色的字母“S”。除了那把红缨枪之外,孙小白腰间的还别着一把匕首,但是萝拉知道,孙小白的匕首功夫烂得令人发指,这把匕首与其说是用来捅人的,不如说是用来切面包之类的。
萝拉像一只行动敏捷的小野猫那样从沙发上蹦起来,好奇地伸出手想去试一下孙小白手里那把红缨枪,但是孙小白并没有放手,而是摇摇头说:“你的力气不够,是拿不起偶的霸王枪地。”这让萝拉更惊异了,她不仅仅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个战士,一个有着强健体魄的战士。
雷普莉站了起来,这个高大健壮的女牧师穿着沉重的全身甲,来到了孙小白的面前,面色凝重的地伸出双手,孙小白迟疑地看了一下雷普莉宽阔的肩膀,小心的将手里的霸王枪放到女牧师的手心上。
尽管有了心理准备,但是重量还是让女牧师大吃了一惊。“竟然这么重,连枪杆也是钢铁的!”女牧师惊呼着。事实上,重量大约25公斤的红缨枪即使是萝拉也能提起来,但是这样的重量要想当武器用,连雷普莉也无法使用。一般来说,一把双手大剑在正常的情况下也就是最多6公斤左右,这已经算重武器了。
“其实偶觉得还不够重,大约100公斤比较合适吧。本来偶是打算用金精地,但素,偶实在是没有这么多地原料,而且时间也不允许涅。”孙小白故意用一口蹩脚的台湾腔说。
两个姑娘异口同声地、愤愤不平地低吼:“该死的,你,你还算是法师吗!”
(作者注:为了以后阅读方便,作者将会把度量衡单位换算成天朝习惯的单位。)
(作者注:诚然,在二版规制里,一个武僧兼法师,还能用双手武器的主角,是有点,有点那个啥了,但是,本书是一本为了银民群众爽的小白文,所以,各位亲爱的读者们就不要规则不规则的了,呵呵*^_^*)
(下周预告,本人是不怎么喜欢写练功的,冒险小说自当写冒险,写怎么升级就有点,有点那个啥了,但是不多少点一下的话,后面就不好交代。不过,这些铺垫很快就过去了,真正考验作者本人的时刻即将到来。
说实话,写网文就是要考验一个作者的脸皮有多厚,心理承受能力有多强,写DND的更是如此。突然我觉得我开始真正明白为什么写DND的基本都太监了,因为只要你写DND的就得挨喷。我个人觉得,当我写完这篇DND的时候,我的腹黑与脸厚,完全可以去美国竞选州长,是的,写完我就要去了。
因为下周的剧情,很可能会让本人淹没在巨大的口水之中。我已经在脸上贴好了面膜并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去面对各位读者们尤其是DND原教旨主义者们的口水、下架、菜刀、甚至是人肉搜索,但是不管如何,本人豁出去了,不就***写了DND嘛~
不管如何,在今晚临晨1点发完科米尔王国的阴影后,敬请期待星期一的中午或晚上的《巫妖的悲恸》,嗯,好吧,我承认,这个章节名是有点,有点那个啥了……但是不管如何,看在我冒着生命危险的份上,在各位即将灭了我之前,赏赐几张票票作为送我上西天的送别礼吧。被砍头的都得吃顿断头饭呢,各位!)